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区甲、乙两日用化工厂为各自生产的香皂和普通洗涤用肥皂,于1992年8月17日向商标局同时申请“洁丽”和“洁力”注册商标。甲日用化工厂第一次在其产品(香皂)上使用“洁丽”商标是在1990年7月;乙日用化工厂在其普通肥皂上第一次使用“洁力”商标是在1989年6月。请问:在我国商标权如何取得?保护期限是多久?仍何时开始计算。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公司自199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娇月”商标;1996年,乙公司也开始使用“娇月”商标。乙公司1997年10月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1998年3月乙公司的“娇月”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1999年1月,乙公司发现甲公司衬衫上使用“娇月”商标,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公司想继续使用该商标,以下可以选择的是()。
第5题:
甲公司在中国和日本均注册了商标W,而日本的乙企业在其本国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了W商标,乙企业侵犯了甲公司:()。
第6题:
海燕”是甲公司用于公司生产的啤酒的注册商标,后乙公司将“海燕”使用在自己的产品电饭煲上。乙公司的行为()。
第7题:
乙的注册商标与甲的先注册商标相似,且使用于同一种商品上。乙的该注册商标被撤销前,若乙许可第三人丙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则()
第8题:
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炊具上使用“红灯笼”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商标局申请为其炊具产品注册“红灯笼”商标。该“红灯笼”商标专用权就应归属于()
第9题:
甲公司在服装产品上注册“秋风”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制造的衣服上使用“秋风”商标;个体户丙从乙公司批发“秋风”服装销售,若丙不知道乙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商标权,则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甲购买“东风风神”轿车一辆,用于公司商务接待。甲为了给客户留下更好印象,将东风车标拆掉,并更换为“奔驰”商标。甲侵犯了“东风风神”的商标专用权
甲公司在洁具产品上注册“亮洁”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马桶上使用“亮洁”商标。若甲公司不能证明注册后3年内实际使用该商标或受其他损失的,则乙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从2008年开始一直在灯具上使用“明月”商标,未进行注册,但因质量过硬广受好评。乙公司于2009年在灯具类商品上注册“明月”商标。甲公司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后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第10题:
第11题:
甲
乙
甲和乙
甲乙协商确定一方
第12题:
在中国的商标权
在日本的商标权
在中国和日本的商标权
在亚洲地区的商标权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某地区甲、乙两日用化工厂为各自生产的香皂和普通洗涤用肥皂,于1992年8月17日向商标局同时申请“洁丽”和“洁力”注册商标。甲日用化工厂第一次在其产品(香皂)上使用“洁丽”商标是在1990年7月;乙日用化工厂在其普通肥皂上第一次使用“洁力”商标是在1989年6月。请问:在我国商标权如何取得?保护期限是多久?仍何时开始计算。
第16题:
某地区甲、乙两日用化工厂为各自生产的香皂和普通洗涤用肥皂,于1992年8月17日向商标局同时申请“洁丽”和“洁力”注册商标。甲日用化工厂第一次在其产品(香皂)上使用“洁丽”商标是在1990年7月;乙日用化工厂在其普通肥皂上第一次使用“洁力”商标是在1989年6月。请问: 本案商标局应怎样处理?为什么?
第17题:
甲厂自2006年起在其生产的炊具上使用“红灯笼”商标,并于2008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2008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炊具产品注册“红灯笼”商标。该“红灯笼”商标专用权就应归属于()。
第18题:
我国甲公司在中国和日本均注册了商标W,而日本的乙企业在其本国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了W商标,乙企业侵犯了我国甲公司()。
第19题:
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炊具上使用“红辣椒”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就向商标局提出了在其炊具产品注册“红辣椒”商标的申请,但乙厂此前从未使用过该商标。该“红辣椒”商标专利权应归属于()
第20题:
乙的注册商标与甲的在先注册商标相似,且使用于同一种商品上。在乙的该注册商标被撤销前,若乙许可第三人丙在同一种商品使用该注册商标,则()
第21题:
第22题:
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
不侵犯注册商标权
只有在经过甲公司的同意才是合法的
应经过商标局的登记才可以
第23题:
商标局应同时公告甲、乙的申请
商标局应公告乙的申请
商标局应公告甲的申请
由商标局自由裁定如何公告
第24题:
甲公司要将注册商标“8686”改成“6868”,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变更
乙公司受让“8686”商标,应当与甲公司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甲公司要使用“6868”作为商标,必须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后方可使用
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食品类产品上擅自使用“8686”为商标,侵犯了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