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述我国夫妻间的扶养制度?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1、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
2、夫妻间的扶养在历史意义上,因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差异而经历着由单向扶养向互动平等扶养的转化。
3、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
4、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在实际运作上应以当事人自我调节为主导,以自觉履行为普遍,而以公力干预为辅助,以司法救济为例外。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扶养纠纷时,应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应当及时依法判决,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第2题:
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第3题:
A.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特定身份关系解除
B.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权利义务解除
C.扶养义务人扶养能力消失
D.扶养义务人死亡
第4题:
下列关于扶养的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第5题:
扶养关系可以因发生特定法律事实而终止。这里的特定法律事实,不包括()。
第6题: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第7题:
基于法律行为的扶养
基于法律事实的扶养
基于意定行为的扶养
基于身份关系的扶养
第8题:
第9题:
扶养具有身份属性
扶养请求权具有人身专属性
扶养权利义务的关联性
扶养没有时效性
第10题:
扶养关系成立地法律
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
被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
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法律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14题:
试述教师的认知特征、人格特征与其职业成就之间的关系。
第15题:
由于亲属关系是扶养的基础法律关系,所以有些国家以亲属关系成立的准据法作为扶养的准据法。
第16题:
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和种类。
第17题:
试述我国扶养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
第18题:
第19题:
涉外扶养关系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等
涉外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涉外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弱者权益的法律
涉外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特定身份关系解除
扶养关系主体双方之间权利义务解除
扶养义务人扶养能力的消失
扶养义务人长期外出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