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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后果是所有权的移转。让与人向受让人交付了财产,从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时起,受让人就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所有人的权利归于消灭。善意取得制度在保护善意的受让人的同时,也应保护原所有人的利益。由于让与人处分他人的财产是非法的,因而其转让财产获得的非法所得,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原所有人。如果返还不当得利仍不足以补偿原所有人的损失,则原所有人有权基于侵权行为,请求让与人赔偿损失以弥补不足部分。如果不法让与人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让与财产,其超出财产价值部分之所得,也应返还给原所有人。


  • 第2题: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 )承担。A无权代理人B被代理人 C善意第三人D保险公司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 )承担。

    A无权代理人B被代理人

    C善意第三人D保险公司


    正确答案:B

  • 第3题:

    下列关于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B.善意取得的适用对象包括记名有价证券

    C.质权、留置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D.动产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无偿方式取得者,不适用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D

  • 第4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条件。


    答案:
    解析: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该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第二,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须出于善意。所谓善意,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他人为非所有人。确定当事人是否出于善意,应当考虑交易人从事交易的客观情况,如根据受让人受让财产的性质、有偿或无偿、价格的高低、让与人的状况以及受让人的经验等加以综合判定。第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支付了合理价款。第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即善意取得的财产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动产,必须发生了该财产占有的实际移转;对于不动产,善意取得获得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

  • 第5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答案:
    解析:
    (1)在受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3)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4)转让合同有效。

  • 第6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

    A、互易
    B、善意取得
    C、先占
    D、接受遗赠
    E、添附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包括先占、劳动生产与收益、征收、善意取得、添附、没收、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选项AD属于继受取得。

  • 第7题:

    属于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票据的情形是()

    • A、依出票而取得
    • B、依转让而取得
    • C、因继承而取得
    • D、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通过法律行为从原有人处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是()。

    • A、占有取得
    • B、原始取得
    • C、继受取得
    • D、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后果是所有权的移转。让与人向受让人交付了财产,从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时起,受让人就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所有人的权利归于消灭。善意取得制度在保护善意的受让人的同时,也应保护原所有人的利益。由于让与人处分他人的财产是非法的,因而其转让财产获得的非法所得,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原所有人。如果返还不当得利仍不足以补偿原所有人的损失,则原所有人有权基于侵权行为,请求让与人赔偿损失以弥补不足部分。如果不法让与人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让与财产,其超出财产价值部分之所得,也应返还给原所有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重婚的民事法律后果和刑事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正确答案: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将动产非法转让于第三人时,如果第三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作为动产所有权的一种取得方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
    (2)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占有人
    (3)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
    (4)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通过法律行为从原有人处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是()。
    A

    占有取得

    B

    原始取得

    C

    继受取得

    D

    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 A
    解析: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

  • 第13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正确答案:

  • 第14题: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

    A.所有权转移

    B.处分权转移

    C.占有权转移

    D.收益权转移


    参考答案:A

  • 第15题:

    表见代理中,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


    答案:对
    解析:

  • 第16题:

    (2007年真题)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答案: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不法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善意取得的条件是:(1)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2)让与人无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权利。(3)受让人通过有偿行为取得动产。(4)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
    注:上面所列为《物权法》通过之前的善意取得概念和构成要件,但《物权法》通过之后,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已经发生变化,故考生不能再按照上面给出的标准答案复习,而应当按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来确定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2)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须出于善意。所谓善意,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让与人为非所有人。(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支付了合理价款。(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即善意取得的财产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动产,必须发生了该财产占有的实际移转;对于不动产,善意取得获得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登记。

  • 第17题: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4)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第18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善意取得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
    • B、拾得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C、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D、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
    • E、善意取得不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

    正确答案:A,C,D

  • 第19题:

    简述票据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倘若从有权处分票据权利的民事主体手中取得票据权利,无需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当事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换言之,票据的取得必须完全符合票据转让规则。
    (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过失。
    (4)须给付对价。受让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善意取得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

    B

    拾得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C

    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D

    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

    E

    善意取得不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


    正确答案: E,A
    解析: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
    ②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
    ③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拾得遗失物、赃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选项B错误。善意取得不但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也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所以选项E错误。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的概念及要件。

    正确答案: 1.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2.善意取得的要件有:
    (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2)取得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
    (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条件和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条件:
    (1)标的物为依法可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
    (2)转让人对所让与的标的物无处分权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为善意
    (5)善意取得的财产已发生物权变动
    法律效力:
    (1)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2)受让标的物的原有权利消灭
    (3)无处分权人对原所有权人应负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动产质权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

    正确答案: 1、出质人对出质的动产不具有处分权。
    2、出质人合法占有出质动产。
    3、出质人将出质动产交付给质权人。
    4、质权人为善意,即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人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
    (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一旦因善意取得而导致标的物之上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消灭,取得人完全取得一个新的物权,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将因此消灭。原权利人不得向善意的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另外,《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