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是指男女因婚姻而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或法律后果。随着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随婚姻关系消灭而终止。广义概念是在诸多部门法中产生的法律后果,狭义概念是指婚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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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离婚的概念及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参考答案:离婚是指在配偶双方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1)、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撤销是对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和制裁。(2)、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仅仅限于受胁迫的一方。(3)、提出的时间不同:离婚的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都可行使;婚姻撤销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 第2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撤销程序?


    参考答案:

    可撤销婚姻又称婚姻撤销,在我国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者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撤销婚姻的程序:
    (1)在我国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依行政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也可以依诉讼程序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专属于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其他人无权要求撤销该婚姻。
    (3)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法》第11条对撤销婚姻明确规定了除斥期间,“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即除斥期间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 第3题:

    简述婚姻一般概念的含义。


    参考答案:

    1.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2.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3.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 第4题:

    简述法律规范的效力的概念及法律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参考答案: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法律的空间、时间和对人的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我国全部领土范围内生效;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只在相应的行政区和管辖的范围内有效。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特定适用范围的,则在该范围内有效。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开始生效、停止生效时间及其溯及力。新法律生效,旧法律失效;法律本身规定有失效日期,或者法律已完成了历史任务、已失去存在条件而自行失效;国家明令宣布废除某项法律及废除日期。

  • 第5题:

    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关该知识点的内容不再重复。
    【评注】应熟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特别应注意,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第6题:

    离婚与婚姻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列关于二者的说法,判断正确的是()

    • A、离婚的目的是解除合法婚姻的效力,婚姻无效的目的是否认婚姻的效力
    • B、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原因均发生于婚姻成立之后
    • C、离婚请求权人仅限于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婚姻无效则仅限于婚姻当事人
    • D、离婚和婚姻无效均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广义的婚姻效力指婚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问答题
    根据婚姻效力性质的标准将婚姻效力分类。

    正确答案: A.身份上的效力:与夫妻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婚姻关系成立而当然产生。
    B.财产上的效力:夫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适用、管理、处分等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撤销的原因。

    正确答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该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群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 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婚的当事人之间缺乏有效的结婚合意违背《婚姻法》第5条有关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故以受胁迫而结婚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婚姻家庭的概念及其含义。

    正确答案: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1)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①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②婚姻是双方具有夫妻身份的结合,姘居、通奸等两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③婚姻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认可,否则即使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2)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①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同一家庭的成员是被婚姻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的;
    ②家庭须有共同经济;
    ③家庭成员一般均为亲属,而亲属未必是家庭成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一)概念:指法院认定债务人已具备破产事由,并宣告其破产的司法行为。
    (二)效力:
    1、对债务人及其行为的效力:第一、债务人成为破产人;第二、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第三、有关人员的留守义务;
    2、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一是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二是该财产作为一个集合体,受到破产法的保护。3、对债权人的效力:一是破产宣告前,所有债权均处于冻结状态,债权人因该宣告而获得行权之许可;二是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三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离婚的概念及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正确答案: 离婚是指在配偶双方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
    (1)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撤销是对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和制裁。
    (2)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仅仅限于受胁迫的一方。
    (3)提出的时间不同:离婚的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都可行使;婚姻撤销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离婚与婚姻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列关于二者的说法,判断正确的是()

    A.离婚的目的是解除合法婚姻的效力,婚姻无效的目的是否认婚姻的效力

    B.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原因均发生于婚姻成立之后

    C.离婚请求权人仅限于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婚姻无效则仅限于婚姻当事人

    D.离婚和婚姻无效均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简述婚姻家庭的概念。


    参考答案:婚姻家庭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婚姻家庭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婚姻家庭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应运而生的。它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 第15题:

    简述代位权的概念及其效力。


    参考答案: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
    (1)对第三人,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履行其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但第三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时效抗辩权),均可对抗债权人。
    (2)对债务人,其处分该权利受到限制,债务人不得抛弃或转让其对第三人的债权。
    (3)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利益归属于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对此利益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费用,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


  • 第16题:

    简述婚姻的效力。


    答案:
    解析:
    婚姻的效力是指男女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婚姻效力可分为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婚姻的直接效力是指因婚姻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身份法上的效力和财产法上的效力。婚姻的间接效力是指因婚姻而产生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17题:

    简述普通承兑的概念及效力。


    正确答案:普通承兑这是指无附加的修改汇票文义的保留性付款记载的承兑。
    普通承兑的效力。对于承兑人来说,他承诺了付款责任,成为票据的主债务。对票据的文义负责,承诺了票据的有效性(此后,承兑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如出票人的签字是伪造的,某背书人无行为能力之类的理由——来否认汇票的效力)和到期足额付款。
    对于出票人,他退居到从债务人的地位。
    对于持票人,他得到了付款人的付款承诺而使其债权更加确定。(这也使得他易于转让/贴现票据。)

  • 第18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撤销的原因。


    正确答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该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群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 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婚的当事人之间缺乏有效的结婚合意违背《婚姻法》第5条有关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故以受胁迫而结婚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婚姻效力的概念

    正确答案: 是指男女因婚姻而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或法律后果。随着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随婚姻关系消灭而终止。广义概念是在诸多部门法中产生的法律后果,狭义概念是指婚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法律后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亲属关系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普通承兑的概念及效力。

    正确答案: 普通承兑这是指无附加的修改汇票文义的保留性付款记载的承兑。
    普通承兑的效力。对于承兑人来说,他承诺了付款责任,成为票据的主债务。对票据的文义负责,承诺了票据的有效性(此后,承兑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如出票人的签字是伪造的,某背书人无行为能力之类的理由——来否认汇票的效力)和到期足额付款。
    对于出票人,他退居到从债务人的地位。
    对于持票人,他得到了付款人的付款承诺而使其债权更加确定。(这也使得他易于转让/贴现票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婚姻家庭的概念。

    正确答案: 婚姻家庭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婚姻家庭不是自始存在、永恒不变的。婚姻家庭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应运而生的。它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撤销程序?

    正确答案: 可撤销婚姻又称婚姻撤销,在我国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者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撤销婚姻的程序:
    (1)在我国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依行政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也可以依诉讼程序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专属于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其他人无权要求撤销该婚姻。
    (3)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法》第11条对撤销婚姻明确规定了除斥期间,“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即除斥期间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婚姻一般概念的含义。

    正确答案: 1.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2.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3.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