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第1题: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说法中, 正确的有( )。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技术合同受让方明知转让方转让的技术成果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仍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
第7题:
下列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椰一项?()
第8题:
在国际许可合同中规定允许技术受让方将其获得的技术使用权再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的国际许可合同称为()合同。
第9题:
合同严守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性原则
第10题:
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11题:
一个人明知是他人窃取的商业秘密而有偿取得并使用
甲和乙就一项技术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同时约定不论该转让协议是否达成,只要受让方接触到了该技术的核心部分,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永久有效。而在合同未达成后,受让方即将该技术的核心部分全部泄漏给了自己的亲属
使用人不知道自己取得并使用的技术是他人骗取来的
使用人窃取的技术是早已公诸于世的技术
第12题:
无效
有效
效力待定
不成立
第13题: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第18题:
专利的独占使用权是在双方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把专利技术转让给某一特定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再转让,专利的受让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可以使用和销售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
第19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为其开发一种技术,并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但双方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乙研究所按约定交付了符合要求的技术成果,并随后就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双方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20题:
()是指转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只把技术授予受让方使用,同时转让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该专利产品销售权,但不再将该技术转让给其他人使用。
第21题:
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
第22题:
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第23题:
甲未经乙的同意将该技术秘密成果转让给丁
甲未经乙的同意以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戊使用该技术秘密且独占由此获得的利益
甲未经乙的同意自己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并独占由此所获得的利益
甲未经乙的同意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使用该技术秘密且独占由此所获得的利益
第24题: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也包括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月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是技术秘密的合法拥有者,但没有义务保证技术有效,能达成到约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