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狭义国际法学说所认定的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主体、性质和内容
第1题:
简述国际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
第2题: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3题:
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被称为()
第4题:
简述国际法主体的定义和条件。
第5题:
广义国际法学说所认定的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主体性质和内容
第6题:
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在调整的主体和调整的对象方面的区别
第7题: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等相邻法律部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征有()。
第8题: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商法
第13题: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因为()。
第14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学说。
第15题:
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
第16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说。
第17题:
国际公法与国际经济法权利义务主体和调整对象有何不同?
第18题: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正确的有:( )
第19题:
第20题: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限于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各国国内涉外经济方面的法规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21题:
国家有国际法上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调整对象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创造者
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的创造者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