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与另外10家企业拟共同出资建立“红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公司)。红日公司的章程中有如下内容: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要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出了公司章程之中规定的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方面有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改正了该项规定。1998年5月,红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作价4100万元;乙出资4800万元,为最大股

题目

甲、乙公司与另外10家企业拟共同出资建立“红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公司)。红日公司的章程中有如下内容: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要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出了公司章程之中规定的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方面有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改正了该项规定。1998年5月,红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作价4100万元;乙出资4800万元,为最大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并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会上设立了董事会。1999年7月,公司经过了近一年的运作,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决定增资,遂起草了一份增资方案。提出将现有的注册资本由2亿元提高到2亿5千万。该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时,有8家股东赞成增资,占股份总额为1亿2千万,占表决权总数的60%,另外四家反对,持股总额8000万,占表决权的40%。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2年4月,红日公司因业务需要,依法成立了威海分公司。威海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人民法院,对方以红日公司为威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红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题:红日公司是否应替威海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红日公司应替威海分公司承担责任。因为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更多“甲、乙公司与另外10家企业拟共同出资建立“红日有限责任公司”(以”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1分)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或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ABC
    117. ABC【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险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半数同意。

  • 第2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的有 ( )

    A.甲用可以依法转让的房产出资

    B.乙以劳务出资

    C.丙用可以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资

    D.丁用可以依法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正确答案:D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 第3题: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计划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某种建筑材料的生产经营。三方的出资计划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公司以土地所有权作价出资100万元;乙公司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90万元、出资人民币30万元;丙公司以人民币出资180万元。甲公司以土地所有权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符合;因为甲公司不能以土地的所有权出资,而是以土地的使用权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

  • 第4题: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甲、乙、丙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法定人数的最低标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关于公司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了乙企业,乙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重大人事安排均由甲公司决定,甲公司与乙企业的关系只能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 B、法国人索菲亚和美国人汤姆共同出资在中国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外国公司
    • C、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公司
    • D、我国公司法上存在典型的人合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多选题
    外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下列各项中,关于出资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A

    乙公司未以场地使用权出资,甲公司应当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B

    甲公司用已设定抵押的厂房出资

    C

    甲公司用丙企业租赁的设备出资

    D

    乙公司用其财产为甲公司的出资作担保


    正确答案: B,D
    解析: (1)选项A: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丙)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2)选项B: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并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
    (3)选项CD://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 第7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真题]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C项,非专利技术属于知识产权。

  • 第8题:

    判断题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某科技服务中心以工人的劳务以及其挂靠的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名誉入股,作价为50万元,与甲、乙、丙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甲公司出资1200万元,乙公司出资800万元。但乙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出资证明是一张虚假的汇票,而甲公司则实际出资12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因乙公司的行为给甲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发现实际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乙公司的行为构成( )。
    A

    虚假注册资本罪

    B

    虚假出资罪

    C

    票据诈骗罪

    D

    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法上的违约行为,甲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乙公司的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虚假出资罪。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虚假出资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公司发起人的虚假出资行为,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了乙企业,乙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重大人事安排均由甲公司决定,甲公司与乙企业的关系只能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B

    法国人索菲亚和美国人汤姆共同出资在中国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外国公司

    C

    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公司

    D

    我国公司法上存在典型的资合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因此,甲公司与乙企业应当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B项,在中国登记设立的公司,受中国法律约束,是本国公司。
    C项,人合公司,指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从事经济活动时,他人对其信用的判断主要不是根据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根据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决定此种公司人合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人合公司的股东间通常都有相当的了解,故而,这种公司大多具有家族性的特点。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有限公司股东虽然承担有限责任,但由于其人数有限和具有封闭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公司
    D项,资合公司,指以公司资本和资产条件作为其信用基础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他人对其信用的判断根据主要不是股东个人的信用情况如何,而是公司自身资本和资产是否雄厚、以往的商业信誉如何。决定公司资合性的主要原因在于此种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因此,公司股东问以出资相结合,无须相互了解,公司具有公众化的特点。前述有限公司主要表现出资合公司的特点,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我国公司法存在典型的资合公司。

  • 第11题:

    判断题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甲的专利被评估作价20万元,丙的厂房被评估作价50万元,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共同作为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以实物出资

    B.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C.以劳务出资

    D.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正确答案:ABD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但是不包括劳务出资,劳务出资是合伙企业所特有的出资方式。 

  • 第13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无论乙和丙是否愿意购买,甲都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D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4题:

    甲、乙公司与另外10家企业拟共同出资建立“红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公司)。红日公司的章程中有如下内容: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要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出了公司章程之中规定的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方面有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改正了该项规定。1998年5月,红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作价4100万元;乙出资4800万元,为最大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并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会上设立了董事会。1999年7月,公司经过了近一年的运作,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决定增资,遂起草了一份增资方案。提出将现有的注册资本由2亿元提高到2亿5千万。该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时,有8家股东赞成增资,占股份总额为1亿2千万,占表决权总数的60%,另外四家反对,持股总额8000万,占表决权的40%。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2年4月,红日公司因业务需要,依法成立了威海分公司。威海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人民法院,对方以红日公司为威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红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题:红日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是否有违法之处?为什么?


    正确答案:红日公司首次股东会的召集违法。因为根据《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红日公司中乙是出资最多的股东,首次会议应由其主持

  • 第15题: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某科技服务中心以工人的劳务以及其挂靠的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名誉入股,作价为50万元,与甲、乙、丙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甲的专利被评估作价20万元,丙的厂房被评估作价50万元,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共同作为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多选题
    甲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甲公司总经理张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甲公司不得从事的行为有( )。
    A

    为乙公司提供担保

    B

    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C

    向乙公司投资

    D

    与乙公司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正确答案: C,D
    解析:

  • 第18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期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D错误)等作价出资。

  • 第19题: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部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

    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

    乙和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

    章程规定只能内部转让,则不能向外转让

    D

    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

    由乙和丙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刘某、谢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拟订的公司章程中约定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

    刘某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D

    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的房屋作价100万元投资A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逃避补足出资的义务,甲与知情的乙私下达成协议,由乙购入甲在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连带责任

    B

    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补充责任

    C

    公司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D

    公司既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也不得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22题:

    判断题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甲、乙、丙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法定人数的最低标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