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辛普森一案中,辩护律师贝利于1995年3月在法庭上对控方证人警官福尔曼进行询问。贝利:你在描述黑人时,没有用过“黑鬼”一词吗?福尔曼:没有。贝利:那么,你是说,近几十年来你没有用过这个词?福尔曼:我没有想起来,没有。贝利:所以任何人来到本庭,指证你用过这个词,他们准是说谎了?福尔曼:是的,是说谎。在1995年8月,辩方突然出示了一份由与福尔曼私交非常好的女剧作家麦金尼女士提供的13盘录音带。这些录音带是麦金尼在过去10年中采访福尔曼时断断续续录成的。在长达14小时的录音带中福尔曼有41处骂黑人为“黑鬼”

题目

在辛普森一案中,辩护律师贝利于1995年3月在法庭上对控方证人警官福尔曼进行询问。 贝利:你在描述黑人时,没有用过“黑鬼”一词吗? 福尔曼:没有。 贝利:那么,你是说,近几十年来你没有用过这个词? 福尔曼:我没有想起来,没有。 贝利:所以任何人来到本庭,指证你用过这个词,他们准是说谎了? 福尔曼:是的,是说谎。 在1995年8月,辩方突然出示了一份由与福尔曼私交非常好的女剧作家麦金尼女士提供的13盘录音带。这些录音带是麦金尼在过去10年中采访福尔曼时断断续续录成的。在长达14小时的录音带中福尔曼有41处骂黑人为“黑鬼”。不仅如此,所有听见该录音带的美国人都听见了福尔曼令人震惊的言论。他的名言是:所谓优秀的警察就是那些喜欢把特别的人(黑人)拖到路边痛击他们头部的人。他宣称洛杉矶市政府的黑人都该一起烧死。他幻想“如果让我干,我就把黑鬼们弄到一起烧死。”这时辩方律师又问他:你在预审时提供的证词是否完全真切?福尔曼终于说:我想坚持我第五条修正案的权利。 辩方律师是如何反驳的?


相似考题
更多“在辛普森一案中,辩护律师贝利于1995年3月在法庭上对控方”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法庭上和被告相对的一方叫()


    正确答案:原告

  • 第2题: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首先,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约束;
    其次,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公诉人的意志约束;
    再次,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审判人员的意志约束。

  • 第3题:

    在法庭上和被告相对的一方叫什么?


    正确答案: 原告

  • 第4题:

    一台液控自动变速器使用辛普森齿系,最近经检修后,起步正常。但换档冲击较大,尤其在换高速档时更甚,请回答下列问题:应重点调整该变速器的油阀是()和()。


    正确答案:主调压阀;节气门阀

  • 第5题:

    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在自动变速器中,应用较广泛的行星齿轮机构主要有辛普森式和()式两钟。


    正确答案:拉维纳

  • 第7题:

    判断题
    上贝氏体中的碳化物分布在铁素体外部,下贝氏体中的碳化物分布在铁素体内部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诉讼地位与辩护律师相对等

    B

    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其职务活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C

    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与公诉人都承担控诉职能

    D

    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不能与公诉人进行辩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一台液控自动变速器使用辛普森齿系,最近经检修后,起步正常。但换档冲击较大,尤其在换高速档时更甚,请回答下列问题:使用了粘性不够的ATF是造成冲击的其中原因之一。()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在辛普森一案中,辩护律师贝利于1995年3月在法庭上对控方证人警官福尔曼进行询问。 贝利:你在描述黑人时,没有用过“黑鬼”一词吗? 福尔曼:没有。 贝利:那么,你是说,近几十年来你没有用过这个词? 福尔曼:我没有想起来,没有。 贝利:所以任何人来到本庭,指证你用过这个词,他们准是说谎了? 福尔曼:是的,是说谎。 在1995年8月,辩方突然出示了一份由与福尔曼私交非常好的女剧作家麦金尼女士提供的13盘录音带。这些录音带是麦金尼在过去10年中采访福尔曼时断断续续录成的。在长达14小时的录音带中福尔曼有41处骂黑人为“黑鬼”。不仅如此,所有听见该录音带的美国人都听见了福尔曼令人震惊的言论。他的名言是:所谓优秀的警察就是那些喜欢把特别的人(黑人)拖到路边痛击他们头部的人。他宣称洛杉矶市政府的黑人都该一起烧死。他幻想“如果让我干,我就把黑鬼们弄到一起烧死。”这时辩方律师又问他:你在预审时提供的证词是否完全真切?福尔曼终于说:我想坚持我第五条修正案的权利。 辩方律师是如何反驳的?

    正确答案: 辩方律师运用了间接反驳的方法进行反驳。
    解析: 间接反驳是通过证明与被反驳的论题相反的论题为真,从而推出被反驳的论题为假的反驳方法。间接反驳的步骤大致是:首先,设定与被反驳的论题相反的论题;然后,证明反论题为真。这样,根据矛盾律,推出被反驳的论题为假。
    间接反驳的特点在于需要通过中间环节,先设立反论题,通过证明反论题的真,进而确定被反驳的论题为假,从而达到反驳的目的。
    本案中辩方律师就运用了间接反驳的方法,达到了反驳的目的。其推演过程如下:(a)被反驳的论题:福尔曼没有骂黑人为黑鬼。(b)设反论题:福尔曼骂黑人为黑鬼。(c)证明:辩方律师出示了一份由与福尔曼私交非常好的女剧作家麦金尼女士提供的13盘录音带。这些录音带是麦金尼在过去10年中采访福尔曼时断断续续录成的。在长达14小时的录音带中福尔曼有41处骂黑人为“黑鬼”。这份证据强有力地证明了福尔曼骂黑人为黑鬼为真。 
    所以,福尔曼没有骂黑人为黑鬼为假。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辩护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介入调查取证活动

    B

    辩护律师在进行调查时,同时应当寻找和收集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

    C

    辩护律师经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

    辩护律师经被害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首先,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约束;
    其次,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公诉人的意志约束;
    再次,律师依法进行辩护,不受审判人员的意志约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诉讼地位与辩护律师相对等
    • B、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其职务活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 C、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与公诉人都承担控诉职能
    • D、律师作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不能与公诉人进行辩论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行为中的作用有哪些?


    正确答案: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弥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不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协助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全面审查明案情,正确判断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公证处理案件。

  • 第15题:

    但丁在()中抒发了对贝亚特丽丝的纯真的爱


    正确答案:《新生》

  • 第16题:

    下列哪一项属于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

    • A、到公安机关要求阅卷
    • B、与控方质证
    • C、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一律不用经过侦查机关许可
    • D、在侦查终结时,有权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世界上有沙漠分布的国家很多,塔尔沙漠在()和(),奇瓦瓦沙漠在(),辛普森沙漠在()


    正确答案:印度;巴基斯坦;墨西哥;澳大利亚

  • 第18题:

    判断题
    一台液控自动变速器使用辛普森齿系,最近经检修后,起步正常。但换档冲击较大,尤其在换高速档时更甚,请回答下列问题:怠速过高是造成换档冲击的重要原因。()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判断题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行为中的作用有哪些?

    正确答案: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弥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不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协助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全面审查明案情,正确判断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公证处理案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填空题
    世界上有沙漠分布的国家很多,塔尔沙漠在()和(),奇瓦瓦沙漠在(),辛普森沙漠在()

    正确答案: 印度;巴基斯坦;墨西哥;澳大利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1994 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辛普森竟逃脱法律制裁,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这就是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此案波澜迭起,高潮不断。在辛普森一案中,警方已经掌握了足以证明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证据,但他们为使案件更加“铁证如山”,愚蠢地伪造了一双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迹的袜子。正是这双袜子,遭到辛普森律师对洛杉矶警察的大肆攻击和对控方证人的大量质疑,最终被被告方证明为实验室里的产物,陪审团哗然。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著名的证据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任何人发现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虫时,他绝不会再去寻找第二只,而是径直倒掉整碗面条。同样,即便洛杉矶警方获取了大量能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但只要其中有一样(袜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证据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于是,尽管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 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 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通过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你认为美国在司法实践中遵循了哪些司法制度原则?

    正确答案: 1、重视程序公正
    美国法律中的程序化更多的反映在尊重公民的自由权力,在没有宣判之前应以无罪对待,哪怕是在搜集证据过程中有任何的违法法律程序的行为,甚至都可以推翻整个证据链条,把案件完全改变。辛普森杀妻案例就可以看出,美国的法律更加注重程序化,不允许有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外。
    2、“无罪推定” 决定了检察机关和被告人在道义上具有平等地位
    美国司法机关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从重从快地惩罚犯罪,而是首先考虑政府是否在利用权力迫害平民,因为相对于政府,个人是弱小的,政府可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调查,也有能力“制造”证据。
    检察机关需要尽可能出示过硬的证据证明其有罪,而被告人只需对证据进行质疑。法庭上的对抗双方在道义上完全平等,确立了他们在法庭上公平抗衡的前提。根据美国的法律,不论被告人被控罪行有多么严重,不论检察机关手中掌握的证据看上去是多么的有力,在他被宣判有罪之前,都必须假设他是无罪的。本案中辛普森律师对洛杉矶警察的大肆攻击和对控方证人的大量质疑,也就不能说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
    3、比较彻底的司法独立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不论是什么性质的案件,美国检察机关、法官是代表三权之一司法部的,美国政府无权干预任何一个审理过程。
    听证过程是双方律师的竞技对抗过程,先是由检方提供证据和证人,然后,由辩方提供证据和证人。不论证人提供的是正面还是反面的证据,不论他提供的证词是想说明被告有罪还是没罪,他都要在陪审团面前经受得住反对一方的诘问。
    4、法官是法庭上吹哨子的裁判
    法官全部作用就是维持秩序,也就是当双方在对抗的时候,维护“游戏规则”。如双方证据是否可以呈堂,提出的证人是否可以出庭,向证人的提问是否恰当,在有一方犯规的时候叫停,等等,这些都是法官的责任。而真正在案件当中最终决定输赢的,却不是法官。
    5、陪审团最终掌握被告的生杀大权
    当代美国司法体制中,陪审团主要分为两种: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大陪审团,又称 “起诉陪审团”,其角色大致相当于我国的“人民检察院”。其职能不是裁定被告是否有罪,而是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前,传唤与案件有关的人证和物证,决定对有争议性的重大案件是否应当立案起诉。一旦作出裁定,大陪审团就自动解散。
    小陪审团,又称“审判陪审团”,其角色大致相当于我国的“人民法院 ”,负责对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民事侵权作出裁决。如果裁决无罪或不构成侵权,审判即告结束;如果裁定有罪或侵权成立,则由主持审判的法官依法量刑,作出正式司法判决。裁决辛普森杀妻案的陪审团就是这种小陪审团。
    在辛普森杀妻案中,正是由于辛普森律师团最终说服了陪审团的全体成员,使陪审团成员们相信,“辛普森并不一定是罪犯,案犯极有可能另有其人或辛普森被栽赃陷害”,最终裁定辛普森无罪开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填空题
    一台液控自动变速器使用辛普森齿系,最近经检修后,起步正常。但换档冲击较大,尤其在换高速档时更甚,请回答下列问题:应重点调整该变速器的油阀是()和()。

    正确答案: 主调压阀,节气门阀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