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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独任审判制适用的是:()。

    A.普通程序

    B.简易程序

    C.第二审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

    A.第一审普通程序

    B.第二审程序

    C.第三审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ABD

  • 第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A.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尽相同

    B.适用第二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C.第二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调解

    D.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


    正确答案:AD

  • 第4题: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 件,从适用的审判程序来看,下列做法正确的 有:( )
    A.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 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B.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 进行审判
    C.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 进行审判
    D. 一律由上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答案:A,B,C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考生尤其 要注意A选项的内容,此外,应当注意人民法院审理 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注意D项,根据《审 判监督程序解释》,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应当由原 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加以审理。

  • 第5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 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这两种程序的审理期限相同,除非有特殊情 况,都应该在3个月内审结
    B.提起主体相同
    C.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
    D.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都可以适用调解


    答案:C,D
    解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 应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 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 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 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 结期限,不能延长。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按照第 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限确定,审理期限自 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而第一审程序如果没有特殊 情况,则应该在6个月内审结,所以A项是错误的。 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当事人, 但是二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当事人,B项错误。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 诉期间内暂不生效;按第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 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正确。根据《民 事诉讼法》第155条和《民诉意见 第201条的规定, 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 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 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 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擻销,D项正确。

  • 第6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执行与审判的关系【详解】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1)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2)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3)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4)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据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民事审判程序并非一定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没有经过审判程序,但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同样的道理,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与审判程序有诸多不同,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裁定终结执行,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陷阱】不少人认为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而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不少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一般都要经过审判程序,但亦有一些案件无须审判程序而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可以未经审判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说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过于绝对了。反之,执行程序亦并非审判程序的继续,不仅是因为执行程序独立于审判程序,且与审判程序存在重大区别,还因为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并未经过审判程序,故不能说执行程序是审判程月的继续。对于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

  • 第7题:

    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或者上诉,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查后,发现第一审判决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改判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
    C: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刑事部分同民事部分一并审理
    D: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33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 第8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诉讼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确定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含调解协议,下同)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错误而专门设置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它不是案件的必经程序,而是一种补救程序。法院的裁判一旦生效便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稳定性,对法院、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约束力,如果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来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再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都为了保证判决、裁定的正确,纠正原判决、裁定的错误的法定程序,但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诉讼程序,有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提起程序的主体不同。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而有权提出上诉发动第二审程序的主体只能是第一审程序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二,提起程序的理由不同。启动再审程序,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二审程序是根据两审终审原则设立的,是对一审案件的继续审理,只要当事人对未生效的一审裁判声明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从而启动二审程序。
    第三,提起程序的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没有时间的限制;而上诉人提起上诉必须在一审裁判尚未生效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审理的对象不同。再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包括二审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也包括一审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和裁定。
    第五,审理的法院不同。按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可以是上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而按照上诉程序审理案件的,只能是原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第六,审理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再审程序,是一种事后补救的特殊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可能适用第二审程序,也可能适用第一审程序;而上诉案件的审理必须适用第二审程序。

  • 第9题:

    刑事诉讼程序中审判程序包括()

    • A、第一审程序
    • B、第二审程序
    • C、死刑复核程序
    • D、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是()

    • A、诉讼保全
    • B、第一审程序
    • C、第二审程序
    • D、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简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正确答案: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审理的直接对象,都是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两者审理的目的,都是为了审查纠正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可能存在的错误。但是,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入,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的判决、裁定。
    (3)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
    (4)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的期限有一定的限制。而再审提起的期限,行政诉讼法未作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是在原审判决作出两年内,因此再审的提起期限是相当长的。
    (5)审理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再审案件,即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还可以由更高级别的人民法院审理。

  • 第12题:

    单选题
    有关刑事抗诉的正确提法是()。
    A

    既包括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也包括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B

    仅指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C

    仅指第二审程序的抗诉

    D

    仅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抗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正确答案:BCD

  • 第14题:

    审判程序包括( )等程序。

    A 第一审

    B 第二审

    C 第三审

    D 审判监督程序


    正确答案:ABD
    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序。

  • 第15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B选项法院裁定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终结执行,只有在经过重新审理作出新判决撤销了原判决后才裁定执行终结(此时终结执行的原因是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关于审判和执行的关系,首先民事审判程序并不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因为作为执行的依据还有仲裁裁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以有些案件不经审判依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D选项有些案件的判决并不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维持婚姻关系的判决书,或者有些案件的判决虽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但义务人自觉履行债务或者权利人放弃权利后也不需要进入执行程序.所以执行并不一定是审判的继续,故C、D选项错误。当然,民事审判程序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而执行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A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 第16题: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从适用的审判程序来看,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B: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C: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D:一律由上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答案:A,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考生尤其要注意A项的内容,此外,应当注意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第17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A: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尽相同
    B:适用第二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C:第二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调解
    D: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

    答案:A,D
    解析:
    二审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而原来是一审的审判监督程序合议庭中可以有人民陪审员,故A项正确。无论是第二审程序还是审判监督程序都以开庭审理为原则,故B项错误。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也可适用调解,故C项错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故D项正确。

  • 第1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异同,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相同
    B.第一审法院与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地点都为本院所在地
    C.第一审判决与第二审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同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二者不同,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而一审法院只能在本院进行,故B项错误。C项错误,二审裁判作出后立即生效,一审裁判则需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一审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涉外可以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D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A、B、C项符合题意。

  • 第19题:

    某区人民法院对甲某伤害乙某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一审判决宣判后,只有被告人甲某就刑事部分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B.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C.应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再审

      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C。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形势部分提出上诉、抗诉……”。故C项当选。

  • 第20题: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


    正确答案:合议庭

  • 第2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是两个完全互相独立的程序,没有联系
    • B、提起主体相同
    • C、基层法院不可能适用第二审程序,而基层法院可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 D、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都可以适用调解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进行审理。

    • A、应当适用第一审程序
    • B、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
    • C、人民法院既可以适用第一审程序,也可以适用第二审程序
    • D、应当适用特别程序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何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两者存在严格的区别:
    (1)审理对象不同;
    (2)提起的条件的不同;
    (3)有权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
    (4)提起的期限不同;
    (5)可否加重刑罚的限制不同。

  • 第24题:

    单选题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
    A

    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B

    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C

    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D

    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