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步开发的配套设施需要对开发的产品成本进行调整,调整通过()账户进行。
第1题:
某项配套设施预算造价80万元,正在开发建设过程中,A、B两幢商品房受益,A、B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分别为3 000平方米和平1 000平方米,现A商品房已竣工,则A商品房应负担配套设施费的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
A.借:开发产品——房屋开发成本(A商品房) 600 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 600 000
B.借:开发产品——配套设施开发成本(A商品房)600 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 600 000
C.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A商品房) 600 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 600 000
D.借: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 600 000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A商品房) 600 000
答案:C
第2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配套设施“水塔”现已竣工,其实际成本50 000元。甲工程和乙工程竣工时预提水塔费用分别是18 000元和30 000元,另土地开发丙工程预提配套设施费2000元。有关会计分录正确的有( )。
A.甲工程竣工时预提配套设施费: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甲工程) 18 000 贷:预提费用一一预提配套设施费(水塔) 18 000
B.乙工程竣工时预提配套设施费: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乙工程) 30 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水塔) 30 000
C.水塔竣工时,结转开发成本: 借: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水塔) 50 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水塔) 50 000
D.水塔竣工时,结转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水塔) 50 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水塔) 50 000 E.丙工程竣工时预提配套设施费: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丙工程) 2 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水塔) 2 000
第3题:
预提配套设施费时,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贷记“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
第4题:
对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配套设施支出, 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 于开发完成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
第5题:
()是指房地产产品出售、出租时,将开发产品成本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结转的成本。
第6题:
配套设施与房屋非同步开发,预提配套设施费会计核算为借记()科目,贷记()科目。
第7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成的开发产品有()。
第8题:
如果“预提费用”账户期末出现借方余额,应填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是()。
第9题:
“预提费用”项目
“待摊费用”项目
“其他应收款”项目
“其他应付款”项目
第10题:
第11题: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
累计折旧
坏账准备
利润分配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下列有关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叙述正确的有( )。
A.对于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账户
B.对于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将其实际成本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记入“开发成本一一房屋开发成本”账户
C.对于因不同步开发或竣工而采用预提方式计人有关商品房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将其实际成本冲减预提的配套设施费
D.预提配套设施费大于实际开发成本,可将多提数冲减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E.预提配套设施费少于实际开发成本,可将少提数追加分配于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开发产品的成本
第14题:
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可直接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需要符合( )条件。
A.不能有偿转让
B.与商品房同步建设
C.受益对象单一
D.与商品房非同步建设
第15题:
与“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借方对应的账户可能有“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开发产品——土地”、 “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和“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等。( )
第16题:
对配套设施与房屋等开发产品不同步开发, 经批准后可按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预提配套设施费,将它记入房屋等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配套设施费”项目。( )
第17题:
配套设施与房地产非同步开发须对配套设施费进行预提,预提费用分配进入房屋成本,实际配套设施费与预提的差额无需调整。
第18题:
企业在本月月末对年初已支付的车间房屋租金进行账项调整时,应设置的账户是()
第19题:
按照账户的用途和结构分类,下列账户中属于调整账户的有()。
第20题:
累计折旧
原材料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
账项调整
第21题: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
开发产品
其他应付款
第22题:
制造费用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
第23题:
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
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暂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所取价款凭据之日,确定收入的实现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