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外国公司采用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优点的是()。A、总公司能对分公司实行有效控制B、分公司设立比较简便C、不适用资源地国法律D、税收方面少缴所得税

题目

下列不属于外国公司采用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优点的是()。

  • A、总公司能对分公司实行有效控制
  • B、分公司设立比较简便
  • C、不适用资源地国法律
  • D、税收方面少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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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 )。

    A.15万元

    B.30万元

    C.35万元

    D.45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1)B国分公司抵免限额=60×30%=18(万元)
      (2)由于抵免限额(18万元)实缴税额(24万元),允许抵免的税额=18万元,因此,A国应征所得税额=(100+60)×30%-18=30(万元)。

  • 第2题:

    企业选择分支机构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下属企业在开设后不长时间内就可能赢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分公司就比较适宜,既可以享受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又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B.下属企业在开办初期发生亏损的概率较大,设立子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冲减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分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C.下属企业在开设后不长时间内就可能赢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既可以享受作为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又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D.下属企业在开办初期发生亏损的概率较大,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冲减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参考答案:CD

  • 第3题: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4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3>、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5.88
    B.3.53
    C.4.70
    D.2.60

    答案:B
    解析:
    计算的抵免限额为5.88万元,实际缴纳的税额为3.53万元,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3.53万元。

  • 第5题:

    设立分公司的优点包括( )。

    A.设立手续比较简单
    B.可享受税收优惠
    C.便于管理
    D.在某些方面受东道国管制较少
    E.增加母国税收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设立分公司的优点:设立手续比较简单;可享受税收优惠;便于管理;在某些方面受东道国管制较少。

  • 第6题:

    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答案:C,D
    解析: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AB错误。

  • 第7题:

    下列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B.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D.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答案:D
    解析: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所以无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 第8题:

    我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我国取得所得6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1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税率,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15万元,我国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限额饶让抵免法,则我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万元。

    A.175
    B.160
    C.150
    D.145

    答案:C
    解析:
    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100×30%=30(万元)。
    25万元<视同实纳30万元,可抵免25万元;我国应征所得税额=(100+600)×25%-25=150(万元)。

  • 第9题:

    下列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在东道国税收方面的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 A、子公司营业所得与总公司收入合并课税
    • B、分公司需要在东道国纳税
    • C、分公司除了缴纳公司所得税以外,还应缴纳利润汇出税
    • D、子公司除了缴纳公司所得税以外,还应缴纳利润汇出税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下列不属于外国公司采用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优点的是()。

    • A、总公司能对分公司实行有效控制
    • B、分公司设立比较简便
    • C、不适用资源地国法律
    • D、税收方面少缴所得税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判断题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在东道国税收方面的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A

    子公司营业所得与总公司收入合并课税

    B

    分公司需要在东道国纳税

    C

    分公司除了缴纳公司所得税以外,还应缴纳利润汇出税

    D

    子公司除了缴纳公司所得税以外,还应缴纳利润汇出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分公司的地位及其责任。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应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本身是无法独立承担;责任的。

  • 第14题:

    下列有关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总机构位于税率低的地区而分支机构位于税率较高的地区,分支机构则宜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以实现规避高税率的目的

    B.对于设立之初亏损的分支机构,或者在总公司亏损、分支机构盈利的情况下,分支机构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以获得盈亏相抵的好处

    C.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所得与总公司汇总纳税

    D.无论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法人,都应单独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4>、2019年汇总纳税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7.35
    B.5.00
    C.2.35
    D.5.35

    答案:A
    解析:
    2019年境内所得应缴纳所得税=20×25%=5(万元),境外分公司应补缴所得税=5.88-3.53=2.35(万元),所以汇总纳税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2.35=7.35(万元)。

  • 第16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2>、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4.70
    B.3.53
    C.5.88
    D.2.35

    答案:C
    解析:
    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23.53×25%=5.88(万元)

  • 第17题: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以不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


    答案:错
    解析: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 第18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答案: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可以独立经营,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第19题:

    我国一居民企业(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我国与B国已签订税收协定),2018年总公司在我国取得所得30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5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50万元,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饶让抵免法,我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万元。

    A.675
    B.750
    C.775
    D.825

    答案:C
    解析:
    抵免限额=500×25%=12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500×20%=100(万元)。125万元>视同实纳100万元,可抵免100万元;我国总公司的应征所得税额=(3000+500)×25%-100=775(万元)。

  • 第20题:

    下列关于分公司特征的选项,正确的有()

    • A、分公司享有独立的财产权
    • B、分公司必须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
    • C、设立分公司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 D、分公司无需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 E、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正确答案:C,D,E

  • 第21题:

    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下列关于分公司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
    • B、不具有法人资格
    • C、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 D、承担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国某总公司在乙国设立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来源于乙国所得1000万元,乙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为鼓励外来投资,对该分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已知甲、乙两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甲国与乙国之间签订有税收饶让协定,并对境外所得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甲同所得税税率为40%。计算该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外国公司采用分公司形式的优点不包括 ( )
    A

    可以不用向东道国缴纳任何税赋

    B

    总公司能实现有效控制

    C

    分公司设立较为简便

    D

    可以减少其向东道国的纳税额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