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艺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发盘“橡胶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  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当即回电“价格减10%,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其他条件接受。”  东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答复。 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题目

东艺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发盘“橡胶500公吨, 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   金苹果国际有限公司当即回电“价格减10%,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其他条件接受。”   东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答复。 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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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BC公司向美国JR公司出口一批热水器,交易磋商过程如下:1997年3月8日去电:“可供海尔牌热水器30000件,FOB大连每件35美元,5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3日内复到有效。”3月1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8日来电,CFR纽约每件37美元。”3月12日BC公司去电:“我方只接受CIF纽约每件45美元,请确认。”3月14日JR公司来电:“你12日来电抱歉,只接受CIF每件40美元,请速复。”3月16日JR公司又来电:“经说服批发商同意CIF纽约每件45美元。”3月18日BC公司去电:“货已售出。有货再与你联系。”3月28日BC公司去电:“现在可供海尔热水器30000件,CIF纽约每件50美元,6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5日复到有效。”3月3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28日电,仲裁地点新加坡。4月1日BC公司去电:“抱歉,难以接受仲裁地点新加坡,仲裁地点在中国。”4月3日JR公司来电:“接受在中国仲裁。”4月5日BC公司去电:“限即期信用证4月15日到有效”4月7日JR公司来电:“你58电信用证将由花旗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立。”经过几个回合磋商,合同即告成立。请判断:(1)3月10日JR公司来电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2)3月16日JR公司来电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3月18日BC公司去电是否为违约?为什么?(4)4月3日JR公司来电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5)上述往来交易磋商过程中哪些是要约?哪些是承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合同不成立。因金苹果公司的回电更改了价格,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更改,构成反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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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A,C
    解析:
    。CIF术语的意思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在CIF术语下,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为此必须明确指出,CIF以及其他C组术语与F组术语一样,卖方在装运地完成交货义务。按此类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在装运地(港)将货物交付装运后,对货物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不再承担责任,故A项正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它是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成立的。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实质上变更要约要件构成反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要约条件中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争议解决等的变更。因此,本题中2003年6月14日甲国某公司来电的性质为要约,中国山东公司2003年6月17日复电对要约有实质性修改,构成反要约,也就是一项新的要约,故c项正确。甲国公司2003年6月18日回电未接受价格减少的条件,再度构成6月17日电的反要约,而不是一项有效承诺,故D项错误。中方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14日发盘,因未涉及仲裁问题,故又构成对6月18日回电的反要约,甲方未予答复,双方合同没有最终成立。由于合同没有成立,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B项错误。若中方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6月17日条件,则合同成立。

  • 第2题:

    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London USD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London USD180。”我公司未予答复。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是在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此交易最终是否达成?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此项交易未达成。因为按照《公约》规定,如果发盘被受盘人还盘,可使原发盘失效。所以外商5月12日来电还盘后,我方5月10日发盘即失效,对我方,即原发盘人不再具有约束力。因为原发盘已经失效,外商5月15日做出的接受表示是对一个失效的发盘做出的,不是有效的接受,合同也不能成立。因为原发盘已经失效,如果受盘人后悔又表示接受,即使在原发盘的有效期内,合同也不能成立。

  • 第3题:

    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 A、接受有效
    • B、接受无效
    • 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 D、属于有条件的接受

    正确答案:B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你方5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

    •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 B、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 C、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 D、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B

  • 第5题:

    2008年3月2日,中国江苏省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售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发价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出售为准。”3月8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价格上涨,原发价的价格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 江苏省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 江苏省某出口公司是违约。
    原因: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完全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行为。例如,在买卖合同成立以后,货物灭失,无法交货;或者货价上涨,卖方拒绝交货;或者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货等。在上述情况下,除某些例外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事故,卖方可以不负责任以外,都属于违约行为,违约的一方应负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马来西亚公司已接受,合同已经成立。由于货价上涨,而不是存在不可抗力,因此,江苏省某公司是违约。

  • 第6题:

    中国某公司拟从某外商A公司处购买某小型机器,于某年8月15日向对方发盘,限其当年8月21日前答复,价格每台45英镑,装运期为当年10月。8月17日A回传真表示接受中国公司8月15日发盘,并提出价格每台50英镑,装运期推迟到12月份。中国公司对此没有回复表态,并且于19日与另一个商人B签订了购货合同。8月20日第一家外商A又来传真表示全部接受中国公司于8月15日的发盘条件,中国公司当即回传真,告之已从别处购买到所需机器,不再与A交易。而该第一家外商A认为双方合同已经成立,要求中国公司履行合同,否则将提出索赔要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中国公司与第一家外商A之间是否已经达成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 没有达成合同。因为一项发盘,在其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收盘人接受,则发盘在其有效期届满只是自动失效,此时的外商A发出的接受变成了发盘。而且外商A在迟于发盘有效期时才表示接受,中国公司不予回复即表示不接受外商A的发盘,两者并未达成一致,合同不成立

  • 第7题:

    中国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收到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圆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当即回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少,仲裁条件可以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德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试问,合同是否成立,德福有限责任公司有无失误,并且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合同未成立。理由: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16日发盘经德福有限责任公司17日还盘失效。德福有限责任公司有失误:我 公司不应接受16日发盘,而应接受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17日发盘。在接受时不应有“请确认”的字样,等于对方确认后合同方可成立,使对方有了主动权。

  • 第8题:

    我某出口公司向美国A公司发盘出售一批大宗商品,对方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提出:“凡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天,我方收到A公司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因获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已大幅度上涨,我公司当天将信用证退回,但A公司认为其接受有效,合同成立。双方意见不一,于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试问:如你是仲裁员,你将如何裁决?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裁决的结果为合同不成立。
    理由:中美双方均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由于事先未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因此,本案适用《公约》。依据《公约》规定,有关解决争端条款的变更,应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本案A公司在复电时有关解决争端条款的添加属于对发盘的实质变更。因此,合同不成立。

  • 第9题:

    问答题
    我A公司于2003年7月16日受到法国B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中国上海,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上海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B公司当日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试问:(1)合同是否成立?(2)我方有无失误?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合同不能成立。原因是:
    B公司16日发盘,经A公司17日的还盘已失效。
    (2)我方有失误。具体失误有两点:
    ①我A公司不应接受B公司16日发盘,而应接受其17日发盘;
    ②在作出“接受”时,不应用“请确认”字样或文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A公司向美国洛杉矶的B公司发盘某商品2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洛杉矶,写明收到信用证3个月内交货,以信用证支付,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接受你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2天,B公进从洛杉矶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立即装运。当时该货国际商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种做法有无道理?有何依据?

    正确答案:
    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的做法有道理。理由如下:
    本合同纠纷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加以解决。
    (1)根据《公约》第19条第3款规定,凡在承诺中对交货的地点和时间有所变更者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那就不能认为是承诺,理应认为是反要约,合同不能成立。
    (2)本合同纠纷中美国洛杉矶的B公司将交货期由三个月改为立即装运,所以属于在实质性变更主要约的条件的承诺,构成一项反要约,我方未予理睬,合同没有成立。我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的做法有道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London USD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London USD180。”我公司未予答复。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是在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此交易最终是否达成?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此项交易未达成。因为按照《公约》规定,如果发盘被受盘人还盘,可使原发盘失效。所以外商5月12日来电还盘后,我方5月10日发盘即失效,对我方,即原发盘人不再具有约束力。因为原发盘已经失效,外商5月15日做出的接受表示是对一个失效的发盘做出的,不是有效的接受,合同也不能成立。因为原发盘已经失效,如果受盘人后悔又表示接受,即使在原发盘的有效期内,合同也不能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美国甲公司发电报给中国乙公司称:“供应40台发动机。100匹马力,每台CIF上海5000美元,合同订立后2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回电称:“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请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未成立。因为美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构成要约,但是乙方的还盘对该要约作出了修改,即改变了装船日期,在CIF合同中,改变装船日期就是改变了交货日期,因此,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的规定,此改变构成了对要约的实质更改,因此,合同未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 美国甲公司于4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中国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小麦2000公吨,每公吨250美元,CIF大连,9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5月9日回电、“你方4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须提供卫生检疫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D.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答案:D
    解析:
    。对于规定了有效期限的要约,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逾期作出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如果要约人毫不迟疑地发出通知表示接受,则仍具有承诺的效力。本题甲公司没有给予答复,乙公司回电已构成新要约。

  • 第14题:

    国外客户乙公司l0日向我国外贸企业甲公司发出发盘电报:“供应456吨异佛尔酮,净190千克桶装,每公吨CIF上海价1380美元,我方时间5日内复到有效。”甲公司于12日收到邮局递送的乙公司来电。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经过内部协商于17日回电接受乙公司的发盘。甲公司的接受是有效的,对乙公司具有约束力。
    • B、甲公司将乙公司的发盘通知给最终用户丙公司,丙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直接
    • C、甲公司在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你方10日来电,每公吨CIF。上海价1375美元”。根据《国际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发盘做出了实质性的改动,属于有条件的部分接受,甲公司的电报是还盘,不是接受。
    • D、甲公司在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你方10日来电,净190千克蓝色铁桶装”。根据《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发盘做出了非实质性的改动,不属于有条件的部分接受,因而甲公司的接受是有效的。

    正确答案:C,D

  • 第15题:

    我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9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女士衬衫400打,限10月8日复到有效。10月5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10月7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10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作答复,也没有发货。问交易是否成立?我方是否应该发货?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交易不成立。
    (2)我方不需要发货。因为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就是说当受盘人不接受发盘提出的条件,并将拒绝的通知送到发盘人手中时,原发盘就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除此之外,在以下情况下也可造成发盘的失效:
    ①受盘人作出还盘;
    ②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③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④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如政府禁令或限制措施;
    ⑤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受盘人在接受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其二是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 第16题:

    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London USD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London USD180。”我公司未予答复。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是在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外商5月12日来电是否真正的接受?为什么?


    正确答案:外商5月12日来电不是真正的接受,真正的接受必须是对发盘的无条件的全部的接受。而此案例中,外商的电传是一项有条件的接受,实际上是一项还盘。

  • 第17题:

    1995年,中国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订一批原材料。中方电:“兹发价10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15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5/6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4月9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发价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问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构成违约,因为中国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发出的电函为要约,而马来西亚公司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了有效的承诺,双方合同已经成立。

  • 第18题:

    2000年3月2日,巴西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盘:“优质大豆15,000吨,含水量低于12%,每吨FOB圣保罗50美元,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20日内复到有效”。中国公司于3月10日复电要求将价格降为每吨FOB圣保罗45美元,并将要约有效期延长至4月1日。巴西公司对此未予答复。3月20日,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引起大豆的价格上涨,中国公司再次回电,称“接受你方3月2日发盘条件,已委托开出信用证。”巴西公司马上电告中国公司,已将货物卖给他人()

    • A、合同成立,巴西公司违约,应赔偿中国公司损失
    • B、合同不成立,中国公司3月10日回电已构成新要约,巴西公司未予答复
    • C、中国公司3月20日回电在要约有效期内,已构成对原要约的接受
    • D、巴西公司3月2日要约已失效,所以无义务履约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美国甲公司发电报给中国乙公司称:“供应40台发动机。100匹马力,每台CIF上海5000美元,合同订立后2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回电称:“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请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合同未成立。因为美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构成要约,但是乙方的还盘对该要约作出了修改,即改变了装船日期,在CIF合同中,改变装船日期就是改变了交货日期,因此,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的规定,此改变构成了对要约的实质更改,因此,合同未成立。

  • 第20题:

    问答题
    1998年5月10日,大连甲公司向韩国中间商乙公司发盘,愿以FOB上海1200美元/公吨价销售镍铝合金5000公吨,5月30日复到有效。5月15日,乙公司来电要求价格降到1100美元/公吨。5月23日国际市场镍铝合金涨价,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接受,并于同日同本国丙公司签约,以1425美元/公吨销售5000公吨。5月25日甲公司电告乙公司已无货。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为什么应这样判决?

    正确答案: 参考1、2原因,另外乙私自与丙订立约定是乙的事情,并无甲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我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该周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
    A

    接受有效                        

    B

    接受无效

    C

    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D

    属有条件的接受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客户星期二的回电还盘对是原发盘的变更,构成一项新的发盘,原发盘无效。客户星期三的来电不视为一项接受,而只能视为一项发盘,其效力与否有待于我方的答复。

  • 第22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向美商发盘限6日复到有效。美商于4日发电表示接受。由于电报局投递延误,该接受电报于7日上午送达我公司。此时,我方鉴于市价上升,当即回电拒绝。但美商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有效成立,而我方则不同意达成交易。试问: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中美双方都是《公约》缔约国,当事人应自动接受《公约》约束。根据《公约》第21条规定,由于传递延误所造戒的逾期接受,如发盘人立即拒绝,该逾期接受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不能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London USD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London USD180。”我公司未予答复。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外商于是在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外商5月12日来电是否真正的接受?为什么?

    正确答案: 外商5月12日来电不是真正的接受,真正的接受必须是对发盘的无条件的全部的接受。而此案例中,外商的电传是一项有条件的接受,实际上是一项还盘。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