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下列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款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1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司法解释三 :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离婚或退婚时,可否请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和嫁妆?”相关问题
  • 第1题:

    离婚或退婚时,可否请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和嫁妆?


    参考答案: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下列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款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1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司法解释三 :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2题:

    某男按当地习俗向某女友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某男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某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打的,仍可主张返还。


    正确答案:C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高婚为条件。据此可知,如刘某男和某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在双方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故C项正确,当选。A、B、D均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3题:

    甲依照习俗给付乙10万元彩礼,后双方感情破裂,甲请求返还彩礼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的情况是()。

    A.甲与乙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B.甲与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未共同生活,现双方已离婚
    C.甲给付彩礼后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现双方已离婚
    D.甲的母亲患有重病需要医治,但乙不同意支付医药费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A、B、C三项均正确。D项所述情况,不符合上述要求。故本题选D。

  • 第4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B、接受彩礼一方提出离婚的
    •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 D、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正确答案:A,C,D

  • 第5题:

    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 院应当予以支持()。

    •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B、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
    • C、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D、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解除婚约时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索要的彩礼?


    正确答案: 在生活中,结婚索要彩礼现象仍然存在,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订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自愿订立的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男女双方可以订婚,也可以不订婚,已经订婚的男女双方可以按照当初订立的婚姻而登记结婚,也可以向对方宣布解除婚约,并且无须经得对方同意。但是,婚约解除后,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先提出解除婚约,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索要的彩礼。如果对方不予返还索要的彩礼,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不过,一般情况下,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第7题:

    薛某和张某恋爱多年,想要结婚。张某的父母要求薛某先给10万元彩礼,薛某家中经济困难,只能找他人借款给付了彩礼。但在薛某和张某登记结婚的当天,张某的父母又提出再给5万元礼金,薛某无力支付,结果在张某父母的阻挠下,双方没有结婚。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薛某不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给付彩礼属于赠与,赠与是有效的
    • B、薛某不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给付彩礼属于单方行为,是有效的
    • C、薛某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赠与的目的未实现,可以解除
    • D、薛某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因为张某父母违反诚信原则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问答题
    离婚时,婚前给付的彩礼或嫁妆能够返还吗?

    正确答案: 婚前给付“彩礼”、“嫁妆”是不少地方的传统习俗。实践中,彩礼为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该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也就是说,离婚时如果确实存在(2)、(3)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的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对于嫁妆,主要法律依据是我国《婚姻法》第18条中关于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和第19条中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A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

    接受彩礼一方提出离婚的

    C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D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 院应当予以支持()。
    A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B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

    C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D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是( )
    A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B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C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尚未办理离婚登记

    D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离婚或退婚时,可否请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和嫁妆?

    正确答案: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下列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款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1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司法解释三 :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第14题:

    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11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选项 A 错误。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主张返还。选项 B 错误。刘男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主张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主张返还彩礼。

  • 第15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有(  )。

    A.当时给付彩礼是因为感情好
    B.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现提出离婚的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现提出离婚的
    D.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当时给付彩礼是因为受胁迫

    答案: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第16题:

    离婚时,婚前给付的彩礼或嫁妆能够返还吗?


    正确答案: 婚前给付“彩礼”、“嫁妆”是不少地方的传统习俗。实践中,彩礼为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该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也就是说,离婚时如果确实存在(2)、(3)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的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对于嫁妆,主要法律依据是我国《婚姻法》第18条中关于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和第19条中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 第17题:

    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离婚时能要回来吗?


    正确答案: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要求离婚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而要求离婚的。
    换言之,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能请求返还。
    所以,如果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 第18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B、离婚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C、离婚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D、婚约期间,无条件的赠与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问答题
    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不定项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A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B

    离婚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C

    离婚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D

    婚约期间,无条件的赠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A

    双方结婚不到一年的

    B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离婚的

    C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离婚的

    D

    B和C皆正确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

    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

    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

    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正确答案: C
    解析: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题中,刘男与戴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刘男可主张返还彩礼。
    A项,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主张返还。
    B项,刘男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主张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D两项,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主张返还彩礼。

  • 第23题:

    多选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有( )
    A

    少生

    B

    优生

    C

    适当地晚婚

    D

    晚育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离婚时能要回来吗?

    正确答案: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要求离婚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而要求离婚的。
    换言之,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能请求返还。
    所以,如果按照东北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