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找到丙公司,由丙提供50吨纯碱作为质押。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向乙交付了纯碱。1个月后,丙公司发现乙公司将纯碱露天存放,时逢雨季,如不采取措施将会造成很大损失,便要求乙公司立即将纯碱移入库房,但乙公司以仓库放不下为由拒绝。丙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措施()A、可要求解除质押合同B、可要求甲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收回纯碱C、要求乙公司将纯碱提存D、无权对乙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题目

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找到丙公司,由丙提供50吨纯碱作为质押。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向乙交付了纯碱。1个月后,丙公司发现乙公司将纯碱露天存放,时逢雨季,如不采取措施将会造成很大损失,便要求乙公司立即将纯碱移入库房,但乙公司以仓库放不下为由拒绝。丙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 A、可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 B、可要求甲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收回纯碱
  • C、要求乙公司将纯碱提存
  • D、无权对乙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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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找到丙公司,由丙提供50吨纯碱作为质押。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向乙交付了纯碱。1个月后,丙公司发现乙公司将纯碱露天存放,时逢雨季,如不采取措施将会造成很大损失,便要求乙公司立即将纯碱移入库房,但乙公司以仓库放不下为由拒绝。丙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措施()A、可要求解除质押合同B、可要求甲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收回纯碱C、要求乙公司将纯碱提存D、无权对乙公司提出任何要求”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将合同中的部分义务转让丙公司完成,依照《合同法》规定,其法律关系特点为( )。

    A.甲、乙公司作为合同主体不变

    B.甲公司可要求丙公司履行转让部分的义务

    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行使抗辩权

    D.丙公司不履行义务,应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乙公司不能强迫丙公司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BE

  • 第2题:

    2003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由乙公司购买一台甲公司所需的专用设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每年支付30万元租金给乙公司,为期5年。5年后该设备归甲公司。乙公司应甲公司的要求,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特殊要求定制。丙公司按期将设备运到甲公司后,甲公司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遂要求丙公司修理或重作,丙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遭到了乙公司的拒绝。经三方多次协商后,丙公司同意按甲公司的要求修理该专用设备,甲公司检验合格后出具了验收合格通知书;乙公司遂向丙公司付款。

    2004年6月,甲公司经理王某以该设备为抵押,为其妻弟与张某的合同履行做担保。乙公司知道后,向甲公司提出异议,并追访甲公司欠付的租金,甲公司称公司没钱,要求将该设备退给乙公司,乙公司不允,称该设备是为甲公司专门定做的,即便收回也无法卖出或租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三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适用何种合同关系的规定?

    (2)甲公司是否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的权利,说明理由。

    (3)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甲公司经理王菜能否以该设备为其妻弟的合同做抵押担保,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适用融资租赁关系。
    (2)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故甲公司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的权利。
    (3)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无正当、充分的理由承租人不得解除合同。
    (4)甲公司经理王某不能以该设备作抵押为其妻弟的合同作担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理不能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做担保。何况该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公司所有。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解析: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及债务承担的认定【详解】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选项中,《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4题: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7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7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正确的分析是( )。查看材料

    A.乙公司有权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
    B.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
    C.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提出赔偿
    D.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质押仓单的行为无效’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相关内容。A选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将仓单质押,故正确;BD选项,首先根据D选项内容和资料信息,可知保管人并不知道存货人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存货人有权将仓单转让和质押,但如需转让仓单,需经过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样存货人以仓单出质的,应当与质权人(丙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将仓单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产生效力。因为一旦债务人不能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履行债务,质权人就享有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因此,如果没有存货人(出质人)在仓单上背书和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质权人不能提取仓储物,可知该次质押不能成立,既然不能成立,首先不涉及乙公司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因为此次质押无效,即大豆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丙公司,所以不涉及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额损失,而乙公司应当承担的是丙公司的债务责任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担保质押,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C选项,根据前述分析,此次质押无效,所以无权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故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D选项。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本题中,甲、丙公司未与债权人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故对该笔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 第6题:

    甲、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将合同中的部分义务约定由丙公司完成,依照《合同法》规定,其法律关系特点为(  )。


    A.甲、乙公司作为合同主体不变

    B.甲公司可要求丙公司履行转让部分的义务

    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行使抗辩权

    D.丙公司不履行义务,应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乙公司不能强迫丙公司履行义务

    答案:A,B,E
    解析:
    合同内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部分义务,如施工合同的分包。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特点表现为:①部分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属于合同内的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②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但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③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仍由合同当事的债务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

  • 第7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本案中出质人为第三人,其已经履行了其担保责任,因此丙公司可以根据《担保法》第72条“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实现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行使其追偿权。而乙信用社的债权没有完全实现,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未清偿的部分,而不能再要求已履行了担保责任的出质人承担额外的责任。

  • 第8题:

    甲玩具公司与乙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乙外贸公司与外商丙签订玩具买卖合同。甲公司交付货物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货物转卖给丁。最终丙未收到货物。关于此案例,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丙披露甲公司
    • B、丙只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 C、丙可以选择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 D、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后又担心乙公司无力承担责任,可以再向甲公司提出请求,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多选题
    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正确的分析是(  )。
    A

    乙公司有权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

    B

    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

    C

    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提出赔偿

    D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质押仓单的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B,A
    解析:
    仓单的效力包括:①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②移转仓储物的效力;③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质押是担保方式之一,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以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质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所以,乙公司有权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但是必须经甲公司同意后才能有效。

  • 第10题:

    多选题
    甲玩具公司与乙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乙外贸公司与外商丙签订玩具买卖合同。货款交付后,甲公司没有交付货物,以致乙公司无法向丙交付货物。关于此案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应当向丙披露甲公司

    B

    丙可以选择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C

    丙可以选择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D

    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后又担心乙公司无力承担责任,可以再向甲公司提出请求,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委托,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甲对乙的授权不明确,给丙公司造成了10万元的经济损失,那么丙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B

    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C

    丙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D

    由于甲、乙公司有平摊损失的约定,丙公司只能要求甲乙各赔偿5万元。 

    E

    丙公司可以要求甲赔偿7万元损失,乙赔偿3万元损失。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公司技能要求甲公司,也能要求乙公司赔偿,A错误,既可要求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也可要求乙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D错误。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公司拟合并成丙公司,其中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100万元,乙公司欠戊公司80万元。以下哪一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
    A

    甲、乙公司合并成丙公司,应当分别由甲、乙公司的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

    B

    甲、乙公司合并成丙公司后,甲、乙公司应作注销登记,丙公司应作设立登记

    C

    公司合并前,丁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戊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分别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D

    公司合并后,若甲、乙公司均未清偿债务,丙公司有向丁公司、戊公司还款的义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项,《公司法》第172条第2款规定,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C项,《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D项,《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第13题:

    2006年3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当年5月底供应甲公司50台电视,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l0日内付款。同年4月,乙公司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5月底,甲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来乙公司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乙公司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甲公司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兼并乙公司应当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B.丙公司可以不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C.丙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甲公司交付货物

    D.甲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丙公司交付货款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主要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主体内部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两种情况,有不同的履行规则,具体情况如下:(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续分立),也可以消灭(新设分立)。债权人合并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与其他组织结合成一个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吸收合并)。也可以消灭(新设合并)。债权人发生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事项,都会给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带来困难,因此债权人应履行及时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可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或直接将合同的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提存后,即发生消灭债务的后果。(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是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因此,如果只是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改变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都不是合同主体的实质性改变,合同主体即当事人自然无理由以上述情况的变化来拒绝合同义务的履行。正确答案是ACD.

  • 第14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答案:A,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由于丙公司不履行债务,而不能对甲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丙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以自己持有的乙公司的股票和丙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担保自己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甲公司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将质押的股票转让给乙公司抵偿货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受让作为质押的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股票
    B:乙公司可以受让作为质押的丙公司的股票,不能受让乙公司的股票
    C:乙公司可以受让作为质押的乙公司的股票,不能受让丙公司的股票
    D:乙公司不能受让作为质押的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股票

    答案:B
    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137、142条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可以用自己持有的丙公司的股票向乙公司设定质押,但是不能用自己持有的乙公司的股票向乙公司设定质押。因此以乙公司的股票为标的的质押无效,乙公司不能对本公司的股票行使质押权,但是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的股票行使质押权,受让丙公司的股票,所以B选项正确。

  • 第1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司法》“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时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因此,不改变其对原债权人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

  • 第17题:

    共用题干
    2013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大豆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3年1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为仓储费的10%,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开始清理仓库,同年1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大豆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验货入库并向乙公司交付仓单。同年11月10日,仓储期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未提取;2014年1月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2014年2月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乙公司仍未提取。4月,丙公司持乙公司质押的仓单向甲公司提货,在收货验收时发现大豆有霉变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乙公司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正确的分析是()。
    A:乙公司有权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
    B:乙公司应赔偿丙公司大豆霉变的损失
    C: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提出赔偿
    D: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质押仓单的行为无效

    答案:A,D
    解析:
    D项,仓单不是仓储合同,仓单只能作为仓储合同的凭证。


    仓单的效力包括:①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证券。当保管人签发仓单后,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凭仓单提取仓储物。仓单如果因损毁、遗失、被盗而灭失,持仓单人将丧失仓单,也将丧失仓单上记载的仓储物的提取和转让权,存货人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通过公示催告后确认其权利,并承担应当承担的损失及费用。②移转仓储物的效力。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③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质押是担保方式之一,仓储合同的存货入或者仓单的持有人可以以仓单质押。以载明提货日期的仓单出质的,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货,并与出质人即存货人或原仓单持有人协议将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所以,乙公司有权将仓单质押给丙公司,但是必须经甲公司同意后才能有效。


    保管人有权提存仓储物,本案例中保管人即甲公司,根据规定,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持单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在履行催告义务后,存货人仍然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存货人逾期存储,应当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存货人应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费用。保管人可提存仓储物,需交由专门的提存机构依照程序进行提存;存货人逾期存储,且催告后仍不提取的,提存费由存货人承担。


    存货人应履行的义务有:①支付费用的义务;②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仓储物并及时入库;③需包装的物品,应将其妥善包装;④向仓储保管人提供有关仓储物验收的资料;⑤对危险仓储物的告知义务;⑥按期提取仓储物的义务。存货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提取仓储物;如果因延迟提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案例信息“如果履行中发生争议在A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可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因此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 第18题:

    甲、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将合同中的部分义务转让丙公司完成,依照《合同法》规定,其法律关系特点为()

    A、甲、乙公司作为合同主体不变
    B、甲公司可要求丙公司履行转让部分的义务
    C、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行使抗辩权
    D、丙公司不履行义务,应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乙公司不能强迫丙公司履行义务

    答案:A,B,E
    解析:
    题干中表述为部分义务转让丙公司完成,所以是合同履行中的债务转让,而非债权转让。C、D项丙公司只是履行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不能承担责任,也不能履行抗辩权。

  • 第19题:

    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铁矿石,乙公司将之制作成钢坯。由于矿山资源渐渐枯竭,甲公司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由于丙公司尚欠甲公司很多钱,于是甲公司便想将其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供应铁矿石的义务。如此一来,甲公司便不必继续向乙公司供应铁矿石,同时还可以收回对丙公司的债权。甲公司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实现目的?()

    • A、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
    • B、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然后通知乙公司
    • C、在取得乙公司同意的前提下,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务承担合同
    • D、直接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供应铁矿石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偾务由甲公司和丙公司平均分担,但甲公司和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

    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

    应当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

    应当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设备,价款100万元。乙公司依约发货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100万元债务,乙公司表示同意,后丙公司未向乙公司清偿100万元的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应当要求甲公司清偿100万元的债务

    B

    乙公司应当要求丙公司清偿100万元的债务

    C

    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者丙公司清偿100万元的债务

    D

    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清偿100万元的债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

    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C三项,《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案中,受托人乙公司因为第三人丙公司的原因不能履行对委托人甲公司的义务,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甲因此有权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赔偿请求权。
    D项,《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采购水泥,口头告知乙公司单价应不超过2500元/吨,但授权委托书上并未注明采购限价。乙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丙公司采购,约定采购价格为3000元/吨,3日内送货。丙公司将水泥送至甲公司时,甲公司以采购价格过高为由,拒绝收货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丙公司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B

    丙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C

    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D

    丙公司既不得要求甲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也不得要求乙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第24题:

    问答题
    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199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移交给乙信用社占有后,乙信用社支付给了甲公司2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公司为急需使用小轿车,替甲公司偿还借款15万元后,丙公司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乙信用社以甲公司尚欠贷款未还清而拒绝返还。于是丙公司以乙信用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纠纷。乙信用社拒绝返还质物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

    正确答案: 乙信用社拒绝返还质物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担保法》第7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动产质权的行使,为动产质权的主要效力。但是根据71条第1款的规定,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条件是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未履行债务。而本案中,出质人仅担保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的约定是三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质权人也是同意的。而现在出质人丙公司已经履行了其担保责任,质权人事实上已经实现了自己的质权,因此乙信用社拒绝返还质物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其应当将质物返还给丙公司。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