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欲搭载5路公交车前往某地,当王某登上公交车正想买票时,为避免撞上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公交车紧急刹车。由于紧急刹车的巨大的惯性作用,王某被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5万元。经查: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同等责任。请回答下列问题:王某与公交公司的客运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题目

王某欲搭载5路公交车前往某地,当王某登上公交车正想买票时,为避免撞上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公交车紧急刹车。由于紧急刹车的巨大的惯性作用,王某被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5万元。经查: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同等责任。请回答下列问题:王某与公交公司的客运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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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王某与公交公司的客运合同已经成立。在城市公交车运输的情况下,根据交易习惯(无票上车被认为是一种惯例),应认为旅客登乘车辆的行为为要约,而承运人允许旅客搭上车的行为是承诺。要约承诺具备合同成立。
更多“王某欲搭载5路公交车前往某地,当王某登上公交车正想买票时,为避免撞上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公交车紧急刹车。由于紧急刹车的巨大的惯性作用,王某被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5万元。经查: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同等责任。请回答下列问题:王某与公交公司的客运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为某市交警支队警察,李某为该市市民,二人系好友。李某与张某素有过节,便要求王某帮助其报复张某,王某答应。一日,王某执勤中看到了张某驾驶一面包车,便以违章为由要求张某到岗楼中接受处理。王某趁机登上张某的面包车,将车内放着的提货单和介绍信拿走,交给李某。李某将货提走。王某所在的某市交警支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是行使职权的合法行为
    B: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给张某造成了损失
    C: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
    D: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是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且交警支队是王某的所在单位

    答案:C
    解析:
    执行职务的行为通常是为了实现法定职责和义务而为的行为,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而非公务人员的个人利益或者他人的私利。“王某趁机登上张某的面包车,将车内放着的提货单和介绍信拿走,交给李某”。王某拿走提货单和介绍信的行为,不是为了履行交通管理的职责,与其交通管理职权无关,故应当认定为个人行为。本题应选C项。

  • 第2题:

    合义务的择一举动是指虽然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了结果,但即使其遵守法律,也不能避免该结果的情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合义务的择一举动的是:

    A.甲驾车正常行驶,行人王某从人行道上猛然冲向甲,结果王某被撞伤
    B.乙醉酒后驾车,行人王某同样喝醉了酒,从人行道上猛然冲向乙,结果王某被撞伤
    C.丙驾车超速行驶,行人王某横穿马路,丙来不及刹车,将王某撞伤
    D.丁驾车超载行驶,行人王某横穿马路,幸而丁紧急刹车,才没有撞到王某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第二步,找关键信息。①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②造成结果;③即使其遵守法律,也不能避免结果。第三步,辨析选项。A项,甲驾车正常行驶,不属于“实施了违法行为”,不符合定义;B项,乙酒后驾车属于“实施了违法行为”,撞伤王某属于“造成结果”,王某同样喝醉了酒冲向乙,也就意味着“即使乙遵守法律也无法避免结果”,符合定义;C项,丙驾车超速行驶属于“实施了违法行为”,将王某撞伤属于“造成结果”,但是如果丙没有超速,完全来得及刹车,就可以避免将王某撞伤,不属于“即使遵守法律也无法避免结果”,不符合定义;D项,没有撞到王某,不属于“造成结果”,不符合定义。因此,选择B选项。

  • 第3题:

    王某欲搭载5路公交车前往某地,当王某登上公交车正想买票时,为避免撞上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公交车紧急刹车。由于紧急刹车的巨大的惯性作用,王某被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5万元。经查: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同等责任。请回答下列问题:公交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公交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
    同时,依据《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第4题:

    某年的7月18日,丁某携带自制雷管一箱登上某客运公司的班车。车辆行驶途中,由于车辆颠簸,雷管爆炸,旅客王某和丁某被炸成重伤。请回答下列问题:对王某的重伤,某客运公司应承担()

    • A、违约责任
    • B、侵权责任
    • C、不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

  • 第5题:

    王某系车主李某雇佣的中巴司机,一日满载乘客从A县至B县途中将横穿马路的孙某撞翻在地。李某为逃避责任,乘客为赶路,纷纷要求王某速速离开现场。王某也因内心惧怕而将车开走。孙某终因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死亡。王某、李某、乘客的责任应如何认定?( )

    • A、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和乘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 B、王某、李某、乘客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 C、王某、李某、乘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犯
    • D、王某、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乘客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李某与王某素有仇怨。一日,李某拦住王某,百般辱骂,王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李某,李某逃跑,王某紧追不舍。李某从屠户徐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王某不敢再追,李某用言辞激王某,王某又追。待王某追近时,李某用杀猪刀捅了王某一刀,导致王某心脏破裂而死。李某的行为属()。

    • A、正当防卫
    • B、紧急避险
    • C、防卫过当
    • D、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

  • 第9题:

    某市红旗路十字路口,因李某驾驶小轿车逆向行驶,与王某的小货车相撞,交警接到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划分事故责任并当即做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与李某承担同等责任,并当场送达,王某不服,认为认定程序有问题,在事故发生后第五天向上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上级公安机关交警主管部门应当受理王某的复核申请
    • B、应当由王某就认定程序不当负举证责任
    • C、王某没有资格申请复核
    • D、应当由做出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负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才可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而本案中,二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了王某开车撞到了刘某,该事实认定与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根本性的差别,这说明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或存在错误,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而不应当维持原判。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系车主李某雇佣的中巴司机,一日满载乘客从A县至B县途中将横穿马路的孙某撞翻在地。李某为逃避责任,乘客为赶路,纷纷要求王某速速离开现场。王某也因内心惧怕而将车开走。孙某终因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死亡。王某、李某、乘客的责任应如何认定?( )
    A

    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和乘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B

    王某、李某、乘客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

    王某、李某、乘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犯

    D

    王某、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乘客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责任竞合?()

    A、甲在向赵某讨要借款的过程中,赵某不仅不还钱,反而侮辱甲
    B、乙在搬家过程中不慎把无偿给王某保管的电视机摔坏
    C、丙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孙某急刹车,丙的头部撞在了门上,鲜血直流
    D、丁与李某争吵过程中,把李某打成重伤

    答案:C
    解析:
    解题思路;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可以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责任的竞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能够吸收或并存则不存在竞合问题。本题A项中,虽然赵某对甲要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但是是由两个行为造成的。B项中,乙负有使保管物完好的义务,却把保管物毁坏了,但由于是无偿保管,乙叉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所以不负违约责任,但王某可以侵权请求赔偿。D项中,丁把李某打成重伤,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被刑事责任吸收;另外,丁仍要承担对李某的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不冲突,可以并列适用,由此也不构成责任竞合。C项中,丙的行为符合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构成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是应选项。

  • 第14题:

    小偷张某在某购物商店窃得游客王某的钱包后逃逸,王某发现后急追。张某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店厕所的李某,因商店地板湿滑,李某摔成重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偷张某应当赔偿李某的损失
    B.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王某不需要赔偿李某的损失
    D.小偷张某和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15题:

    王某欲搭载5路公交车前往某地,当王某登上公交车正想买票时,为避免撞上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公交车紧急刹车。由于紧急刹车的巨大的惯性作用,王某被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5万元。经查: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是同等责任。请回答下列问题:该客运合同是否已生效?


    正确答案:该合同已经生效。因为客运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而非自检票时生效,理由如下:1.《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未对客运合同的生效时间作出特别安排,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客运合同附有始期或附有生效条件,则应当认为依法成立的客运合同,成立时及生效。2.客运合同于检票前并非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3.合同的效力是指对特定的当事人的约束力,而不仅仅是指当事人能否现实的行使权利,要求对方承担义务。4.尽管合同生效的含义不仅仅指权利可以行驶、义务需要履行,但权利的能够行驶、义务的现实履行却足以说明合同已经生效。

  • 第16题:

    甲出租车运输公司的驾驶人员王某在运送旅客张某的过程中,突遇车外行人李某向出租车上仍BB机,致旅客张某眼睛受重伤。为及时救助旅客,驾驶人员王某立即将旅客张某送往附近医院。经医院尽力救助,旅客张某的眼睛仍然残疾。救助旅客张某共花去医疗费等15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救助旅客张某共花去的医疗费是积极损失,还是消极损失?


    正确答案:积极损失。

  • 第17题:

    某年的7月18日,丁某携带自制雷管一箱登上某客运公司的班车。车辆行驶途中,由于车辆颠簸,雷管爆炸,旅客王某和丁某被炸成重伤。请回答下列问题:对王某的重伤,丁某应承担()

    • A、违约责任
    • B、侵权责任
    • C、不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输光后,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 B、紧急避险
    • C、防卫过当
    • D、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所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哪种证据?属于理论上的哪类证据?


    正确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本案中,交通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都属于书证,王某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视听资料。根据理论上对证据的分类:上述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甲市B区交通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王某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原始证据,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就证明王某的车撞到刘某并致刘受伤的事实而言,刘某提供的各类证据均为本证,王某提供的证据为反证。

  • 第20题:

    李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王某,持匕首对王某进行威胁,欲实施强奸。王某与其搏斗,并抢得匕首。李某见匕首被夺,即挥拳击打王某头部,王某以匕首相迎,刺中李某的胸部,李某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是正当防卫
    • B、王某是防卫过当
    • C、王某应负刑事责任
    • D、王某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出说明。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包括证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一审法院判决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判决没有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作出事实认定,违反了辩论原则;
    第二,在案件争执的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没有根据证明责任原理来作出判决;
    第三,法院未对第二个争执焦点作出事实认定。
    理由说明:
    (1)本案当事人的争执焦点是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了刘某;刘某受伤之后所留下的后遗症是否是因为对刘某采取的医疗措施不当所致。但法院判决中没有对这两个争议事实进行认定,而是把法院自己认为成立的事实——刘某因受到王某开车的惊吓而摔倒,作为判决的根据,而这一事实当事人并未主张,也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辩论。因此,在这问题上,法院的做法实际上是严重地限制了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
    (2)法院通过调取相关证据,以及经过开庭审理,最后仍然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到了刘某。此时,当事人所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根据证明责任分配来作出判决。

  • 第22题: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多选题
    王某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行人李某突然闯红灯,王某反应不及将李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将伤者李某受到某医院时,由于李某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明,医院拒绝救治,导致李某死亡。对于李某的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由于王某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责任

    B

    即使王某没有过错,也有至少承担20%的赔偿额度

    C

    因为王某没有过错,至多承担10%的赔偿额度

    D

    由于李某负全责,因此其自身承担大部分损失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