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经济法制定与经济法的实施”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宏观经济法与微观经济法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又称“市场规制法”,与宏观经济法共同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两大支柱。宏观经济法,又称“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政府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产品总供给和总需求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与微观经济法并列的一个部门经济法,宏观经济法所关注的是如何保持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平衡和协调。宏观经济法分为宏观经济法一般法和宏观经济法特别法两个分支体系。

  • 第2题:

    简述经济法的法律制裁与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人们的行为违反了经济法所规定的义务所应当付出的代价。经济法的法律制裁,是指当人们的行为违反了经济法所规定的义务,由国家机关强制行为人其履行法律责任。民法规定的义务,是人们不得侵害民法所保护的平等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其法律责任是行为人必须对被侵害者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刑法规定的义务,是人们不得有任何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其法律责任是行为人应当为其违反刑法规定的义务而付出代价,这种代价是严重的,包括行为人必须以其财产、人身自由甚至生命为代价。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是市场规制主体应当依法对市场经济进行微观规制和宏观调控,以实现社会公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市场交易主体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经济利益。

  • 第3题:

    准确了解“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

    • A、明确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
    • B、明确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
    • C、明确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 D、明确经济法的主体

    正确答案:A

  • 第4题:

    简述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与经济法部门


    正确答案:经济法律规范可以泛指包括民法在内的调整所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可以狭指除民法以外的调整政府干预经济运行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并采用同一种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能把一个或一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产生或一个或一些经济法的法律文件的制定视同为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的形成。只有当经济法的法律文件所表述的经济法的法律规范达到了一定数量时,才有可能形成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

  • 第5题:

    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是指()

    • A、经济法的实施
    • B、经济法的制定
    • C、经济法的修改
    • D、经济法的废止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简述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经济法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法为经济法学提供了研究的领域和内容。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进而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或意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经济法学则是以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有特定调整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而经济法学仅有研究对象而没有调整对象。

  • 第7题:

    简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实施中的意义与困境。


    正确答案:一、意义
    1、维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正常运行
    2、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所有制的发展和繁荣
    3、促进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和繁荣
    4、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经济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冲突
    5、界定主体之间构成的权利和义务
    6、打击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二、困境
    1、立法不完善、甚至有不科学的地方
    2、较严重的滞后性,导致经济关系发展的不平衡
    3、执法弱化,导致经济行为运行不规范
    4、政企不分,导致经济法实施困难
    5、法制观念弱化,导致经济纠纷增多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经济法制定的诸多缺陷。

    正确答案: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有待提高。所以,我国的经济法制定的一个重点就是尽快将现有的经济法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次重新进行审视和斟酌,适时地对一些重要的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进行划分,提高其效力层次。
    第二,某些经济领域继续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我国的市场中也慢慢滋生了一些垄断现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造成了很大威胁和阻碍。所以,我国急需颁布反垄断法,对垄断现象进行专门的规制和约束。但直到今天,我们对反垄断法仍然是在期待中。
    第三,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需要修改和完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同时,我国的经济、政治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固步自封,而应将眼光放到经济法的制定和修订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 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与经济法体系有着密切联系,又存在严格区别。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体系的产生。经济法学科体系包括经济法理论研究、微观经济法学和宏观经济法学等经济法分支学科,所以其构成要素是各个具体的法学分支学科。正因为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体系会受到经济法体系的影响和制约,同时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会对经济法学体系的形成和理论研究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正确答案: 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学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内容、形式和经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研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是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经济法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法为经济法学提供了研究的领域和内容。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进而也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或意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而经济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经济法学则是以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有特定调整对象而没有研究对象,而经济法学仅有研究对象而没有调整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本质与经济法的特征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对于何为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先后有过三种观点,一是所谓的阶级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阶级本质;
    二是所谓的社会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社会本质;
    三是所谓的本质(根本)属性论,指的是经济法所固有的、决定经济法性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根本)属性。
    经济法的特征,是经济法本质的外在表现,由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包括经济法的社会性、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平衡协调性、经济法的多层次、性经济法的政策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宏观经济法与微观经济法

    正确答案: 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又称“市场规制法”,与宏观经济法共同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两大支柱。宏观经济法,又称“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政府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产品总供给和总需求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与微观经济法并列的一个部门经济法,宏观经济法所关注的是如何保持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平衡和协调。宏观经济法分为宏观经济法一般法和宏观经济法特别法两个分支体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与经济法的价值目标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价值可以分为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两个层次。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指人对经济法的期望与追求并使经济法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向着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目标的方向运作和发展。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是指经济法的内在价值,旨在构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一种合理的法律秩序,手段本身的特殊价值。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体现了指经济法所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理想的法律秩序,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则体现了人们对构筑理想的经济法律秩序所设定的评价机制、追求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固然决定法的价值取向,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人依据自身的价值观念对有关的目标、方向、手段以及各种结果进行评价、判断,作出取舍,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经济法的价值目标的序列安排产生影响,并赋予后者以新的、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独特的含义。

  • 第14题:

    经济法的制定是指制定新的经济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5题:

    简述我国经济法制定的诸多缺陷。


    正确答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有待提高。所以,我国的经济法制定的一个重点就是尽快将现有的经济法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次重新进行审视和斟酌,适时地对一些重要的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进行划分,提高其效力层次。
    第二,某些经济领域继续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我国的市场中也慢慢滋生了一些垄断现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造成了很大威胁和阻碍。所以,我国急需颁布反垄断法,对垄断现象进行专门的规制和约束。但直到今天,我们对反垄断法仍然是在期待中。
    第三,某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需要修改和完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同时,我国的经济、政治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固步自封,而应将眼光放到经济法的制定和修订上。

  • 第16题:

    简述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学体系


    正确答案:经济法学体系指的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与经济法体系有着密切联系,又存在严格区别。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形成的若干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该学科的出现晚于经济法的出现,所以经济法学体系也晚于经济法体系的产生。经济法学科体系包括经济法理论研究、微观经济法学和宏观经济法学等经济法分支学科,所以其构成要素是各个具体的法学分支学科。正因为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学体系会受到经济法体系的影响和制约,同时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会对经济法学体系的形成和理论研究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 第17题:

    经济法的实施与制定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简述经济法的本质与经济法的特征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对于何为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先后有过三种观点,一是所谓的阶级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阶级本质;
    二是所谓的社会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社会本质;
    三是所谓的本质(根本)属性论,指的是经济法所固有的、决定经济法性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根本)属性。
    经济法的特征,是经济法本质的外在表现,由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包括经济法的社会性、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平衡协调性、经济法的多层次、性经济法的政策性。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与经济法部门

    正确答案: 经济法律规范可以泛指包括民法在内的调整所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可以狭指除民法以外的调整政府干预经济运行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并采用同一种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能把一个或一些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产生或一个或一些经济法的法律文件的制定视同为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的形成。只有当经济法的法律文件所表述的经济法的法律规范达到了一定数量时,才有可能形成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制定与经济法的实施

    正确答案: 经济法制定是指有权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创制活动包括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有关经济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生活中的施行,也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在实际生活中加以实现的过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准确了解“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
    A

    明确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

    B

    明确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

    C

    明确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D

    明确经济法的主体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实施中的意义与困境。

    正确答案: 一、意义
    1、维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正常运行
    2、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所有制的发展和繁荣
    3、促进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和繁荣
    4、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经济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冲突
    5、界定主体之间构成的权利和义务
    6、打击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二、困境
    1、立法不完善、甚至有不科学的地方
    2、较严重的滞后性,导致经济关系发展的不平衡
    3、执法弱化,导致经济行为运行不规范
    4、政企不分,导致经济法实施困难
    5、法制观念弱化,导致经济纠纷增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是指()
    A

    经济法的实施

    B

    经济法的制定

    C

    经济法的修改

    D

    经济法的废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