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三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题目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三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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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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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3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质物交付后,质权人又返还质物于出质人的,质权存续,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2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为此与丙签订了购买10台电脑的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应当向丙付款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

    C.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D.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


    参考答案:C
    解析: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为合同当事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乙应当向丙付款,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 第3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甲将电脑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也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因为甲发给丙的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纠纷。丙应向( )追究违约责任。

    A.乙
    B.甲或乙
    C.甲
    D.甲和乙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对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违约责任。不论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场合,还是在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场合,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题中,丙和乙签订了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向乙追究违约责任。

  • 第4题:

    (2010年)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 3 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答案:B
    解析:
    (1)选项 AB: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选项 CD: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丙只能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无权请求第三人乙交付电脑。

  • 第5题:

    (2010年)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答案:B
    解析:
    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设立。甲丙之间对交付电脑的问题未作出指示交付之类的约定,丙无法取得要求第三人交付电脑的权利,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
    选项 CD 不符合规定;而合同法根据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符合物权法和合同法的为 B 项。

  • 第6题:

    甲向乙借钱并将自己的笔记本质押给乙。乙又将电脑出租给丙,丙玩电脑时不慎将电脑摔在地上,笔记本摔坏。问谁应向甲承担赔偿责任()

    • A、乙
    • B、丙
    • C、乙和丙
    • D、乙赔偿后,可向丙追偿

    正确答案:A

  • 第7题:

    为签订合同,甲与乙协商,甲以一张商业汇票作质押。甲将汇票交付乙,没有在汇票背面注明“质押”字样。后乙与丙订立协议,乙将该汇票背书后质押给丙。合同到期,乙未能履行债务,丙便打算用汇票金额折抵债权。甲闻讯后,以该汇票是甲和乙之间的合同的质押物,质押人再质押无效为由,要求法院裁定丙无权行使质押权。请分析法院应否支持甲的主张?


    正确答案:该案中,如果丙不知甲和乙之间有质押事宜,则丙为善意第三人,甲、乙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该事由对抗丙行使质押权。如果明知甲和乙之间以该汇票作质押,则乙再将该汇票质押给丙的行为无效。

  • 第8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把一台电脑卖给乙,乙付款后暂未提货;尔后甲又将电脑卖给丙,丙付款后提货。该案应()

    • A、电脑应归丙所有
    • B、电脑应归乙所有
    • C、乙、丙二人共有
    • D、甲与乙二人合同都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动产物权的设立或转让发生效力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交付给乙,物权转移
    • B、甲将借给乙使用的电脑卖与乙,乙实际占有电脑时物权转移
    • C、甲将卖给乙的电脑,甲可以通过指示占有人丙向乙交付电脑,代替交付
    • D、甲将卖给乙的电脑,与乙约定再继续使用3天,电脑物权的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

    如果乙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C

    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

    如果甲、乙之间是买卖房屋的合同,仍然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A

    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

    甲将电脑让乙搬走三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C

    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

    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第1款,质物交付后,质权人又返还质物于出质人的,质权存续,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

    如果乙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C

    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

    如果甲乙之间是买卖房屋的合同,仍然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13题: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不属于指示交付的是:

    A.甲将钢琴售与乙,因甲尚需要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的转移

    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给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移转于乙

    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是甲将对乙的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

    D.甲将一幅画售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正确答案:AB
    【答案】A、B
    【详解】指示交付又称所有权返还让与,依《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我们还要搞清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概念,依该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即简易交付。依该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即占有改定。在本题目中,A项属于占有改定,B项属于简易交付, CD均属于指示交付。故选AB。
    【相关考点梳理】指示交付也是一种观念交付。指让与人的动产被他人直接占有期间,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移转动产所有权或设立动产质权,且合意对受让人移转让与人对动产直接占有的返还请求权(债权返还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或者占有回复请求权),以代替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包括两个合意(约定):①移转动产所有权或者设立动产质权的合意;②让与返还请求权的合意。指示交付规定在《物权法》第26条。须注意:《物权法》第25条要求第三人依法占有动产。事实上,第三人非法占有动产的,亦可指示交付。
    指示交付分两种情形:①让与人系间接占有人(如出租人、出借人、寄存人)时,可将他基于占有媒介关系(租赁、借用、寄存)所生的债权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交付。这种返还请求权的让与同时为间接占有的移转。②让与人非间接占有人时,可对受让人让与对直接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以代交付。

  • 第14题:

    关于占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电脑拒不归还,乙的好友丙得知后,直接从甲处将电脑拿走,并交给乙,此时,丙的行为没有构成对甲占有的侵犯
    B.甲借用乙的电脑,在占有期间被丙盗走,则甲、乙均有权向丙主张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C.甲的电脑交给乙保管,如果电脑被乙丢失,丙拾得后,将电脑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丁,此时,甲、乙均可在知道受让人丁后的2年内向丁主张返还原物
    D.甲的电脑借给乙使用,乙使用期间又借给丙,丙将电脑遗失,丁拾得,在使用期间不慎弄坏,交给戊公司维修,但修好后不给修理费,戊公司将电脑留置,此时甲、乙、丙、丁均不得向戊公司主张返还电脑

    答案:B,C,D
    解析:
    A项中丙的行为构成对甲占有的侵犯,但没有产生需要民法救济的损害后果,故错误。B项中丙盗走电脑的行为,是对甲、乙占有的侵犯,因为此时甲是直接占有人,乙是间接占有人,故甲、乙均可基于占有被侵夺请求丙返还原物,正确。C项中是遗失物被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当遗失物被拾得人转让给第三人占有时,所有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均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后2年内向第三人主张返还原物。此处,其他权利人指的应当是动产的有权占有人。故C项中的甲基于所有权和乙基于有权占有均可依据上述第107条的规定向受让人丁主张返还原物,正确。由于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故D项中的电脑虽为遗失物,但送到戊公司修理不给修理费的,戊公司是合法占有电脑,此时留置权成立,戊公司对电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此时,在支付维修费之前,无论是所有权人还是占有人,均不得请求戊公司返还电脑,故D正确。

  • 第15题:

    甲向乙借款到期未还,经乙多次催款仍未还款,乙无奈之下,趁甲不备之际将甲的电脑取出,声称甲归还欠款后便将电脑还给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占有电脑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是留置
    B.甲乙并未订立留置合同,所以乙不能行使留置权
    C.甲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所以乙可以行使留置权占有电脑
    D.乙并未以合法的方式占有电脑,所以乙不能对电脑行使留置权

    答案:D
    解析:
    2、行使条件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2)留置的动产应当是债权人(债权关系发生前)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
    (3)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有牵连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第16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甲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以它作质押吧,但如果出租的,租金我来收取。”乙某同意,遂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质押合同签订就生效
    B.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C.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权产生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答案:A,C
    解析: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此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约定了租金由质押人收取,因此选项D错误。

  • 第17题: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甲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以它作质押吧,但如果出租的,租金我来收取。”乙某同意,遂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质押合同签订就生效
    B.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C.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权产生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E.质押合同中不能约定由甲收取租金

    答案:A,C
    解析:
    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此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约定了租金由质押人收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 第18题:

    甲向乙借款2万元,以出租给丙的电脑作为质物出质,没有其他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实现质权时,只能以该电脑作价优先受偿
    • B、该质押合同不成立,因为乙没有占有该电脑
    • C、丙与甲的合同自甲与乙的合同生效时失效
    • D、在实现质权时,该电脑和租金均应作价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将价值19万元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但嫌办理登记手续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另外,甲以自己的一台价值1万多元的电脑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因为不会用电脑便决定仍将其放在甲处。一年以后,甲因做生意亏本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对该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无效
    • B、抵押权与质押权均有效
    • C、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
    • D、抵押权无效,质押权有效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不属于指示交付的是:( )

    • A、甲将钢琴销售于乙,因甲尚需要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转移
    • 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给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移转于乙
    • 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是甲将乙对其盼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
    • D、甲将一幅画售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乙为此与丙签订了购买10台电脑的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应当向丙付款
    •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
    • C、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 D、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于3月1日将自己的电脑出售给乙,二人仅口头订立了买卖合同,甲并未将该电脑交付给乙。3月2日。甲将该电脑出质给丙用于借贷。甲丙仅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并未实际交付该电脑。3月3日,甲又与丁约定,由丁以分期买卖的方式购买该电脑,丁当日即支付了首期价款并取走了该电脑。假设乙、丙、丁三人都是善意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乙有权要求丁返还该电脑,因为甲和乙的合同订立在先

    B

    丙有权要求丁返还该电脑,因为丙的质权成立在先

    C

    乙、丙二人有权要求甲分别向其承担违约责任

    D

    丁已成为该电脑的所有权人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在本题中,甲和乙、丁订立的是多重动产买卖合同,这两个合同均是有效成立的。
    D项,《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丁从甲处取走该电脑后,丁即成为该电脑的所有权人。
    BC两项,《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动产质权自动产交付时设立。丙可以要求甲向其交付电脑以设立质权,当丁取得对该电脑的所有权后,丙可以要求甲向其承担违约责任。乙可以凭借其与甲订立的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甲向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把一台电脑卖给乙,乙付款后暂未提货;尔后甲又将电脑卖给丙,丙付款后提货。该案应()
    A

    电脑应归丙所有

    B

    电脑应归乙所有

    C

    乙、丙二人共有

    D

    甲与乙二人合同都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