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能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程大伟大学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支付程大伟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题目

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能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程大伟大学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支付程大伟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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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相关问题
  • 第1题:

    明清时期的制墨名家有()

    A.程君房

    B.方于鲁

    C.曹素功

    D.胡开文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关于气阀片升程的大小对往复式压缩机的影响,正确的说法是().

    • A、升程大,排气量大
    • B、升程大,排气量小
    • C、升程小,生产效率低
    • D、升程大,排气阻力大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红楼梦》所续笔者为谁?()

    • A、高鹗
    • B、程伟元
    • C、脂砚斋
    • D、洪昇

    正确答案:A

  • 第4题:

    挂有车辆的调车程称为()。

    • A、重程
    • B、轻程
    • C、大程
    • D、空程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戈森、陆艳均系再婚。戈森与前妻有一女戈贝贝,由其前妻抚养;陆艳与前夫有一 子,由她自己抚养。2000年,戈贝贝16岁,其生母不幸因工伤事故死亡,戈贝贝只得随 父亲一起生活。陆艳,对戈贝贝很好,戈贝贝也很尊重陆艳,但她总觉得陆艳是继母,不 是自己真正的母亲。陆艳为此比较苦恼。后来,经人指点,她与戈森商量收养戈贝贝,戈 森表示同意。据《收养法》,陆艳能否收养戈贝贝?


    正确答案:能,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
    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按此规定,收养继子女的实质要件为:(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
    (2)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
    (3)收养人可以不受无子女和年满30周岁的限制;
    (4)收养人不受收养一名的限制。本案中,因戈贝贝的生母已死,陆艳经得其生父戈森同意后,可将戈贝贝收为养女,而不受她已有一子和戈贝贝已16岁的限制。

  • 第6题:

    大磊和程程是同桌。程程喜欢写日记,记下自己每天的生活。大磊耐不住好奇心,有一天偷偷把程程的日记拿出来看。发现程程有多次被人家殴打的经历,而后告诉了他的好友,大家纷纷窃窃私语,嘲笑程程。大磊的行为侵犯了程程的()。

    • A、名誉权、隐私权
    • B、司法保护权、隐私权
    • C、名誉权、荣誉权
    • D、荣誉权、隐私权

    正确答案:A

  • 第7题:

    问答题
    江浩与程林是夫妇,婚后生育一子江朋。江朋成年后与唐婉结婚,生育了女儿江灵。因江朋、唐婉的工作都很忙,因此,江灵一直是由其外祖父母唐淮夫妇抚养。2007年3月,江浩与程林因病先后去世,就在江朋为其父母办理丧事过程中,江朋、唐婉夫妇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经查,江浩夫妇留有遗产20万元,其中有10万元是江浩个人的婚前财产。江朋去世后,江浩的妹妹占有了江浩的遗产,认为,哥哥唯一的儿子已经去世,因此,自己是哥哥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取得遗产。而江灵的外祖父母唐淮夫妇却认为,江灵是江浩的孙女,有权继承江浩的遗产。江浩和程林的遗产各是多少?应当如何继承?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江浩的个人遗产是15万元,即个人的婚前财产10万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5万元,共计15万元。程林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即5万元。
    本案中江浩去世后,其遗产15万元,由江朋、程林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江朋、程林每人继承7.5万元。程林去世后,其遗产5万元加上继承江浩的遗产7.5万元,由江朋继承。江朋共继承父母遗产20万元。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江浩的妹妹不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李利夫妇婚后生育了两儿一女。子女成年后,长子李根与杨智结婚。次子李润与马喜结婚,生育一子李忠。女儿李艳与王浪结婚,嫁到外地。1997年4月的一天,在同一工厂工作的两个儿子李根和李润,因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不幸身亡。两个儿子的同时死亡,不仅使李利夫妇痛苦万分,而且也使他们的生活陷入了绝境。为了让公、婆过上正常的生活,杨智尽心尽力地照顾两位老人,使他们在生活上、精神上都得到了极大的帮助和安慰。1998年底,杨智在两位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了一名养子,视为李根的儿子抚养,取名李宝。马喜在丈夫去世后,带着儿子李忠与他人结婚,逢年过节也会带着儿子过来看望李利夫妇。2001年,李利夫妇相继去世,留下遗产价值3000元。办完丧事后,马喜和李艳均向杨智提出了继承的要求。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谁?

    正确答案: 本案中被继承人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杨智、李忠和李艳。按照《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本案中,杨智在其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是李利夫妇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本案中,李润是李利夫妇的次子,已先于李利夫妇死亡,因此,李润的儿子李忠可以代位继承李利夫妇的遗产。本案中的李宝是在李利夫妇的长子李根去世后,由杨智收养的养子,因此,其不能作为李根的子女代位取得李利夫妇的遗产。李艳是李利夫妇的女儿,是李利夫妇法定的继承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能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程大伟大学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支付程大伟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正确答案: 支付程大伟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依司法解释,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本案中,程大伟已高中毕业正读大学二年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要求其父支付5000元学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孙强(男)、刘芳(女)结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孙强的姐姐孙倩因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婚后多年未育。孙倩和其丈夫非常喜欢孙强的小儿子孙伟(5周岁),他们与孙强、刘芳协商想收养孙伟,孙强夫妇考虑到孙倩经济条件较好而且是孩子的姑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同意将孙伟送养给孙倩,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孙倩夫妇对孙伟疼爱有加,百般关爱,孙伟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孙伟很顽皮,不好管教。2008年的一天,因孙伟(12周岁)经常逃学的问题,孙倩夫妇同孙伟发生激烈争吵,孙伟一气之下便跑回亲生父母家,孙倩夫妇多次找到孙强家想让孙伟回家,但孙伟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三个月后,孙强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孙倩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孙倩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孙强夫妇补偿他们几年间养育孙伟的抚育费用,孙强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孙倩夫妇有虐待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孙倩夫妇起诉至法院。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2)孙倩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江浩与程林是夫妇,婚后生育一子江朋。江朋成年后与唐婉结婚,生育了女儿江灵。因江朋、唐婉的工作都很忙,因此,江灵一直是由其外祖父母唐淮夫妇抚养。2007年3月,江浩与程林因病先后去世,就在江朋为其父母办理丧事过程中,江朋、唐婉夫妇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经查,江浩夫妇留有遗产20万元,其中有10万元是江浩个人的婚前财产。江朋去世后,江浩的妹妹占有了江浩的遗产,认为,哥哥唯一的儿子已经去世,因此,自己是哥哥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取得遗产。而江灵的外祖父母唐淮夫妇却认为,江灵是江浩的孙女,有权继承江浩的遗产。江朋、唐婉的遗产各是多少?应当如何继承?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除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江朋和唐婉两人各有10万元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因此江朋的遗产10万元,由江灵继承。唐婉的遗产10万元,由江灵、唐淮夫妇共同继承。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江灵继承13万多元,唐淮夫妇继承6万多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明清时期的制墨名家有()
    A

    程君房

    B

    方于鲁

    C

    曹素功

    D

    胡开文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大磊和程程是同桌。程程喜欢写日记,记下自己每天的生活。大磊耐不住好奇心,有一天偷偷把程程的日记拿出来看。发现程程有多次被人家殴打的经历,而后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好友,大家纷纷窃窃私语,嘲笑程程。大磊的行为侵犯了程程的(  )


    A.名誉权、隐私权

    B.司法保护权、隐私权

    C.名誉权、荣誉权

    D.荣誉权、隐私权

    答案:A
    解析:
    大磊偷看程程的私人日记,侵犯了程程的隐私权;他又把日记内容泄露给同学,致使同学们窃窃私语,嘲笑程程,侵犯了程程的名誉权。综上,答案选A项。

  • 第14题:

    明清时期的制墨名家有()

    • A、程君房
    • B、方于鲁
    • C、曹素功
    • D、胡开文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调速器主配压阀遮程与调速器灵敏度的关系为()。

    • A、遮程大则灵敏度好,但稳定性差;
    • B、遮程大则灵敏度差,但稳定性好;
    • C、遮程与灵敏度关系不大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程君与陆艳于1980年结婚,1982年生育一子程大伟。夫妇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为了儿子始终未提出离婚。2000年陆艳因身体原因辞去工作在家静养。2001年3月陆艳患重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靠儿子程大伟照顾。2003年程大伟大学二年级时需交纳学费5000元,母亲陆艳无能力承担,其父程君拒绝承担此费用。无奈,陆艳、程大伟将程君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程大伟大学学费5000元及陆艳的扶养费。 依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支付陆艳扶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支持?


    正确答案: 支付陆艳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陆艳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经济来源,属缺乏生活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双缺乏人,因此,程君依法应当对陆艳有抚养义务,支付陆艳的抚养费,故陆艳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 第17题:

    程伟元和高鄂增补了后四十回的()本《红楼梦》是程甲本。


    正确答案:一百二十

  • 第18题:

    北宋著名理学家有“二程”,他们是程颢和()。

    • A、程元
    • B、程伟元
    • C、程宽
    • D、程颐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问答题
    李利夫妇婚后生育了两儿一女。子女成年后,长子李根与杨智结婚。次子李润与马喜结婚,生育一子李忠。女儿李艳与王浪结婚,嫁到外地。1997年4月的一天,在同一工厂工作的两个儿子李根和李润,因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不幸身亡。两个儿子的同时死亡,不仅使李利夫妇痛苦万分,而且也使他们的生活陷入了绝境。为了让公、婆过上正常的生活,杨智尽心尽力地照顾两位老人,使他们在生活上、精神上都得到了极大的帮助和安慰。1998年底,杨智在两位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了一名养子,视为李根的儿子抚养,取名李宝。马喜在丈夫去世后,带着儿子李忠与他人结婚,逢年过节也会带着儿子过来看望李利夫妇。2001年,李利夫妇相继去世,留下遗产价值3000元。办完丧事后,马喜和李艳均向杨智提出了继承的要求。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的杨智、李忠和李艳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应将被继承人李利夫妇的遗产3000元分成3份,由杨智、李忠和李艳各继承一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某教师程志之父程家业中年丧妻,待儿子程志参加工作后,程家业经人介绍于1987年3月与寡妇马淑贞结婚。马淑贞无工作,与程结婚后,就与程家父子共同生活,料理家务。1990牟3月,程家业病故,程志继续与继母共同生活,承担了赡养继母的责任。1996年,马淑贞去世,留有资产3万元。在外工作的马淑贞与前夫所生之子陈新闻讯赶来,对马遗留的3万元存款应如何继承与程志发生争议。陈新闻认为,程志是继予,对马淑贞的 遗产无继承权,自己应独自继承亲生母亲的遗产;而程刚认为,继母马淑贞生前由自己一人赡养,她的遗产理应由自己一人继承。两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未受继母抚养而赡养继母的继子,能否与继母形成抚养关系?

    正确答案: 能。依继父母是否抚养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和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两种,前者是拟制血亲关系,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后者是姻亲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对于继父母未抚养继子女,但继子女赡养了继父母的,他们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实践中将这种情况视为已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本案中,程志在程家业病故后,长期与马淑贞共同生活,承担了赡养继母的责任,已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法院应确认他是与马淑贞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马淑贞的遗产;并且因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还可依法多分得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北宋著名理学家有“二程”,他们是程颢和()
    A

    程元

    B

    程伟元

    C

    程宽

    D

    程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孙强(男)、刘芳(女)结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孙强的姐姐孙倩因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婚后多年未育。孙倩和其丈夫非常喜欢孙强的小儿子孙伟(5周岁),他们与孙强、刘芳协商想收养孙伟,孙强夫妇考虑到孙倩经济条件较好而且是孩子的姑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同意将孙伟送养给孙倩,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孙倩夫妇对孙伟疼爱有加,百般关爱,孙伟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孙伟很顽皮,不好管教。2008年的一天,因孙伟(12周岁)经常逃学的问题,孙倩夫妇同孙伟发生激烈争吵,孙伟一气之下便跑回亲生父母家,孙倩夫妇多次找到孙强家想让孙伟回家,但孙伟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三个月后,孙强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孙倩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孙倩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孙强夫妇补偿他们几年间养育孙伟的抚育费用,孙强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孙倩夫妇有虐待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孙倩夫妇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正确答案: 可以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以,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在解除收养的问题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本案例中三个条件都满足,故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填空题
    程伟元和高鄂增补了后四十回的()本《红楼梦》是程甲本。

    正确答案: 一百二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挂有车辆的调车程称为()。
    A

    重程

    B

    轻程

    C

    大程

    D

    空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