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题目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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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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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85~88题。

    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
    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

    答案:B,D
    解析: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可选择由物保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


    (原答案为AB)。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ABC。本题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B,《物权法》实施后,C也应为正确答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 第2题:

    甲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定。戊、己分别以各自房屋向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其中,保证人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证。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1套为丁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关于甲、丙、丁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如甲到期依约向乙银行清偿了借款,甲为丙设定的反担保继续有效

    B.如甲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可以选择甲、丙、丁中的任意一人要求承担责任

    C.如丙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丁各自追偿250万元

    D.如丁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追偿,亦可向丙追偿

    答案:B
    解析:
    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乃为了担保主债权而存在,如债务人甲依约向债权人乙银行清偿了借款,反担保将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故 A 项错误,不当选。根据《担保法解释》第20 条第 1 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故 B 项正确,当选。同时,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20 条第 2 款的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据此可知,连带共同保证人在追偿时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同时追偿数额亦不同,即“追偿时顺序有先后,数额也不同。”丙或丁承担责任后,应当先向甲追偿,不足部分由其他保证人分担责任。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下列哪种情形丙作出的表示不构成保证:( )

    A.丙在借条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丙向乙口头承诺,丙愿承担保证责任
    C.丙向乙出具承诺函,其上载明“如甲无力偿还债务,丙愿代为清偿”
    D.丙向乙出具字据,承诺将于借款到账后5日内与乙签订保证合同

    答案:B,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故选项A构成保证。《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故B选项不构成保证。《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故选项C构成保证。选项D中。丙的承诺在乙丙之间达成保证合同的预约,但并不成立保证。故选项D不构成保证。

  • 第4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1)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A。(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B。(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C。本题中,选项D属于抵押而非保证。

  • 第5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的有( )。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在甲乙的借款合同空白处签署自己的名字“已”,并未写明“保证人”字样,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不属于保证。

  • 第6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由丙书面承诺在甲不能履行义务时,由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虽有钱仍想赖账不还,乙找甲催款未果,遂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还款,下列关于保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丙目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先代甲还款5万元后,再向甲追债
    C.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代甲还款5万元

    D.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与乙共同向甲追债,追债未果给乙还款5万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责任的具体运用。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而本题中“甲虽有钱仍想赖账不还”,故本题选A。

  • 第7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寅,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 D、寅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甲向乙借款5万,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丙,丁,戊,己,下列不构成保证的是()。

    • A、丙在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 B、丁向乙出具字据“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 C、戊向乙出具字据“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 D、己向乙出具字据“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将自己对甲的合同债权转让于戊,且通知了甲、丙、丁。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于戊,戊能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因为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故戊可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抵押权为从权利,故戊可向丁主张抵押权。

  • 第10题: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乙协商延长还款期限1年,且通知了丙、丁,丙、丁未予答复。到期,因甲无力还款,乙可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期限进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乙、丙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6个月,债权人、债务人延长还款期限1年,已超过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丁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抵押权是为主债权而设定的,只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即使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2年内,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

  • 第11题:

    判断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友人丙,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某处私房就归乙了”,并未构成保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的是(  )。
    A

    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

    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

    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

    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ABC项,丙、丁、戊的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因此,构成保证。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

  • 第1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一物多保的责任分担及实行顺位【详解】《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按规定,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未约定担保的债权份额或顺序,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选项正确;抵押人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其他抵押人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所以,B选项正确。《担保法》第21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法解释》第19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对甲欠乙的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债权人乙银行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必须先向债务人甲追偿,仅向甲不能追偿的部分,可要求己平均分担,所以,D答案错误。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保证的设立【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据此,A选项构成保证。《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B和C选项中,丁和戊均向债权人乙出具字据表示,若甲不向乙还款,愿意代为偿还或负责,该行为符合设立保证的目的和形式,均应构成保证。保证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D选项中己表示仅以某处私房抵债不符合保证责任的要求,D选项不构成保证。

  • 第15题: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1.设该笔借款的资金是由乙从银行中套取而来并高利转贷给甲,且甲对此知情。甲到期无力还款,丙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2.设该笔借款的资金是由乙从银行中套取而来并高利转贷给甲,且甲对此知情。甲到期无力还款,丁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3.甲到期无力还款,乙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仅列丙为被告。若丙为一般保证人,法院应如何处理?若丙为连带保证人呢??
    4.甲到期无力还款,若乙在一审中请求甲偿还本金,在二审中新增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若乙不同意在二审中新增诉讼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若乙同意,法院应如何处理??
    5.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为某大学,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6.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其还款期限为1998年12月1日。丙为某银行。现甲无力还款,乙要求甲还款未果,便于1999年8月5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7.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其还款期限为1998年12月1日。期满,乙便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还款,应否支持?为什么??
    8.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将自己对甲的合同债权转让于戊,且通知了甲、丙、丁。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于戊,戊能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9.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将自己对乙的合同债务转让于乙,且取得了乙的同意,并通知了丙、丁。到期,已无力偿还乙之债务,乙能否要求甲承担清偿责任?能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10.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乙协商延长还款期限1年,且通知了丙、丁,丙、丁未予答复。到期,因甲无力还款,乙可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11.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到期无力还款,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主张物保优于人保,其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12.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到期无力还款,丁设置抵押的房屋被洪水冲走,且未投保,丙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可向谁主张追偿权?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的原理,借款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 2.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担保人所承担民事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3.若丙为一般保证人,法院应当将债务人甲列为共同被告。若丙为连带保证人,法院应允许乙单独起诉丙。
    4.若乙不同意甲在二审中新增诉讼请求,法院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另行提起诉讼。若乙同意甲新增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5.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丙不具备作为保证人的资格,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6.丙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丙为乙所设定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依《担保法》的规定,对保证责任方式未有约定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7.应当支持。因为丙所为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8.可以。因为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故戊可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抵押权为从权利,故戊可向丁主张抵押权。
    9.不能要求甲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原债务人脱离了债的关系,原债务人不对新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负保证义务。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务转移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能对丁行使抵押权,因为除有相反约定外,抵押权不受债务转移的影响。
    10.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期限进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乙、丙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6个月,债权人、债务人延长还款期限1年,已超过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丁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抵押权是为主债权而设定的,只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
    11.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在第三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物保人和保证人不存在先后清偿债务的问题,债权人可向物保人或保证人请求清偿。只有在债务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才存在物保先于人保的问题。
    12.向甲主张。因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能要求丁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因为抵押物灭失,抵押权消灭,丁不为抵押人。

  • 第16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赵、钱、孙、李,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的有()。

    A.赵某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赵某”
    B.钱某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孙某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李某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合同。(1)所称保证,是指第三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BC正确;(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A正确;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D错误。

  • 第17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由丙书面承诺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虽有钱仍想赖账,乙天天找甲催款未果,遂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还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先代甲还款5万元后,再向甲追债
    B.丙目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与乙共同向甲追款,追款未果给乙还款5万元
    D.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代甲还款5万元

    答案:B
    解析: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第18题:

    甲向乙借款 5 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 3 万元 ”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13条和《担保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保证合同的签订形式共有四种:(1)单独的书面保证合同;(2)在主合同上有保证条款,保证人签字;(3)在主合同上没有保证条款,但第三人以保证人身份签字;(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应当采用一定的形式。保证的含义就是愿意对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承担履行责任或者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不以个别财产为限,而必须是保证人的所有财产。据此,A、B、C三项可选。D选项中丙与乙之间的约定属于设立不动产抵押的约定,不合保证的含义,D项错误。

  • 第19题:

    甲向乙贷款6万元,由丙书面承诺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虽有钱仍想赖账不还,乙找甲催款未果,遂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还款,下列关于保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丙目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B、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先代甲还款6万元后,再向甲追债
    • C、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代甲还款6万元
    • D、丙应当履行保证责任,与乙共同向甲追款,追款未果给乙还款6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友人丙,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某处私房就归乙了”,并未构成保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为此,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现借款合同已届期,甲无力还款,由于丙、丁、戊、己对担保债权的份额及顺序均未有约定。引起纠纷。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只能向甲公司追偿,无权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正确答案:A,C,D

  • 第22题:

    财产鉴定的程序应由以下步骤先后组成() 甲:签订委托鉴定合同 乙:拟制鉴定计划 丙:现场勘查 丁:出具鉴定证书 戊:单证、资料审核己:市场调查和资料分析

    • A、甲→乙→丙→丁→戊→己
    • B、甲→乙→丙→戊→己→丁
    • C、甲→乙→丙→己→戊→丁
    • D、甲→戊→乙→丙→己→丁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乙协商延长还款期限1年,且通知了丙、丁,丙、丁未予答复。到期,因甲无力还款,乙可否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期限进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乙、丙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6个月,债权人、债务人延长还款期限1年,已超过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丁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抵押权是为主债权而设定的,只有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即使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2年内,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关于甲、丙、丁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如甲到期依约向乙银行清偿了借款,甲为丙设定的反担保继续有效

    B

    如甲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可以选择甲、丙、丁中的任意一人要求承担责任

    C

    如丙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丁各自追偿250万元

    D

    如丁清偿了500万元债务,可以向甲追偿,亦可向丙追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担保主债权而存在,如债务人甲依约向债权人乙银行清偿了借款,反担保将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B项,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定,视为连带保证。《担保法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C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据此可知,连带共同保证人在追偿时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同时追偿数额亦不同,即追偿时顺序有先后,数额也不同。丙或丁承担责任后,应当先向甲追偿,不足部分由其他保证人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