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方1年后还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于甲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偿清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

题目

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方1年后还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于甲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偿清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此时明白了其中的真相,遂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B、丁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 C、如果前后两笔贷款的保证人都是丙公司,那么丙公司还是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 D、如果丙公司事先知道真相,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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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3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银行借给甲公司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公司1年后还清。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与甲公司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公司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公司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清偿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此时明白了其中的真相,遂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前后两笔贷款的保证人都是丙公司,那么丙公司还是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B.丁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C.丁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如果丁公司事先知道真相,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CD
    「考点」保证的效力;保证责任的免除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39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新贷偿还旧贷,担保人知道的承担责任,不知道的不承担责任,前后贷款同为一人的,承担责任。如果丁公司事先知道真相,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就是说知道恶意串通的真相,那么当然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 第2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71~74 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 71 题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反担保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各方并未约定实现债权的顺序。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应先向丙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丁公司实现债权

    B.乙银行应先向丁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丙公司实现债权

    C.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D.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和丁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和丁公司约定:丙公司承担60%的保证责任,丁公司承担40%的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丁公司在与债权人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还款期限届至,甲公司无力清偿欠款。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60%的保证责任
    B.乙银行有权要求丙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C.乙银行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40%的保证责任
    D.乙银行有权要求丁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D
    解析:
    (1)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2)各保证人之间内部的份额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能够实现自己债权的有( )。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C.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答案:A,B,C,D
    解析:

  • 第6题:

    甲市政工程公司计划向乙银行贷款600万元用于购置机械设备,乙银行要求甲市政工程公司提供担保。则以下可以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的是()。

    A.甲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乙银行
    C.丙建筑工程公司
    D.丁大学

    答案:C
    解析:
    2019版教材P29页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第7题:

    甲市政工程公司计划向乙银行贷款600万元用于购置机械设备,乙银行要求甲市政工程公司提供担保,( )可以为这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A、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乙银行
    C、丙建筑工程公司
    D、丁大学

    答案:C
    解析:
    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第8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丙公司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倘若丙公司拒绝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与丙公司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但抵押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法理,抵押权的设定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丙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乙银行正是基于对丙公司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甲公司的,而丙公司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则应由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由丙公司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第9题:

    甲担保公司为乙某购买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委托丁保险经纪公司向丙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乙某抵押房地产代理办理投保,保险最终的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戊银行。该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

    • A、乙某
    • B、甲担保公司
    • C、丙保险公司
    • D、丁保险经纪公司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丙银行100万元届期无法还清。甲公司与丙银行协商再贷给甲公司100万元,以清偿前述借款,不知情的乙公司单方出具担保函。甲公司获得贷款后,直接偿还了已欠的100万元,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丙银行的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B

    乙公司因受欺诈有权撤销该保证合同

    C

    乙公司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D

    基于保证合同,丙银行有权要求乙公司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甲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B项,乙公司仅是不知甲公司与丙银行协商以新贷偿还旧贷,就签订保证合同而言,乙公司是没有受到欺诈的,因而,乙公司无权撤销该保证合同,但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9条,乙公司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C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39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丙银行协议以贷还贷,保证人乙公司并不知情,故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 第11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0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方借给甲方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方1年后还清。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于甲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偿清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此时明白了其中的真相,遂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丁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

    丁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C

    如果前后两笔贷款的保证人都是丙公司,那么丙公司还是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D

    如果丙公司事先知道真相,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商业银行向乙企业发放设备贷款300万元,期限5年,由丙公司做保证担保,3年后,甲商业银行将上述贷款转让给了丁商业银行,丁商业银行另外还给乙企业追加了20万流动资金贷款。基于以上材料,下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应对全部320元贷款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对3年前的保证承担责任,对3年后的保证不承担责任

    C.丙公司继续对设备贷款3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对追加的2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债权主体未得到丙的同意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主债权转让或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丙公司仍对原保证担保的设备贷款300万元承担担保责任,C选项正确。

  • 第14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反担保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 第15题:

    2000年5月,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万元,双方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担任甲公司到期还款的保证人,贷款期限至2005年10月。2004年8月,甲公司因需又向乙银行贷款 4万元,并约定与第一次贷款同期清偿。对于第二次贷款合同,甲、乙均未告知丙公司。2005年 10月,甲公司因无力偿债,乙银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所欠10万元贷款。丙公司拒绝,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第一笔贷款的保证人应负偿还6万元欠款的义务,且偿还之后有向甲公司追偿的权利;对于甲公司第二次的4万元贷款,丙公司没有清偿义务,因为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又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题指导] 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责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16题:

    2007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8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的担保责任应为()。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答案:B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7题:

    甲商业银行向乙企业发放设备贷款300万元,期限5年,由丙公司作保证担保。3年后,甲商业银行将上述贷款转让给了丁商业银行,丁商业银行另外还对乙企业追加了2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丙公司对丁商业银行的担保责任是( )。

    A.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债权主体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公司对3年前的保证承担责任,对3年后的保证不承担责任
    C.丙公司继续对设备贷款3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对追加的2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全部320万元贷款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继续对设备贷款3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对追加的2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18题:

    甲市政工程公司计划向乙银行贷款600万元用于购置机械设备,乙银行要求甲市政工程公司提供担保,()可以为这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A.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乙银行
    C.丙建筑工程公司
    D.丁大学

    答案:C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35
    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第19题:

    2005年12月3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购买工业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6月10日,月利率为6.045‰;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乙银行应当于12月10日之前将款项交付甲公司。双方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12月4日,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12月10日,乙银行将200万元款项打入甲公司账户,12月20日,又以特种转账凭证分两次从甲公司账户将200万元款项转出用于偿还甲公司原欠乙银行的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借款,乙银行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借款偿还原欠款一事并不知情。问: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为什么?
    (2)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即自2005年12月3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本案属于商业借款合同,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除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甲公司与乙银行以购买原材料为名签订借款合同,实质上是借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丙公司系对新贷承担保证责任,且没有证据表明其知晓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实情,因此,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及其性质)、第210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担保法解释》第39条(以新贷偿还旧贷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本案例较为简单。

  • 第20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 B、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只能先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不能追究丙公司责任
    • C、乙银行在未找甲公司和丁公司之前,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D、乙银行不能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丁公司之间内部约定:丙公司承担60%的保证责任,丁公司承担40%的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丁公司在与债权人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还款期限届至,甲公司无力清偿欠款。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乙银行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60%的保证责任

    B

    乙银行有权要求丙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C

    乙银行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40%的保证责任

    D

    乙银行有权要求丁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C,B
    解析: (1)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2)各保证人之间内部的份额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 第22题:

    问答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以一套设备(价值约80万元)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同时,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和物保的范围均未做约定。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责任而引起纠纷。  问:(1)乙银行可否任意选择丙公司或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2)若乙银行选择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否要求丙公司承担相应份额?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年。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