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乘坐公共汽车恰巧未带钱,向售票员乙说明后,乙同意黎某可以不买票。途中公共汽车因拐弯过急,造成包括黎某在内的乘客摔伤。黎某因无票,承运人对其不负责任。

题目

某乘坐公共汽车恰巧未带钱,向售票员乙说明后,乙同意黎某可以不买票。途中公共汽车因拐弯过急,造成包括黎某在内的乘客摔伤。黎某因无票,承运人对其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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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黎某对被检察机关指控的数个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下列哪些情形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A:黎某持有某外国护照
    B:黎某犯数罪
    C: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
    D:黎某所犯数罪中有的有重大社会影响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选项A中“黎某持有某外国护照”,加之我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可知黎某是外国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CD。

  • 第2题:

    方某出国前,将祖传的十把古扇交给好友黎某代为保管。方某出国后,黎某因生意亏损,欠下巨额债务,讨债的人络绎不绝,有的债主放出话来,如果黎某再不还钱,就找人为他“放血”,黎某到处东躲西藏,狼狈不堪,情急之下想起朋友方某出国前交给自己保存的十把古扇,于是找到不知情的吕某,商定以每把5万元(略高于同类市场价格)的价格卖给吕某8把扇子,约定于1998年9月17日交钱交扇。正在此时,方某回国,向黎某索要扇子,黎某无奈只好以实情告之,方某震怒,坚决不同意出卖古扇,黎某只好苦苦哀求,请方某看在多年交情上,帮他一次,方某最终只同意出卖5把古扇,另外3把是传家至宝,无论如何不肯出卖。9月17日,黎某告诉吕某该消息,吕某坚决不同意,一定要买下8把古扇,但黎某仅仅向吕某交付了方某同意出卖的5把古扇。为此,吕某收下5把古扇后起诉到法院。问:
    (1)法院能否支持吕某坚决买下8把古扇的请求?为什么?
    (2)如何最终认定8把古扇的所有权?为什么?
    (3)吕某是否有权要求黎某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吕某是否有权要求黎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法院仅支持吕某买下5把古扇的请求,而对买下另外3把古扇的请求不予支持。因为黎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由于所有权人方某事后仅仅对出卖5把古扇的行为进行了追认,因此该出卖5把古扇的行为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但由于方某仅仅追认了出卖5把古扇的行为,而对另外3把古扇的出卖没有进行追认,故黎某出卖另外3把古扇的行为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无效。因此吕某只能买下5把古扇。
    (2)如果吕某愿意购买5把古扇,则该5把古扇的所有权属于吕某,但另外3把因尚未交付给吕某,故该3把古扇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方某。
    (3)吕某无权要求黎某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方某仅仅追认了5把古扇的买卖合同,对买卖合同这部分,黎某已经履行,不构成违约,而另外3把古扇因方某的拒绝追认而导致该3把古扇的买卖合同无效,故对这3把古扇而言,也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4)吕某有权要求黎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方某已经对3把古扇的买卖合同拒绝追认,故3把古扇的买卖合同已经转化为无效,虽然吕某不能主张违约,但黎某在缔约之际有过失,因此应当承担吕某因缔约导致信赖利益的损失。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42条(缔约过失责任)、第51条(无权处分)、第133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确定)。作答本题的关键在于正确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权及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 第3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尚某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撤诉以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因为甲公司对律师尚某的授权属于一般授权,尚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

  • 第4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 第5题:

    黎某从邵某处购得毒品50克,掺人米粉25克,将其卖给伍某。黎某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 B、非法持有毒品罪
    • C、制造毒品罪
    • D、贩卖毒品罪

    正确答案:D

  • 第6题:

    老黎与李某婚后多年未育;而黎兄嫂却连育三子;1977年,小黎出世后,黎兄嫂表示愿将其送给老黎夫妇收养。老黎夫妇将小黎精心养育成人,1997年小黎大学毕业进一外企工作,后结婚成家,与老黎夫妇同住,相安无事。2003年,老黎夫妇均年事已高,家居单位宿舍楼六层,上下楼极感不便,欲申请单位将住房调整到底楼居住,小黎夫妇反对,加之婆媳关系素来不和,由此激发矛盾。老黎、小黎夫妇分灶饮食。2003年6月,老黎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黎的收养关系,小黎则因单位无房,解除收养关系后只能住集体宿舍,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老黎夫妇主动撤诉。老黎夫妇与小黎夫妇虽同居一室,朝夕相见,却形同路人,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4年3月,老黎夫妇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以老黎退休金不多,李某体弱多病、所在企业破产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生活费300元。此后不久,小黎的生母也诉至法院,以老伴去世、大儿子下岗、二儿子入狱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赡养费200元。小黎与老黎夫妇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可以解除。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 第7题:

    黎某实施非法采矿犯罪,经查,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且系初犯,事后亦全部退赃退赔,积极修复环境,并确有悔改表现。检察院可以对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格;
    (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 第9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正确答案: 黎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
    (1)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第10题:

    黎某于2010年同保险公司签订了人寿保险合同,约定每年7月1日缴纳当年的保险费。2013年7月1日黎某因为出差没有缴纳保险费,7月2日保险公司对其进行了催告,当年7月10日黎某发生车祸死亡。对本案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公司不予给付保险金
    • B、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缴的保险费
    • C、保险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黎某补交保险费
    • D、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但金额要减少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单选题
    黎某是某省教育厅分管人事的副厅长。该厅副处长伍某为了能够当上处长,许诺在黎某退休后送给重礼。黎某答应了伍某的要求,违反规定将伍某提升为处长。黎某退休后,伍某送给其现金2万元及金戒、彩电等财物,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黎某的行为构成()
    A

    不构成犯罪

    B

    受贿罪

    C

    一般馈赠

    D

    贪污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老黎与李某婚后多年未育;而黎兄嫂却连育三子;1977年,小黎出世后,黎兄嫂表示愿将其送给老黎夫妇收养。老黎夫妇将小黎精心养育成人,1997年小黎大学毕业进一外企工作,后结婚成家,与老黎夫妇同住,相安无事。2003年,老黎夫妇均年事已高,家居单位宿舍楼六层,上下楼极感不便,欲申请单位将住房调整到底楼居住,小黎夫妇反对,加之婆媳关系素来不和,由此激发矛盾。老黎、小黎夫妇分灶饮食。2003年6月,老黎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黎的收养关系,小黎则因单位无房,解除收养关系后只能住集体宿舍,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老黎夫妇主动撤诉。老黎夫妇与小黎夫妇虽同居一室,朝夕相见,却形同路人,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4年3月,老黎夫妇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以老黎退休金不多,李某体弱多病、所在企业破产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生活费300元。此后不久,小黎的生母也诉至法院,以老伴去世、大儿子下岗、二儿子入狱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赡养费200元。小黎对其生母是否必有承担赡养义务?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不是必须承担赡养义务。因为我国收养法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小黎与老黎夫妇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小黎与生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可以不恢复,因为收养法规定,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1年)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 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 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作为报酬。 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 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 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 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 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
    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 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 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 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 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答案:
    解析:

    本案考核的知识点包括适格当事人、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诉讼代理人、劳动争议的解
    决程序等。
    1.阅读材料可知,本案是由劳资争议而引发的侵权案件,职工黎某因劳资争议与甲公 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冲突,进而唆使未成年人汪乙毁坏甲公司的办公设施,甲公司因此诉 至法院。据此可知,甲公司因其财产被侵犯而起诉实际侵权人黎某的案件中,甲公司的身份 为原告,黎某的身份为被告,汪乙在黎某的教唆下实施了侵权行为,其身份是本案的共同被 告,王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但可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汪甲 并未参与侵权行为,在本案中不具有当事人身份,因汪乙是未成年人,故汪甲是汪乙的法定 代理人。
    2.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其必须满 足如下三个特征要求,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定的证据 类型包括七类:(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 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不属于上述七种证据种类之一,其只 是证明材料的附属说明。并且,对案发现场的检查勘验,应当由法定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 行,甲公司自行制作的“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制作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作为本案 中的证据。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与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 用,前者属于书证,后者属于视听资料。
    3.《民诉意见》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 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 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据此可知,尚律师只有一个“全权委 托”的委托书,因此,甲公司对尚律师的授权为“一般代理”。
    4-本案的原告方为甲公司,被告方为黎某和汪乙,法院应当解决的是原被告之间的民 事纠纷,据此可知,甲公司有权因“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被砸坏”要求黎某承 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黎某并非本案的直接行为人,甲公司无权要求黎某向其赔礼道歉, 因此,甲公司只能请求被告对其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却不能请求被告向其法定代表人 承担责任,因为主体不适格,法院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对于黎某向法院提起要求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的请求,法院应当依法予以驳回的,因 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先经过劳 动仲裁程序后,方可提起诉讼。
    5.《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 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 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可知,对于甲公司未支付劳动报酬的事项,黎某可以与甲公司协商解决,不愿协商 或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工会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 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2. (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
    (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
    (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3.尚某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 撤诉以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因为甲公司对律师尚某的授权属于一般授权, 尚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
    4. (1)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 适格;
    (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 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5.黎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
    (1)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 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订立了一份运输合同,要求乙将价值500万元的货物运往丙公司。因乙的车辆当天全部外出,乙遂委托个体运输户黎某代运,并约定了运价。由于运输过程中山洪爆发,冲倒车辆,致使货物损失大半。对此损失应由谁赔偿?()

    • A、乙运输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B、由乙运输公司赔偿
    • C、由黎某赔偿
    • D、由乙运输公司和黎某共同赔偿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格;
    (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 第16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正确答案: (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
    (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
    (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 第17题:

    老黎与李某婚后多年未育;而黎兄嫂却连育三子;1977年,小黎出世后,黎兄嫂表示愿将其送给老黎夫妇收养。老黎夫妇将小黎精心养育成人,1997年小黎大学毕业进一外企工作,后结婚成家,与老黎夫妇同住,相安无事。2003年,老黎夫妇均年事已高,家居单位宿舍楼六层,上下楼极感不便,欲申请单位将住房调整到底楼居住,小黎夫妇反对,加之婆媳关系素来不和,由此激发矛盾。老黎、小黎夫妇分灶饮食。2003年6月,老黎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黎的收养关系,小黎则因单位无房,解除收养关系后只能住集体宿舍,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老黎夫妇主动撤诉。老黎夫妇与小黎夫妇虽同居一室,朝夕相见,却形同路人,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04年3月,老黎夫妇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以老黎退休金不多,李某体弱多病、所在企业破产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生活费300元。此后不久,小黎的生母也诉至法院,以老伴去世、大儿子下岗、二儿子入狱为由,要求小黎每月负担赡养费200元。小黎对其生母是否必有承担赡养义务?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不是必须承担赡养义务。因为我国收养法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小黎与老黎夫妇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小黎与生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可以不恢复,因为收养法规定,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第18题:

    人贩子何某将女青年杜某拐骗到某村。该村村民黎兴文以2000元买下。黎将杜某强行奸淫达一年之久,每日将杜某锁在家中并派人“守护"房子。黎兴文犯有()。

    • A、拐卖妇女罪
    • 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 C、强奸罪
    • D、非法拘禁罪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被告人黎某在处理西盖村砖厂盗窃电一案过程中(盗窃金额三万元),徇私舞弊,只对西盖村砖厂进行追缴电费和缴纳违约金方式给予处理,而不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关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黎某肯定有收受贿赂,应以受贿罪论处择一重罪处罚
    • B、对黎某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论处
    • C、对黎某应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论处
    • D、对黎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论处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 第21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正确答案: (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
    (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
    (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 第22题:

    黎某于某日在一邮电所内,采取全球特快专递方式向某市的朋友邮寄海洛因10克,被人发现举报。当日下午,黎某在其租住的饭店房间内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又从黎某身上搜出海洛因31克。黎某说该毒品是从广州购得。黎某构成()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 B、运输毒品罪
    • C、贩卖毒品罪
    • D、走私毒品罪
    • E、转移诈骗罪

    正确答案:A,B

  • 第23题:

    多选题
    被告人黎某在处理西盖村砖厂盗窃电一案过程中(盗窃金额三万元),徇私舞弊,只对西盖村砖厂进行追缴电费和缴纳违约金方式给予处理,而不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关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黎某肯定有收受贿赂,应以受贿罪论处择一重罪处罚

    B

    对黎某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论处

    C

    对黎某应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论处

    D

    对黎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论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具体适用。参见《刑法》第402条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