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题目

简述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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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要件:
    (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
    (2)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


  • 第2题:

    简述债权让与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债权让与的要件:
    (1)需存在有效的债权。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的,都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被让与的债权应具有可让与性。依照《合同法》第79条规定,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如基于个人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委托、雇佣、租赁具有强烈的人身性,不得转让。转让往往构成解除合同的原因。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不得转让,如专门为特定人绘肖像画的债权。不作为债权不得转让,如竞业禁止的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需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且不违背法律的规定。该协议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 第3题:

    简答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第4题:

    简述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实质性要件。


    正确答案: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实质性要件:
    (1)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保证其签订的商事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
    (2)当事人之间将其有关商事争议提交仲裁解决,须有明确请求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这是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要素;
    (3)仲裁标的具有可仲裁性,商事仲裁协议的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特定商事交易中已经或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4)商事仲裁协议内容合法同样是有效商事仲裁协议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权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合同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
    (2)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
    (3)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简述定金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的成立要件:①它以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为前提,必须写上定金字样,当事人交付留置金、保证金、担保金、订约金或者押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为定金。②定金必须实际交付,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成立。③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视为预付款。

  • 第9题:

    简述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答案:
    解析:
    [解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须合法或不属于自然债权。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前提。如果债 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赌债、买卖婚姻之债,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 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这里的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具体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 的债权已到清偿期。
    (4)债权有不能实现之危险。
    (5)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须具有可代位性。代位权的客体须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这包 括两个方面:第一,与债务人的人格与身份相关的债权不得代位;第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不得代位。

  • 第10题:

    简述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


    正确答案: 结婚行为是一种创设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既包括民法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包括婚姻家庭法中关于婚姻成立的特别要件。凡欠缺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都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理和各国的立法例,可对婚姻成立的条件作如下分类:
    第一,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当事人自身状况和双方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第二,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是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要件是只有当事人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之分适用于实质要件。
    第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要件,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要件。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代位权其成立要件有:
    ①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③债务已届清偿期;
    ④债务人的行为已危及债权人的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简述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要件:
    (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
    (2)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