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题目

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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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参考答案:

    (1)概念和宽度(2)法律地位,包括沿海国的专属权利,即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建立法律和执行法律;遵守公约义务。(3)其他国家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权及相应义务。


  • 第2题:

    试述七情内伤的概念及其形成因素。


    参考答案:
    七情内伤是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的异常变化,由于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过了人体的生理活动范围,使气机紊乱,脏腑损伤,阴阳失调,而导致疾病的发生。由于七情直接影响有关脏腑而发病,病由内生,因而又称之为“内伤七情”。
    形成因素:①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常常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的心身健康。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变动,例如,战争,社会角色、地位变化,人际关系不和谐,工作不顺利,婚姻、家庭破裂,生活遭遇等,都是导致七情内伤的常见因素。②病因素:急性发病,或长期患病,导致脏腑功能失常,阴阳失调,精气血津液不足,则精神情志活动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形成情志内伤。不良的情志刺激可影响脏腑、气血的正常生理活动;脏腑、气血等生理活动异常,也可表现为不同的情志异常反应。不能正确对待疾病,也可表现为情绪低沉、忧郁寡欢、悲观失望等。③体质因素:人体情志活动由于禀赋因素、后天修养、正气盛衰等有所区别,心理适应能力范围差异很大,因此对不同强度的情志刺激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应。精神豁达,思想开朗,风格高尚,正气充沛的人,情志活动较少有大起大落。年龄的差异与七情内伤亦有一定关系。例如,青少年、老年阶段是人体结构、机能、代谢变化较大的时期,情志变化相对较大。此外, 环境因素,如噪音、空气、水源污染等,亦可影响情志活动而导致疾病发生。

  • 第3题:

    试述边界系统的组成及其概念。


    正确答案: 人们或政府管理机构通常以某种方式所承认的界限存在形式,由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组成。
    普通边界:主要依靠自然的或人造的边界因素,依据各地的普通规则,但没有精确地边界数据,或由边界数据但没有法律手续固定下来的边界。
    法律边界:指对人造的或自然地边界要素进行精确地测量,获取测量数据,通过法律程序给予承认,并在实地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边界。

  • 第4题:

    试述产卵池概念及其构成部分?


    正确答案: 条件适宜,能使注射激素后的亲鱼在其中发情产卵,并便于集卵的小型池子;通常包括产卵池、排灌设备、集卵网箱三部分。

  • 第5题:

    论述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一)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二)领海的法律地位:
    1.沿海国的领海主权,领海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属国家领土组成部分,所以,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国家对领海及其资源具有所有权并对其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这种所有权和管辖权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的权利:
    (1)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
    (2)沿海航运权;
    (3)领空权;
    (4)立法和管辖权。
    2.所有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它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3.沿海国在领海中的司法管辖权,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外国船舶及其内人员具有管辖权,但是,国际实践中,除非在特定情形下,沿海国一般对外国船舶上的人员不行使刑事和民事管辖权。

  • 第6题:

    试述外显成本和内含成本概念及其计算。


    正确答案:外显成本:企业实际支出,通常能在会计账上表现出来。
    内含成本:指非实际支出,是会计账上为表现出来的支出,它等于机会成本和外显成本的差值。
    经济利润=销售收入—(外显成本+内含成本)。

  • 第7题:

    试述同步的概念及其对通信质量的影响。


    正确答案: 同步:使系统收、发两端在时间上和频率上保持步调一致。
    提高数字通信设备的抗干扰性能,减少误码,若同步丢失(或失步)将会使整个系统无法工作。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公民的概念及其民事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2.民事法律地位是指由民事法律所确认的公民的民事主体资格,集中体现在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规定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领海是沿着国家的海岸或内水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2)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受国家土权的支配。国家对领海的主权就是领海主权。根据国际法,这种主权及于领悔的上空、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在领海享有属地最高权,领海内的一切人和事物均受沿海国管辖。沿海国对领海内一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享有专属权;沿海国享有沿海航运的专属权利,沿海国有权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的法律和规章等。
    (3)沿海国的领海主权受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权的限制。对无害通过权的含义进行解释
    (4)沿海国对无害通过的商船上的犯罪行为不行使管辖权,但有例外,把4种例外情形列举出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论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2)法律地位,包括沿海国的专属权利,即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建立法律和执行法律;遵守公约义务。
    (3)其他国家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权及相应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合理膳食的概念及其要求。

    正确答案: 合理膳食也称平衡膳食或健康膳食,它是指能达到合理营养要求,促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的膳食。所谓合理营养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既要通过膳食调配提供满足人体生理需要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素,又要考虑合理的膳食制度和烹调方法,以利于各种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与利用,同时还应避免膳食构成的比例失调、某些营养素过多以及在烹调过程中营养素的损失或有害物质的形成。合理膳食的要求为:
    ①提供种类齐全、比例合适的营养素。合理膳食应由多种具有不同特点的食物搭配而成,包括谷薯类、动物性食物、乳豆类、蔬菜水果类、油脂类等五大类。
    ②提供数量充足的能量和营养素:膳食应以满足不同个体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标准为宜。
    ③食物新鲜卫生。
    ④正确的烹调加工。
    ⑤良好的进餐制度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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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试述遗产债务的概念及其范围。


    参考答案:

    (一)遗产债务的概念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完全用于被继承人个人的需要,或其它依法应当由其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债务。
    所谓“完全用于被继承人个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是指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只是用于满足被继承人个人某种特殊需要而欠下的债务。
    所谓“其他依法应当由其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债务”,主要包括:
    1.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侵权而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不当得利。
    4.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无因管理之债。
    5.被继承人生前应当履行的合同之债。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二)遗产债务的范围
    1.应当将被继承人个人所欠的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家庭共同债务,是指家庭成员作为债务人所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包括:
    (1)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为添置家庭共有财产所负担的债务。对于家庭共同债务,无论是以家庭成员的名义欠下的债务,还是以家庭成员中个人的名义所欠下的债务,都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
    2.将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与安葬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相区别。继承开始后,因安葬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应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偿还。
    3.将为继承遗产而支付的继承费用与遗产债务相区别。因继承遗产,如为遗产管理、遗产分割及执行遗嘱等支出的继承费用,不应作为遗产的债务,但可以从遗产中支付或扣除。


  • 第13题:

    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


    参考答案: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是指海岸向海延伸到大陆坡为止的一段比较平坦的海底区域。法律上的大陆架包括沿岸国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位扩展到大陆边外缘200海里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 第14题:

    内水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是什么?


    正确答案:(1)概念
    内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内的一切水域。
    (2)法律地位
    内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它与国家的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国家对其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所有外国的船舶非经许可不得在一国的内水航行。外国商船,可遵照沿海国的法律、规章驶入该国开放的海港。外国军用船舶进入内水时,必须经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对于遇难船舶,沿海国通常许可它们驶入,但应绝对遵守沿海国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贸易、捕鱼以及任何违反沿海国利益的行为。

  • 第15题:

    试述滨海带的概念及其环境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滨海带系指低潮线与最大高潮线之间的地带,为陆海交互环境。滨海带进而分为后滨带(位于平均高潮线以上,在特大高潮时方可被海水淹没)、前滨带(平均高潮线与平均低潮线之间的地带)和滨外带(位于低潮线以下,是滨海向浅海过渡地带)。滨海带的绝大部分地区,时而出露水面,时而被水淹没,环境极为复杂,是潮流、拍岸浪、底流等强烈作用的地带,海水中氧气充足,光照良好,除有大量藻类外,多为钻孔生物和厚壳生物。

  • 第16题:

    论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2)法律地位,包括沿海国的专属权利,即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建立法律和执行法律;遵守公约义务。
    (3)其他国家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权及相应义务。

  • 第17题:

    试述机会成本概念及其计算。


    正确答案:机会成本的概念是如果一项资源既能用于甲用途,又能用于其它用途(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如果用于甲用途,就必须放弃其它用途),那么资源用于甲用途的机会成本,就是资源用于次好的、被放弃的其它用途本来可以得到的净收入。

  • 第18题:

    试述定额时间的概念及定额时间各组成部分及其概念.


    正确答案: 1.定额时间指为完成生产作业所必需消耗的劳动时间。
    2.定额时间由作业时间,布置工作地时间,休息和生理需要时间及准备与结束时间四部分组成。
    3.(1)作业时间:指直接执行基本工艺过程的时间,它是定额时间的最主要部分,由基本时间和辅助时间组成。
    (2)布置工作地时间:指为使工作场地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和良好的作业环境所消耗的时间。
    (3)休息与生理需要时间:指工人在工作班内为恢复体力及满足生理上需要所需的时间。
    (4)准备与终结时间:用于完成一批产品或一项任务而进行的准备与结束工作所需的时间。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宽度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2.大陆架的宽度是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200海里,最多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但它不属于国家领土。
    3.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
    (2)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
    (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4)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绝对不得对航行和本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有所损害;
    (5)沿海国对200海里以外的非生物资源开发要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纳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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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论述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一)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二)领海的法律地位:
    1.沿海国的领海主权,领海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属国家领土组成部分,所以,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国家对领海及其资源具有所有权并对其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这种所有权和管辖权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的权利:
    (1)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
    (2)沿海航运权;
    (3)领空权;
    (4)立法和管辖权。
    2.所有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它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3.沿海国在领海中的司法管辖权,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外国船舶及其内人员具有管辖权,但是,国际实践中,除非在特定情形下,沿海国一般对外国船舶上的人员不行使刑事和民事管辖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概念和宽度(2)法律地位,包括沿海国的专属权利,即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建立法律和执行法律;遵守公约义务。(3)其他国家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权及相应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及其主要职责。

    正确答案: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代表国家进行金融管理和金融调控的特殊的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活动的中心,处于金融组织体系的最高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家发行银行、国家银行、储备银行、银行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国有所有,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下列13项职责:
    1、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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