简述继承的法律特点。

题目

简述继承的法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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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转继承的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
    转继承的法律特征
    1.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3.转继承人只能承受被转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第2题:

    简述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中等价有偿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客体仅限于遗产。
    2.继承法律关系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这是继承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最显著的区别。
    3.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继承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继承法不以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为内容。


  • 第3题:

    简述转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或再继承,是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本应继承遗产,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的人称为转继承人。
    转继承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3.转继承人只能承受被转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第4题:

    简述我国的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继承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的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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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涉港;澳继承法律关系是指什么?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所谓涉港;澳的继承法律关系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或者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个因素涉及香港;澳门。其继承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
    (1)涉港;澳继承关系通过区际法律冲突的规范进行间接调整。由于香港;澳门与内地的法律分别属于不同法系,对于继承关系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客观存在法律冲突,因此,必须通过区际冲突规范来间接调整。
    (2)涉港;澳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涉港;澳继承关系的处理比照涉外继承关系的处理。因此,也采取专属管辖。(3)涉港;澳继承关系比照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即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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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继承的特点。

    正确答案: 所谓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
    法律继承的特点:
    第一,在法律发展的客观过程中,每一种新法律对于旧法律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法律发展过程呈现出对旧法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
    第二,从处理法律继承问题的主体的角度盾,法律继承实际上是一种批判的、即有选择的继承,也就是在否定旧法律制度固有的阶段本质和整体效力的前提下,经过反思、选择、改造,吸收旧法律中某些依然可用的因素,赋予它新的阶段内容和社会功能,使之成为新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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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中等价有偿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客体仅限于遗产。
    2.继承法律关系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这是继承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最显著的区别。
    3.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继承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继承法不以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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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遗嘱继承的特点。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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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简述继承法的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继承法的法律特征是:
    1.继承法是私法而不是公法。继承法是规定因公民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因而属于私法的范畴,不属于公法。
    2.继承法是与身份法密切相关的财产法而不是身份法。继承法既包括有身份法属性,又包括有财产法属性,具有强烈的身份法的色彩,继承制度中的各项规范与婚姻法律规范是协调一致的。
    3.继承法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别法。继承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和基本法,而不是只适用于特定主体的特别法。
    4.继承法是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继承法调整的对象是财产继承法律关系,其核心的内容是确认遗产的归属等实质性问题,因此,继承法是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
    5.继承法多为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


  • 第12题:

    简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一)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
    3.继承权的标的是财产和财产权利。
    4.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取决于继承人的意志。
    5.继承权的实现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前提。


  • 第13题:

    请简述在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上,同一制和区别制之优劣。


    正确答案:采用区别制或同一制,各有优劣。采用同一制的最大优点是简单方便、易于操作,其缺陷是不动产所在地国往往会拒绝承认和执行依死者属人法作出的继承判决。采用区别制的优点是判决易于得到承认和执行,但缺陷是一个人的继承可能要分别受几个法律的支配,从而使问题变得复杂。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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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请简述在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上,同一制和区别制之优劣。

    正确答案: 采用区别制或同一制,各有优劣。采用同一制的最大优点是简单方便、易于操作,其缺陷是不动产所在地国往往会拒绝承认和执行依死者属人法作出的继承判决。采用区别制的优点是判决易于得到承认和执行,但缺陷是一个人的继承可能要分别受几个法律的支配,从而使问题变得复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转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或再继承,是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本应继承遗产,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的人称为转继承人。
    转继承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3.转继承人只能承受被转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①我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②我国《继承法》还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③我国《民法通则》对《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一)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
    3.继承权的标的是财产和财产权利。
    4.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取决于继承人的意志。
    5.继承权的实现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前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1989年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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