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船地点为:“at Sfaxin such available berth where she can safely lie always afloat”。3月8日,船舶到达约定港外,但是因为港口拥挤,船舶一直等到3月12日才能靠泊交船。船东就港外等泊的4天租金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船舶仅到达港外,未能抵达约定的泊位反索赔船东违约。 针对上述案情,对于等泊时间损失,出租人能否索赔租金损失

题目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船地点为:“at Sfaxin such available berth where she can safely lie always afloat”。3月8日,船舶到达约定港外,但是因为港口拥挤,船舶一直等到3月12日才能靠泊交船。船东就港外等泊的4天租金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船舶仅到达港外,未能抵达约定的泊位反索赔船东违约。 针对上述案情,对于等泊时间损失,出租人能否索赔租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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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租船运输合同承租人有如下责任:()

    A、合同期内、船舶进行海难救助时,承租人有权获得扣除救助费用、损失赔偿、船员应得部分及其它费用后的救助款项的一半

    B、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违反约定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并对船上属承租人的货物和财产以及转租船舶的收入享有留置权

    C、还船。承租人按约定向承租人还船时,要使船处于出租人交船时相同的良好状态。超期还船时,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率支付租金。市场租金率高于合同租金率时,按市场租金率支付租金


    答案:ABC

  • 第2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定期租船合同。后承租人迟付租金,船东向其发出了撤船通知。在该通知中,载有下述字样“由于你方违约而迫使我方撤船„..其实你方若能将租金上浮10%,继续履行租约亦非不可能„„”。船东在发出该份通知的第二天就把该船另租出去。后承租人就此后的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向船东提出了索赔。承租人认为,船东发出的通知并不确定而使其仍存幻想能有所补救,因而丧失了最佳时机去另租替代船以免租金市场上涨所带来的损失,故船东应赔偿其损失。而船东认为,其已经发出撤船通知给租家,故租家应自负损失。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对租家因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负责


    正确答案:承租人未能全额、准时支付租金,是违背租船合同的基本义务,将会使合同归于终止。一般来说,出租人行使撤船权无须事先通知承租人,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在本案中,船东在撤船通知中载明的文字,说明其放弃了撤船权,给予了承租人一个补救的机会。因此,只有在合理时间内,承租人没有弥补时,船东才可以行使撤船的权利。因此在本案中,船东应对租家因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负责。

  • 第3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根据承租人的指示于12月1日驶抵罗马尼亚的康斯塔萨港。依据该港口的规定,船舶只有靠完泊才能清关,所以该船载港外锚泊了10天才获准靠泊清关。事后,承租双方对于装卸时间的起算争议不休。针对上述案情,装卸时间应该从何时起算?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港口清关作为例行手续之一,不能算作船舶尚未就绪的理由。因此,船舶靠港即为船舶准备就绪,装卸时间起算。因此,在本案中,装卸时间的起算应为 12月 1 日。

  • 第4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期租租约。租约约定“ArrivalAntwerp(驶抵安特卫普)交船”。当船方驶抵安特卫普港外时,天气突变,该船根本无法驶入港口靠泊码头,由此延滞数日。承租人认为,该港的惯例是越过河道上的某条界限才算抵达安特卫普港,所以该船未能抵达交船地点,主张船东应负赔偿责任。船东则认为,该租约是期租合约,而非对抵达船舶有严格解释要求的程租合约,两者不可混淆,船东无需赔偿。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期租合约中规定的“交船地点”和程租合约规定的船舶“抵达地点”是不同的。因为期租中,交船地点只是指定船东应在什么地方把船交到租船人手中以供使用而程租中抵达地点是作为开始计算装卸时间的临界点的。并且在期租中,所有领航员、代理人等均是由承租人负责的。因此,为了公平,一般的期租船只要进入指定港口的港区之内,即算是抵达了交船地点。换言之,期租中的交船地点比程租中的交船地点要求比较低。因此,本案中,船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第5题: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下列哪个合同?()

    • A、航次租船合同
    • B、定期租船合同
    • C、光船租赁合同
    • D、班轮运输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6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MarikaM”号原定在7月18日靠泊,但是在7月17日,船舶却在港外搁浅,直到7月27日浮起,原先的码头已经被他船占用,直至8月6日船舶才能靠泊码头。租约格式采用NYPE93。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能否停租?具体的停租期间是从几号到几号?


    正确答案:搁浅也是停租事项之一。船舶发生搁浅事故,通常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使其重新起浮,并且需要在外来力量帮助下才能起浮并进坞修理,这是必然会影响到承租人正常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提出停租。具体到本案,真正因为搁浅事项影响到的时间是从7月17日到7月27日。本租约采取的是NYPE93格式,
    附NYPE93第17条规定“17停租。如果由于船员不足和/或船员罢工,或物料不足,船舶发生火灾,船体,船机或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害,船舶搁浅,船舶被扣押而延误因承租人,其雇佣人员,代理人或分合同人应负责的事件被扣押时除外,或船舶或货物发生海损事故而延误因货物的潜在瑕疵,质量或缺陷引起的除外,船舶为检验或漆底而入干船坞,或由于任何其他类似原因阻碍船舶的充分工作时,对因此所损失的时间停付租金和加班费如有的话。船舶在航行中,非由于货物发生事故或下述第257~~258行允许情况的任何其他原因,违反承租人的指示或命令,而发生绕航或返航,则从船舶绕航或返航之时起,至船舶再次驶回相同航向或距目的港等距离的地点时止,承租人停止支付租金,并且推定航次从那里开始。”

  • 第7题:

    下列各个租约中在船舶状态方面均规定有“船舶须紧密、坚实、强固,并在各方面适于服务”(tight staunch and strong and in every way fitted for the service)。事后承租人均以船东交付的船舶违反上述约定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 如果船舶指定在印度的加尔各答交船,但当船舶驶抵港口时却因为船上的熏舱证书过期,依照港口当局的规定,船舶需要熏蒸。结果熏蒸完毕时,船舶超过解约日两天。此时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


    正确答案: 能。主要缺陷,承租人无权取消合同。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船时船舶状态,否则一般来说,交船时船舶状态应以商业上的合理眼光看待,将交船时的缺陷分为主要缺陷和次要缺陷。主要缺陷将会影响租船人使用船舶,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不适航或不适货,承租人才有权解除合同。而存在次要缺陷的情况下,承租人不能随便解除合同。在本案中主机的不能使用不会影响租家使用船舶,租家无权解除合同。

  • 第8题:

    下列关于光船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B、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按约定用途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C、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按约定用途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D、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问答题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订立安全港条款。后承租人指定船舶驶往一个港口。在进港之前,船长就船舶的长度能否顺利进出港口提出疑问。承租人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然而,船舶进港后,由于船舶长度过长,在港口内无法掉头,由此产生损失。船东以港口不安全为由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其他船舶在该港口从未发生类似事故,其不必承担损失。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要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 安全港的含义包括地理上的安全和政治上的安全。所谓物理上的安全,系指港口设施和物质条件方面的安全,例如航道的深度、系泊设备等方面应该安全并适于船舶的进入、使用和驶离。作为一个物理上安全的港口,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1、可以利用的引航员和拖轮
    2、适当的海上操纵空间
    3、适当的锚泊设备。
    每一艘船舶均有自己的特点,因而对港口都有自己的要求,其他船在港未发生问题不等于该港就是安全港,换言之,对其他船而言是安全港,对另一艘特定的船而言,可能就不是安全港。安全港的含义是针对特定船舶而言的。因此在本案中,承租人需要为自己的指示失误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航行疏忽所致损失,船东可以免责。船舶在开往交船港途中发生碰撞,船东为赶船期只好花更高的租金另外租他船代替,代替船在解约日之后才到达。承租人根据解约条款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而船东抗辩说迟延交船纯系碰撞所致,而租约中约定航行疏忽免责,船东可以免责,所以承租人无权解约更无权索赔。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能解约并索赔损失

    正确答案: 我国《海商法》第 131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出租人的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船东因为船舶碰撞使得其无法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违背了合同的基本义务,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失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约定船速约为14节。船东依约定于3个月后将船舶开往交船地点以供承租人使用。后承租人发现交船时航速仅能达到13节,而非约定的14节,故提出索赔。船东则抗辩说,租约中的约定是依据订立合同当时的船舶所能达到的航速而定的,并非保证交船时的航速,而相关证据证明订约当时该船确实可以达到14节,因此船东并不违约。针对上述案情,判断船东是否违约,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一般认为在租船合同中,交船时船舶必须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速度和燃油消耗量,我国亦采取此种做法,在租期内船速下降或燃油消耗量下降,不能视为出租人的违约,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在本案中,应以交船时船舶的速度为合同中约定的船速,即交船时船舶应能达到 14 节,但是交船时船速仅为 13 节,船东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船地点为:“at Sfaxin such available berth where she can safely lie always afloat”。3月8日,船舶到达约定港外,但是因为港口拥挤,船舶一直等到3月12日才能靠泊交船。船东就港外等泊的4天租金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船舶仅到达港外,未能抵达约定的泊位反索赔船东违约。 针对上述案情,对于等泊时间损失,出租人能否索赔租金损失

    正确答案: 出租人能索赔损失。因为在本案中,承租人指定泊位交船,则承租人需要承担一项默示义务即指定一个可靠泊(available)的泊位。如果该泊位长时间均由其他船舶靠泊,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船舶不能靠泊,则说明承租人违反了该项默示义务,其选定的并不是一个可靠泊的泊位,损失应由承租人负担,应支付这 4 天的租金给船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 )。

    A.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B.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按约定用途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C.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按约定用途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D.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参考答案:D
    解析:《海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第14题: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航行疏忽所致损失,船东可以免责。船舶在开往交船港途中发生碰撞,船东为赶船期只好花更高的租金另外租他船代替,代替船在解约日之后才到达。承租人根据解约条款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而船东抗辩说迟延交船纯系碰撞所致,而租约中约定航行疏忽免责,船东可以免责,所以承租人无权解约更无权索赔。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能解约并索赔损失


    正确答案:我国《海商法》第 131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出租人的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船东因为船舶碰撞使得其无法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违背了合同的基本义务,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失赔偿

  • 第15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承租人按时间支付租金,租期为40天,但租船人并不保证能在这一租期内还船。事后,承租人超期5天还船船东能否主张索赔?


    正确答案:不能。因为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应该享有一个宽缓期,并且租约中约定租船人不保证按期还船,这意味着不能因航次一有长短就说承租人违约。如果船东无法证明承租人超过 5 天还船存在恶意,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第16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安全港条款。后船舶依照承租人的指示驶往巴士拉港(伊拉克港口),两伊战争爆发使得该港口成为不安全港,承租人想指示船舶离开亦不可能。船舶被扣押。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指定船舶驶往不安全港口,索赔船价损失。承租人抗辩说,港口是在指定之后才因突发事件而变得不安全,承租人应该免责。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对损失负责


    正确答案:safe ports 的含义:指船舶能够安全地进入、停靠和驶离,而不会遭受运用良好的船舶驾驶和船艺所不能避免的损害风险的港口或泊位。包括地理上的安全和政治上的安全。承租人保证港口安全的时间在下达指示时。在本案中,承租人下达指示时,两伊战争尚未爆发,该港口是安全港口,承租人不可能预见到两伊战争的爆发,因此承租人对港口突然变得不安全而造成的损失,可以不承担责任。

  • 第17题:

    在泊位租船合同下,船舶出租人起算装卸时间,船舶必须是一艘抵达泊位的船舶,如果船舶没有抵达合同指定的泊位,不论船舶离此泊位有多近,均不算抵达指定的地点,因此也不能起算装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泊位拥挤、天气不良、航道堵塞使船舶不能靠上泊位的时间损失风险是由出租人承担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等规定。

    • A、不论船舶靠泊与否
    • B、到达即可靠泊
    • C、等泊损失时间计入装卸时间
    • D、滞期连续计算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配备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照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付租金,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费用。船方则认为承租人应该支付港口费用请问上述的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正确答案:在租约中订有停租条款时,只要是因船舶自身原因所引起时间损失就一律停付租金,而不论船方是否存在过失。但是停租条款只是允许承租人停付租金,并不意味着其可以拒绝其他本需承担的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因此,在本案中,承租人当然可以停付租金,但是不能停止支付港口费和领港费。

  • 第19题: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

    • A、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 B、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 C、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占有、使用和处置,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 D、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港与港之间按照任意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在泊位租船合同下,船舶出租人起算装卸时间,船舶必须是一艘抵达泊位的船舶,如果船舶没有抵达合同指定的泊位,不论船舶离此泊位有多近,均不算抵达指定的地点,因此也不能起算装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泊位拥挤、天气不良、航道堵塞使船舶不能靠上泊位的时间损失风险是由出租人承担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等规定。
    A

    不论船舶靠泊与否

    B

    到达即可靠泊

    C

    等泊损失时间计入装卸时间

    D

    滞期连续计算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承租人按时间支付租金,租期为40天,但租船人并不保证能在这一租期内还船。事后,承租人超期5天还船船东能否主张索赔?

    正确答案: 不能。因为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应该享有一个宽缓期,并且租约中约定租船人不保证按期还船,这意味着不能因航次一有长短就说承租人违约。如果船东无法证明承租人超过 5 天还船存在恶意,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根据承租人的指示于12月1日驶抵罗马尼亚的康斯塔萨港。依据该港口的规定,船舶只有靠完泊才能清关,所以该船载港外锚泊了10天才获准靠泊清关。事后,承租双方对于装卸时间的起算争议不休。针对上述案情,装卸时间应该从何时起算?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港口清关作为例行手续之一,不能算作船舶尚未就绪的理由。因此,船舶靠港即为船舶准备就绪,装卸时间起算。因此,在本案中,装卸时间的起算应为 12月 1 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
    A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B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C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占有、使用和处置,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D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港与港之间按照任意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