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王某家中丢了500元钱,怀疑是邻居的小孩小超所为。王某对小超进行搜身后又强令小超将他带到家中,在小超家四处抽查,还恶语相加,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小超一气之下从二楼跳下,致头部受伤。小超的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一次赔偿2万元。你从这一案例中,可以得到下列哪些启示?()A、公民应自觉守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凡是法律禁止的,就坚决不做B、公民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C、青少年应珍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权利观念,学会依法行

题目

农民王某家中丢了500元钱,怀疑是邻居的小孩小超所为。王某对小超进行搜身后又强令小超将他带到家中,在小超家四处抽查,还恶语相加,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小超一气之下从二楼跳下,致头部受伤。小超的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一次赔偿2万元。你从这一案例中,可以得到下列哪些启示?()

  • A、公民应自觉守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凡是法律禁止的,就坚决不做
  • B、公民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C、青少年应珍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权利观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
  • D、不要相信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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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若光华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钱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则钱某 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 )。
    A.调査收集证据 R进行和解
    C.提起反诉 D.代为变更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 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 定。”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 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 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 上诉。”据此,BCD项应排除。

  • 第2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在审理过程中,光华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被损坏物品的照片和王小某承认被张某唆使的录 音等证据材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照片属于书证 B.录音属于视听资料
    C.照片属于直接证据 D.录音属于原始证据


    答案:A,B,D
    解析: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 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该照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A项正确。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栽体上的 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B项正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被损害物品的照片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 要事实,故该照片应属于间接证据。C项错误。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亊实的证 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D项正确。

  • 第3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若张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欲提起上诉,他可以( )。 A.在判决书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无需提交上诉状
    B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2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D.直接向第二审法院上诉


    答案: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亊诉讼法〉若干问題的意见》第178条规定: “一审宣判时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亊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 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A项错误。 《民亊诉讼法》第164条第1款规定:“当亊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项错误。该法第166条規定:“上诉状应 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曰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 人民法院。”C、D两项说法正确。

  • 第4题:

    共用题干

    被告人王小乙的表哥王小甲系组织他人卖淫集团的首要分子。1993年10月的一天,王小甲来到王小乙家中,准备用王小乙的房屋做“淫窝”来组织他人卖淫嫖娼,并表示请其一同干,王小乙欣然同意,并主动承担了管钱和物资的工作,还兼管把门望风。1993年10月至1994年4月,犯罪分子王小甲先后组织3批16人次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告人王小乙先后收入“工资”及“房租”款人民币155元。此外,在1993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小甲等诱骗外地女青年葛某到王小乙住处,并告知王小乙当天晚上让葛某“接客”。当晚,被害人葛某拒不卖淫,被告人王小乙将葛某按在床上,强行奸污后对葛某说:“你已经不是黄花姑娘了,不挣点钱,就别想走。”葛某被迫开始卖淫。1994年4月15日,公安机关将王小甲、王小乙一伙缉拿归案。请问,王小乙的行为构成了:
    A:容留卖淫罪
    B:强奸罪
    C:强迫卖淫罪
    D:协助组织卖淫罪

    答案:A,C,D
    解析:
    甲给乙介绍嫖客的行为是介绍卖淫罪;甲对丙的前期行为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在丙表示不干后,甲对其进行威胁,构成强迫卖淫罪。由于丙已满14周岁,故不属幼女,所以不选B项。D项,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用、引诱、容留、强迫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的行为,本案中甲未组织多人,故甲不能构成组织卖淫罪。
    王小乙协助王小甲组织他人卖淫,触犯《刑法》第358条第3款协助组织卖淫罪。在自己住处容留葛某卖淫,构成《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容留卖淫罪;将葛某强奸后迫使其卖淫,构成《刑法》第358条第1款的强迫卖淫罪,故本题应选A、C、D。

  • 第5题:

    王某,男,1970年出生,在家排行老三,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因王某从小体弱多病,到了16岁时,父母还带着他四处求医问药。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对王某呵护有加,姐姐也对他十分照顾。王某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后,被安置到其母亲所在的工厂工作。后来因为工厂倒闭,王某失业,此后王某的工作一直不稳定。在这期间,两个姐姐都相继成婚。王某便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王某32岁时娶了一个外来妹,仍然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结婚第二年生了儿子小涛,在小涛3岁时,二人离婚。离婚时,考虑到女方是外来妹,没有固定工作,王家不要求女方承担任何抚养费用。王某的儿子小涛,初中时成绩不错,理科成绩较好,但文科比较弱,尤其是英语。小涛喜欢球类运动,多次参加体育比赛。中考时,小涛没有考上重点中学。进入高中后,小涛成绩不如以前。小涛和爷爷有较大冲突,爷爷经常埋怨他不懂事,学习不努力。小涛和奶奶关系亲密,奶奶经常偷偷塞给小涛零用钱。为此爷爷经常责备奶奶。王某经常因为房子过户的事情和小涛抚养费的事情和父母闹矛盾,王某的父母因此无法继续和他生活,又给王某买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只有王某父亲和王某儿子小涛的名字,没有王某的名字。为此王某和父母的关系更加紧张,有时还会发生正面冲突。
    【问题】
    1.针对上面的案例,请画出王某的家庭结构生态图。
    2.上述案例中。王某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3.假如你是家庭社会工作者,针对王某的案例,可以提出怎样的介入策略?


    答案:
    解析:
    1.王某的家庭结构生态图如图11—1所示。
    2.上述案例中,王某面对的主要问题有:
    (1)家庭界限不清,不能适应家庭成长周期的变化。亲子次系统存在着跨代联结、纠缠、疏离等现象。由于家庭生命周期不同,子女独立家庭阶段、调整阶段甚至老年人家庭阶段,父母与子女的纠缠性的家庭互动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变化。虽然服务对象王某早已步人中年,但由于和家人之间长期代际界限不清晰,彼此过分卷入,使服务对象一直以来没有获得独立性发展的机会,所以王某会因为房子的过户、孩子抚养费用等问题与父母发生冲突。
    (2)惯有的互动模式的僵化,家庭系统整体功能失调。当家庭在发展阶段面临更大的压力时,家庭所呈现的表面的或潜在的冲突,是因为家庭惯用的处理方式缺乏弹性,由于不能做出适应性改变,家庭系统无形中强化了不良症状的持续并维持了功能失调的状态。王某的家庭互动存在问题,而家庭成员却以吵闹、回避等方式解决,导致家庭矛盾更加激化。

    (3)解决冲突的行为方式缺乏,家庭系统陷入问题困境。王某的家庭中,父母处理问题的偏好方式长期不一致,无论是在儿子的教育问题上,还是对待孙子的教育问题上都截然不同。王某父亲表面上看来具有权威,而母亲却以回避的方式掩饰冲突。
    3.针对王某的案例,可以采用的介入策略有:
    (1)改变家庭僵化的结构。促进家人间的有效沟通;协助王某与父母对以往的问题重新梳理,彼此重新接纳,改善王某与父母的关系;改善祖父与小涛的相处模式,促进彼此交流。
    (2)协助建立有效的亲子系统。发展胜任父亲角色的能力,改变与儿子的关系。
    (3)形成家庭支持系统。可以邀请王某的姐姐促成家庭的支持,更好的应对生活中的困难。
    (4)寻求社区资源。帮助王某解决生存问题、工作问题以及其他现实困难。

  • 第6题:

    农民王某家中丢了500元钱,怀疑是邻居的小孩小超所为。王某对小超进行搜身后又强令小超将他带到家中,在小超家四处抽查,还恶语相加,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小超一气之下从二楼跳下,致头部受伤。小超的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一次赔偿2万元。王某侵犯了小超的哪些权利?()

    • A、人身自由权
    • B、受教育权
    • C、名誉权
    • D、姓名权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在市场上经常见到这样的情形:顾客问能否优惠一点?售货员说,你不要发票就优惠你一个税钱。据此回答题材料启示我们()

    • A、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 B、公民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C、税务机关要依法治税
    • D、公民应自觉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王某(男)与赵某(女)未婚而生子(取名王小),在共同经营花店一年后,因感情不合而分手,花店也转手他人,王小由赵某抚养。现王某以双方不是合法夫妻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赵某因此以王小名义起诉至法院。赵某又以王某将经营花店的利润据为己有为由,同时起诉至法院。就此,从法理学角度,以下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王某与赵某的关系虽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但二人之间就花店的经营所得却形成了财产法律关系
    • B、王某与王小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 C、在赵某起诉之前,王某与王小之间的关系属于第一性法律关系
    • D、王小的出生属于法律事件中的自然事件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多选题
    农民王某家中丢了500元钱,怀疑是邻居的小孩小超所为。王某对小超进行搜身后又强令小超将他带到家中,在小超家四处抽查,还恶语相加,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小超一气之下从二楼跳下,致头部受伤。小超的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一次赔偿2万元。王某侵犯了小超的哪些权利?()
    A

    人身自由权

    B

    受教育权

    C

    名誉权

    D

    姓名权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农民王某家中丢了500元钱,怀疑是邻居的小孩小超所为。王某对小超进行搜身后又强令小超将他带到家中,在小超家四处抽查,还恶语相加,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小超一气之下从二楼跳下,致头部受伤。小超的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一次赔偿2万元。你从这一案例中,可以得到下列哪些启示?()
    A

    公民应自觉守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凡是法律禁止的,就坚决不做

    B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

    青少年应珍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权利观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

    D

    不要相信邻居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小超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与爷爷、奶奶和父亲生活。由于父亲身患残疾,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小超从10岁起就开始帮助爷爷和奶奶干农活、照顾家庭。同时小超在学校也是品学兼优的孩子。从优势视角看小超所表现出的品质被称为(      )。
    A

    潜能

    B

    适应力

    C

    抗逆力

    D

    自强不息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陈老师正在上地理课,却发现课代表王超这几天心不在焉,还不耐烦地把书翻得哗啦作响。这次陈老师忍不住了,便用提问法来“警告”他一下,没想到一连十来个问题没有难住他,陈老师增加了难度,涉及到他们未学的内容和课外知识,可王超还是能流畅地答出来。怎么办? 陈老师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能否让他不随堂上课,节约出的时间,自己去查阅资料,研究问题,学习更多的知识呢?学校非常支持陈老师的想法,对王超实行了单科免修。从此,每当上地理课时,学校图书馆里多了一位小读者,查阅地理资料,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如全球气候的变迁、环境污染等等。陈老师呢,工作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给王超提供相关的课题,指导他查阅相关资料,解答他提出的各处问题,教他撰写小论文。一个学期下来,王超的小论文《植被保护与资源开发》一文获得全国中学生小论文评比优胜奖。如何理解王超的自主性学习?

    正确答案: 学生的学习是一种自主性的学习,是学生自主进行知识构建,体悟科学方法,而不是复制知识的过程。学生学习的自主性,集中体现在学生个体有明确的目标意识,能自觉地确定学习目标,自主选择学习内容,自我调控学习进程,自主评价反思学习结果,从而保证学习目标的实现。在自主性学习过程中,教师重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批判精神,敢于质疑;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以及反思的意识和习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关于上述案例中的张某、李某、王某和王小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损坏行为非张某所为,其应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B.李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本案的当事人
    C.王某为王小某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D.王小某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答案:A,B
    解析:
    本案的诉讼是光华公司提起的,其应作为本案的原告。李某作为光华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但不是本案的当事人。B项错误。张某指使王小某 损坏光华公司的办公用品,均应作为本案的被告。A项错误,D项正确。王小某未满18周岁, 王某应为其法定诉讼代理人。C项正确。

  • 第14题:

    张某为光华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长期拖欠张某工资,在一次索要拖欠工资的过程中, 张某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生争吵,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为了平复心中怒气,唆 使好朋友王某16岁的儿子王小某将光华公司某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砸坏,并承诺事成之后送给 王小某一部手机作为奖励。之后,光华公司了解到王小某的行为为张某指使之后,委托律师钱 某处理本案,钱某就公司办公用品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审理中,法院 通知王小某参加诉讼,张某要求法院判决光华公司支付其劳动酬。经审理后,法院只就賠偿 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对张某要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处理。
    对于张某要求光华公司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的正确做法应该是( )。 A.依法作出判决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先行调解 D.不予受理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栽定驳回起诉。”张某要求光华公司支付工资的请求属于劳动争议,只有经过劳动仲栽后,才能 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该案已经进入审理阶段,故法院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栽定驳回张某的诉 讼请求。

  • 第15题:

    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答案:A,C,D
    解析:
    所谓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且均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故均是“基本法律”。故A项正确。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是关于法律原则的规定,并非法律规则,故自然谈不上属于命令性规则,B项错误。外部证成与内部证成相对,是指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的证成。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对判决结果所依赖的大前提的证成,故C项正确。祖父母可否行使探望权,《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法官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的法律原则进行判案,显然符合“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的法理。“穷尽法律规则”是考虑法的安定性要求,“适用法律原则”是考虑法的合目的性要求。故D项正确。

  • 第16题:

    下列科学家中,全部获得过最高科学技术奖的是:

    a.郑哲敏王小谟 b.谢家麟朱光亚
    c.师昌绪贝时璋 d.谷超豪周炳坤


    答案:A
    解析:
    2012年度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了国际著名力学家、中国爆炸力学的奠基人和 开拓者之一的郑哲敏院士以及中国著名雷达专家、现代预瞀机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王小谟院士。这是中国首次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军工装备专家。谢家麟获得2011年最高科学技术奖,师昌绪获得过2010年度最 高科学技术奖,谷超豪获得过2009年度最高科学技术奖。故本题答案选A。

  • 第17题:

    农民王某家中丢了500元钱,怀疑是邻居的小孩小超所为。王某对小超进行搜身后又强令小超将他带到家中,在小超家四处抽查,还恶语相加,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小超一气之下从二楼跳下,致头部受伤。小超的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一次赔偿2万元。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工智能应用的是()。

    • A、小雪在网上下载手机铃声
    • B、王超在自己的智能手机上看电影
    • C、小磊和小梅一起在网上下棋对战
    • D、某公司采用指纹打卡机进行考勤管理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陈老师正在上地理课,却发现课代表王超这几天心不在焉,还不耐烦地把书翻得哗啦作响。这次陈老师忍不住了,便用提问法来“警告”他一下,没想到一连十来个问题没有难住他,陈老师增加了难度,涉及到他们未学的内容和课外知识,可王超还是能流畅地答出来。怎么办? 陈老师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能否让他不随堂上课,节约出的时间,自己去查阅资料,研究问题,学习更多的知识呢?学校非常支持陈老师的想法,对王超实行了单科免修。从此,每当上地理课时,学校图书馆里多了一位小读者,查阅地理资料,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如全球气候的变迁、环境污染等等。陈老师呢,工作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给王超提供相关的课题,指导他查阅相关资料,解答他提出的各处问题,教他撰写小论文。一个学期下来,王超的小论文《植被保护与资源开发》一文获得全国中学生小论文评比优胜奖。结合案例说明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如何体现的?。


    正确答案:教师主导作用具体表现在:教师的指导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起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教师的教还影响着学生学习的方式以及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的发挥,影响着学生的个性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当张老师发现王超单凭课堂上的知识已经“吃不饱”时,通过让王超单科免修的方式,并为王超提供相关的课题,指导他查阅相关资料,解答他提出的各处问题,教他撰写小论文。这改变了王超的学习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影响着王超学习的方式以及学习主动积极性的发挥,这都是教师主导作用的体现

  • 第20题:

    单选题
    钱某,与前妻谢某有一子钱亮,离婚后钱亮归谢某抚养。钱某现任妻子王某与钱某生有一女钱小颖。钱某的父母一直与钱某的姐姐钱娜生活。2008年年初,钱某父亲去世。同年6月钱某因车祸身亡。对于钱某的40万元存款享有继承权的是________。
    A

    谢某、钱亮、王某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B

    钱亮、钱小颖、王某、钱某母亲

    C

    钱亮、钱小颖、钱某母亲及姐姐

    D

    谢某、王某、钱亮、钱小颖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王大爷于2018年6月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大爷一共有四个子女甲、乙、丙、丁,其中甲是养子女。甲只有一个儿子王超,王超只有一个女儿王小超。丁有一个亲生的女儿吴蕾、养女吴丽和由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吴宇。甲于2013年1月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法于2015年10月宣告其死亡,丁于2017年4月意外伤害死亡。针对王大爷的遗产,哪些人有代位继承权?(  )
    A

    王小超

    B

    吴蕾

    C

    吴丽

    D

    吴宇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根据上述规定,在晚辈直系血亲中,只有该晚辈直系血亲为其继子女的,不能代位继承。本题中,王小超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甲的孙子女,即是被继承人的曾孙子女;吴蕾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吴丽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所以,王小超、吴蕾、吴丽有代位继承权。而吴宇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继子女,依法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工智能应用的是()。
    A

    小雪在网上下载手机铃声

    B

    王超在自己的智能手机上看电影

    C

    小磊和小梅一起在网上下棋对战

    D

    某公司采用指纹打卡机进行考勤管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农民王某家中丢了500元钱,怀疑是邻居的小孩小超所为。王某对小超进行搜身后又强令小超将他带到家中,在小超家四处抽查,还恶语相加,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丢失的钱。小超一气之下从二楼跳下,致头部受伤。小超的父母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一次赔偿2万元。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小超小时候因为高烧导致失聪,接受人工耳蜗手术后,在妈妈和爸爸的鼓励下,小超克服困难接受康复机构语言训练,在学校也是品学兼优的孩子,此外小超还参加志愿者服务。从优势视角看小超所表现出的品质被称为(      )。
    A

    潜能

    B

    适应力

    C

    抗逆力

    D

    自强不息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