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0月18日,A与B签订了一份金康格式的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B租用A“SEVERN”轮运输水泥原料,载货量为13,500吨至14,000吨,或多或少由A选择。如果B未能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B应按运费率支付A亏舱费,运费每吨20美元,经纪人佣金5%。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上午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开始起算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开始起算装货效率为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4000吨,星期天和政府公布的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卸货效率为每

题目

1994年10月18日,A与B签订了一份金康格式的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B租用A“SEVERN”轮运输水泥原料,载货量为13,500吨至14,000吨,或多或少由A选择。如果B未能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B应按运费率支付A亏舱费,运费每吨20美元,经纪人佣金5%。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上午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开始起算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开始起算装货效率为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4000吨,星期天和政府公布的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卸货效率为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1500吨,星期五和政府公布的节假日除外,即使使用等候泊位的时间依情况计算为装货和卸货时间船舶首次开舱和关舱所用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如发生滞期,B须在装港和卸港按每日3500美元或按比例支付滞期费。速遣费由A按滞期费的一半向B支付。10月20日20:30时,“SEVERN”轮抵达中国日照岚山港锚地。21日08:00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被收到和接受。12:15时船舶办妥联检手续。21日,船长向B出具载货声明,确认船舶该航次能载货13,800吨。同日15:08时,“SEVERN”轮开始装货。23日为星期日,16:45时至18:00时因休而暂停装货。24日02:00时装货平舱完毕,共载货13,553.20吨。11月8日15:36时,“SEVERN”轮抵达孟加拉国吉大港,并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9日20:30时开始卸货,24日06:15时卸货完毕。其中,9日16:06时至20:30时为停靠泊位和首次舱时间,10日01:15时至09:00时因雨而暂停卸货,11日和18日为星期五,21日07:30时至08:45时因工人罢工影响卸货。“SEVERN”轮在卸货期间,因船上吊机绞车发生故障,分别在不同时间内造成一个舱或几个舱暂停卸货。按船上四个吊机,每影响一个货舱卸货按四分之一计算影响卸货的时间,吊机绞车故障影响卸货的时间为36小时30.25分。1995年7月10日,A向B收取亏舱费、滞期费、吊机维修费及欠付的运费共计11,538.30美元。B没有支付。 B辩称:船舶实际载货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没有造成亏舱。船舶没有联检,A递交的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无效,装卸时间应从实际开始装卸开始起算。扣除合同约定的除外间,船舶没有滞期。B是否要支付亏舱费?如果需要的话,计算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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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金康”合同范本,如果在等泊时船舶已经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并已开始计算装卸时间,靠泊后如经检验发现船舶未准备就绪,从发现之时至再次准备就绪的中间这段时间()。

    A.应计入延滞时间

    B.应计入等待时间

    C.不计入装卸时间

    D.应计入装卸时间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规定装卸时间()。

    • A、上午递交N/R,下午1:00起算
    • B、上午递交N/R,下午2:00起算
    • C、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N/R,下一工作日上午6:00起算
    • D、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N/R,下一工作日上午8:00起算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程租中如果没有提交准备就绪通知书而已实际开始了装卸,装卸时间也不可以起算


    正确答案:错误

  • 第4题:

    1994年10月18日,A与B签订了一份金康格式的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B租用A“SEVERN”轮运输水泥原料,载货量为13,500吨至14,000吨,或多或少由A选择。如果B未能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B应按运费率支付A亏舱费,运费每吨20美元,经纪人佣金5%。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上午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开始起算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开始起算装货效率为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4000吨,星期天和政府公布的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卸货效率为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1500吨,星期五和政府公布的节假日除外,即使使用等候泊位的时间依情况计算为装货和卸货时间船舶首次开舱和关舱所用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如发生滞期,B须在装港和卸港按每日3500美元或按比例支付滞期费。速遣费由A按滞期费的一半向B支付。10月20日20:30时,“SEVERN”轮抵达中国日照岚山港锚地。21日08:00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被收到和接受。12:15时船舶办妥联检手续。21日,船长向B出具载货声明,确认船舶该航次能载货13,800吨。同日15:08时,“SEVERN”轮开始装货。23日为星期日,16:45时至18:00时因休而暂停装货。24日02:00时装货平舱完毕,共载货13,553.20吨。11月8日15:36时,“SEVERN”轮抵达孟加拉国吉大港,并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9日20:30时开始卸货,24日06:15时卸货完毕。其中,9日16:06时至20:30时为停靠泊位和首次舱时间,10日01:15时至09:00时因雨而暂停卸货,11日和18日为星期五,21日07:30时至08:45时因工人罢工影响卸货。“SEVERN”轮在卸货期间,因船上吊机绞车发生故障,分别在不同时间内造成一个舱或几个舱暂停卸货。按船上四个吊机,每影响一个货舱卸货按四分之一计算影响卸货的时间,吊机绞车故障影响卸货的时间为36小时30.25分。1995年7月10日,A向B收取亏舱费、滞期费、吊机维修费及欠付的运费共计11,538.30美元。B没有支付。 B辩称:船舶实际载货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没有造成亏舱。船舶没有联检,A递交的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无效,装卸时间应从实际开始装卸开始起算。扣除合同约定的除外间,船舶没有滞期。在本案中,装卸时间应该从何时开始起算?依据装卸时间的计算,分别计算速遣费或滞期费


    正确答案:关于装货时间的起算。起算装货时间一般应满足三个条件:船舶到达合同约定的港口或泊位;准备就绪;递交装货准备就绪通知书。准备就绪不仅要求船舶做好装货准备,而且要求船舶在装货手续上已准备就绪,包括按所在港口有关规定的要求,办妥海关、边防检查机关、港航监督机关、卫生检疫部门等各项必要的手续。本案中,“SEVERN”轮在抵达装港后,做好了装货准备,但还没有办妥联检手续。在我国,对国际航行船舶进行联检,是法定的必须手续。联检之前,船舶不能开始装货,因此,应认为船舶没有准备就绪。船舶没有准备就绪,不得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即使递交,也应为无效。“SEVERN”轮在办妥联检手续之前递交了装货准备就绪通知书,办完联检手续后没有再次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应认定装货时间从实际开始装货时起算,即从 21 日 15:08 时开始起算装卸时间。至 24 日 02:00 时装货完毕,扣除允许装货的时间和 23 日星期日没有装货的时间,船舶速遣 1 天 57.15 分,A 应支付 B速遣费 1819.48 美元。“SEVERN”轮于 11 月 8 日 15:36 时抵达卸货港,并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依约应从 9 日 06:00 时起算装卸时间,至卸货完毕时止,扣除允许卸货的时间和依约应扣除的开舱、罢工、星期五、因雨影响卸货的时间及船舶吊机故障影响卸货的时间等除外时间, “SEVERN”轮滞期1 天 21 小时 29.68 分, B 应支付 A滞期费 6634.64美元。

  • 第5题:

    金康94合同规定,如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点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之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上午6点起算。

    • A、下一个工作日
    • B、下一个日历日
    • C、下一个良好天气日
    • D、下一个连续日

    正确答案:A

  • 第6题:

    “金康94合同”规定:如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以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上午6时起算。

    • A、下一个工作日
    • B、下一个日
    • C、下一个良好天气日
    • D、下一个连续日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判断题
    在航次租船合同下,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是承租人宣布船舶已经对装卸工作准备就绪,可以进行装卸作业;另一方面意味着滞期时间可以按合同规定开始起算。()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原告:新加坡新和航运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 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港务局。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1990年9月15日,原告经经纪人介绍与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下称北海外代)签订了一份租船合同。北海外代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新和公司自己的身份是富山宝船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租船合同。该合同约定,北海外代租用原告的“新和”轮将9500吨10%范围由船东选择的袋装水泥由北海港运往马尼拉;运费率为毛重每公吨14.30美元,船东不负担装卸、堆舱、平舱费;全部运费在装货完毕后三个银行工作日支付;装卸效率为每晴天工作日1000公吨1200公吨,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滞期速遣费率为每天3000/1500美元,所有用于等待泊位的损失时间算作装卸时间,除非船舶已经滞期,否则由于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阻止了装卸的进行,所损失的时间不计算装卸时间4.25%的佣金从运费中扣除,付给经纪人。其他未提到条款按1922年及1976年修订的“金康”合同范本。 1990年9月20日23:00时,“新和”轮抵北海港。9月21日08:00时该轮向北海外代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22日21:50时联检完毕。23日为星期天,23日18:30时开始装货,当天实际使用时间5小时30分。至10月7日21:00时装货完毕,实装水泥9547.5公吨。根据合同约定的装货率计算,装港可用时间为7天22小时57分,实际装货使用时间为7天21小时,装港速遣1小时57分。 1990年10月12日06:00时,“新和”轮抵达马尼拉港,同日08:00时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除去约定的卸货时间,10月24日02:08时开始滞期。11月3日,新和公司代理人收到收货人正本提单及申请卸货准许证,但未签发。11月5日、6日,新和公司以未收齐运费为由分别通知收货人和北海外代不予卸货,留置了货物。但后来由于滞期过长,新和公司为尽快使船卸清开航,于1991年1月2日13:00时自动开始卸货,1月10日14:15时货物卸完,交给收货人。1991年3月26日,新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的运费、滞期费、利息、律师费用等。新和公司是否有权留置货物?为什么?如果有,其后的交货行为是否会对留置权产生影响?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按照本案租船合同的约定适用“金康”合同的规定,其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对货物有留置权,以便收清运费、亏舱费、滞期费和滞期损失。租船人对发生于装货港的亏舱费和滞期费包括滞期损失负有责任。租船人对发生在卸货港的运费及滞期费包括滞期损失也负有责任,但仅限于船舶所有人无法对货物行使留置权以取得支付的情况下才发生。”而根据我国《海商法》第 87条的规定,承运人对未付清的运费、滞期费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有权行使留置货物的权利。本案“新和”轮抵达马尼拉港后,10 月 24 日 02:08 时即开始滞期,原告在没有收清运费和滞期费的情况下,对船载货物在目的港实施了长达 60 日的留置,行使了留置权,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在未取得运费、滞期费,亦未取得担保的情况下,自动放行了货物,应视为原告自动放弃留置权,依“金康”合同范本第 8 条的规定,租船人因此解除了对发生在卸货港的滞期费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按照94年金康合同,递交NOR与装卸时间起算的规定是()
    A

    递交后立即起算装卸时间

    B

    12点前递交,下午2点起算

    C

    12点后递交,次一工作日8点起算

    D

    12点后递交,次一工作日6点起算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金康”合同范本规定,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是在1200时以后递交,则装卸时间从()时起算。
    A

    1800

    B

    下一个工作日的0000

    C

    下一个工作日的0600

    D

    下一个工作日的08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1994年10月18日,A与B签订了一份金康格式的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B租用A“SEVERN”轮运输水泥原料,载货量为13,500吨至14,000吨,或多或少由A选择。如果B未能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B应按运费率支付A亏舱费,运费每吨20美元,经纪人佣金5%。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上午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开始起算如果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则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开始起算装货效率为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4000吨,星期天和政府公布的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卸货效率为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1500吨,星期五和政府公布的节假日除外,即使使用等候泊位的时间依情况计算为装货和卸货时间船舶首次开舱和关舱所用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如发生滞期,B须在装港和卸港按每日3500美元或按比例支付滞期费。速遣费由A按滞期费的一半向B支付。10月20日20:30时,“SEVERN”轮抵达中国日照岚山港锚地。21日08:00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被收到和接受。12:15时船舶办妥联检手续。21日,船长向B出具载货声明,确认船舶该航次能载货13,800吨。同日15:08时,“SEVERN”轮开始装货。23日为星期日,16:45时至18:00时因休而暂停装货。24日02:00时装货平舱完毕,共载货13,553.20吨。11月8日15:36时,“SEVERN”轮抵达孟加拉国吉大港,并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9日20:30时开始卸货,24日06:15时卸货完毕。其中,9日16:06时至20:30时为停靠泊位和首次舱时间,10日01:15时至09:00时因雨而暂停卸货,11日和18日为星期五,21日07:30时至08:45时因工人罢工影响卸货。“SEVERN”轮在卸货期间,因船上吊机绞车发生故障,分别在不同时间内造成一个舱或几个舱暂停卸货。按船上四个吊机,每影响一个货舱卸货按四分之一计算影响卸货的时间,吊机绞车故障影响卸货的时间为36小时30.25分。1995年7月10日,A向B收取亏舱费、滞期费、吊机维修费及欠付的运费共计11,538.30美元。B没有支付。 B辩称:船舶实际载货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没有造成亏舱。船舶没有联检,A递交的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无效,装卸时间应从实际开始装卸开始起算。扣除合同约定的除外间,船舶没有滞期。B是否要支付亏舱费?如果需要的话,计算具体数额

    正确答案: A、B 签订的航次租船合同合法有效。本案租船合同约定,载货量为 13,500吨至 14,000 吨,或多或少由 A 选择。这一约定意味着选择权在 A,A 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根据航次和船舶的具体情况,确定载货量。载货量一旦确定,承租人就应当提供该数量的货物,否则即构成亏舱,应依约支付亏舱费。本案中,船长宣载的数量为 13,800 吨,应以此为标准衡量是否亏舱。虽然 B 提供的货物数量(13,553.20 吨)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数量(13,500 吨),但没有达到船长宣载的数量,构成亏舱,B应按运费率支付 A 亏舱费,船舶亏舱 246.80 吨,B 应依约赔付 A 亏舱费(扣减经纪人佣金后)4689.20 美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金康94合同规定,如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点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之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上午6点起算。
    A

    下一个工作日

    B

    下一个日历日

    C

    下一个良好天气日

    D

    下一个连续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按照94年金康合同,递交NOR与装卸时间起算的规定是()

    • A、递交后立即起算装卸时间
    • B、12点前递交,下午2点起算
    • C、12点后递交,次一工作日8点起算
    • D、12点后递交,次一工作日6点起算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航次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的起算的条件有()。

    • A、到达船舶
    • B、无论靠泊与否
    • C、装卸准备就绪
    • D、准备就绪通知书

    正确答案:A,C,D

  • 第15题:

    原告:新加坡新和航运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 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港务局。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1990年9月15日,原告经经纪人介绍与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下称北海外代)签订了一份租船合同。北海外代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新和公司自己的身份是富山宝船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租船合同。该合同约定,北海外代租用原告的“新和”轮将9500吨10%范围由船东选择的袋装水泥由北海港运往马尼拉;运费率为毛重每公吨14.30美元,船东不负担装卸、堆舱、平舱费;全部运费在装货完毕后三个银行工作日支付;装卸效率为每晴天工作日1000公吨1200公吨,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滞期速遣费率为每天3000/1500美元,所有用于等待泊位的损失时间算作装卸时间,除非船舶已经滞期,否则由于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阻止了装卸的进行,所损失的时间不计算装卸时间4.25%的佣金从运费中扣除,付给经纪人。其他未提到条款按1922年及1976年修订的“金康”合同范本。 1990年9月20日23:00时,“新和”轮抵北海港。9月21日08:00时该轮向北海外代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22日21:50时联检完毕。23日为星期天,23日18:30时开始装货,当天实际使用时间5小时30分。至10月7日21:00时装货完毕,实装水泥9547.5公吨。根据合同约定的装货率计算,装港可用时间为7天22小时57分,实际装货使用时间为7天21小时,装港速遣1小时57分。 1990年10月12日06:00时,“新和”轮抵达马尼拉港,同日08:00时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除去约定的卸货时间,10月24日02:08时开始滞期。11月3日,新和公司代理人收到收货人正本提单及申请卸货准许证,但未签发。11月5日、6日,新和公司以未收齐运费为由分别通知收货人和北海外代不予卸货,留置了货物。但后来由于滞期过长,新和公司为尽快使船卸清开航,于1991年1月2日13:00时自动开始卸货,1月10日14:15时货物卸完,交给收货人。1991年3月26日,新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的运费、滞期费、利息、律师费用等。本案中谁是租船人?北海外代是租船代理人还是租船人


    正确答案:一般情况下,外轮代理公司都是作为租船合同一方的代理人身份出现,其本身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本案中的北海外代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新和公司自己的身份是富山宝船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租船合同。北海外代应承担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给付义务。

  • 第16题:

    在航次租船合同下,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是承租人宣布船舶已经对装卸工作准备就绪,可以进行装卸作业;另一方面意味着滞期时间可以按合同规定开始起算。()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航次租船合同下,若合同规定每天每舱装卸多少吨,其含义是指用船舶具体装卸货物的数量除以每舱日装卸率与船舶舱口数的积而得出装卸天数。例如:合同规定“每日每舱装货400吨”,船舶共装载10000吨货物,分别装于5个舱内,则装卸时间等于五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单选题
    “金康94合同”规定:如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以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上午6时起算。
    A

    下一个工作日

    B

    下一个日

    C

    下一个良好天气日

    D

    下一个连续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根据“金康”合同范本,如果在等泊时船舶已经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并已开始计算装卸时间,靠泊后如经检验发现船舶未准备就绪,从发现之时至再次准备就绪的中间这段时间()。
    A

    应计入延滞时间

    B

    应计入等待时间

    C

    不计入装卸时间

    D

    应计入装卸时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原告:新加坡新和航运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 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港务局。 被告: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1990年9月15日,原告经经纪人介绍与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北海分公司(下称北海外代)签订了一份租船合同。北海外代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新和公司自己的身份是富山宝船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租船合同。该合同约定,北海外代租用原告的“新和”轮将9500吨10%范围由船东选择的袋装水泥由北海港运往马尼拉;运费率为毛重每公吨14.30美元,船东不负担装卸、堆舱、平舱费;全部运费在装货完毕后三个银行工作日支付;装卸效率为每晴天工作日1000公吨1200公吨,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滞期速遣费率为每天3000/1500美元,所有用于等待泊位的损失时间算作装卸时间,除非船舶已经滞期,否则由于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阻止了装卸的进行,所损失的时间不计算装卸时间4.25%的佣金从运费中扣除,付给经纪人。其他未提到条款按1922年及1976年修订的“金康”合同范本。 1990年9月20日23:00时,“新和”轮抵北海港。9月21日08:00时该轮向北海外代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22日21:50时联检完毕。23日为星期天,23日18:30时开始装货,当天实际使用时间5小时30分。至10月7日21:00时装货完毕,实装水泥9547.5公吨。根据合同约定的装货率计算,装港可用时间为7天22小时57分,实际装货使用时间为7天21小时,装港速遣1小时57分。 1990年10月12日06:00时,“新和”轮抵达马尼拉港,同日08:00时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除去约定的卸货时间,10月24日02:08时开始滞期。11月3日,新和公司代理人收到收货人正本提单及申请卸货准许证,但未签发。11月5日、6日,新和公司以未收齐运费为由分别通知收货人和北海外代不予卸货,留置了货物。但后来由于滞期过长,新和公司为尽快使船卸清开航,于1991年1月2日13:00时自动开始卸货,1月10日14:15时货物卸完,交给收货人。1991年3月26日,新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的运费、滞期费、利息、律师费用等。 本案中装卸时间何时起算?为什么?计算速遣费。

    正确答案: 速遣费是承租人在租船合同 约定的装卸期限以前完成装卸任务,可按节省的时间向出租人索取的费用。速遣费的计算有些繁琐,首先要确定装货的起算时间。装卸期限的起算办法通常都在租船合同中明确规定,本案的租船合同关于装卸期限的起算办法约定适用 1922 年及 1976 年修订的“金康”合同范本。该范本第 6条规定“装卸时间(a)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分别计算——星期天、节假日除外,如果使用,则按实际使用时间计为装货时间。(c)装卸时间的起算,应以船方递交装卸就绪通知书为准,如果备妥通知书在中午前递交,装卸时间则从下午 1时起算如果备妥通知书在中午后办公时间内递交,装卸时间则从下个工作日上午 6 时起算。”
    因为本案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即在 9 21 日船方递交《装卸就绪通知书》时,船舶尚未通过联检。而联检是船舶进入港口的必经法定程序,亦是装货的必要条件。而且联检是港务当局负责的,港务当局何时进行联检是租方无法控制的,故联检完毕才能视为船舶备妥。联检完毕的时间是 9 22 2150 时,9 23日为星期日,依“金康”格式合同的规定,装货起算时间应为星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上午 6 时,即 9 24 0600 时。其次,根据实装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的装货率可得出装港可用时间为 7 22 小时 57 分,实用装货时间为 7 21 小时,装港速遣 1 小时 57 分,按 1500 美元天的速遣率,新和公司应向北海外代支付速遣费 121.88 美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航次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的起算的条件有()
    A

    到达船舶

    B

    无论靠泊与否

    C

    装卸准备就绪

    D

    准备就绪通知书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航次租船合同下,若合同规定每天每舱装卸多少吨,其含义是指用船舶具体装卸货物的数量除以每舱日装卸率与船舶舱口数的积而得出装卸天数。例如:合同规定“每日每舱装货400吨”,船舶共装载10000吨货物,分别装于5个舱内,则装卸时间等于五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规定装卸时间()。
    A

    上午递交N/R,下午1:00起算

    B

    上午递交N/R,下午2:00起算

    C

    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N/R,下一工作日上午6:00起算

    D

    下午办公时间内递交N/R,下一工作日上午8:00起算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金康”合同范本规定,如果船舶到达装卸港并在各方面做好装卸准备,但没有适于装卸的泊位,()。
    A

    船长可以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并且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可以按规定开始计算

    B

    则需要等到靠泊后才能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C

    船长无需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从船舶到达时开始计算

    D

    A、B、C表述均有误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