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解放战争时期新民主主义金融管理的内容和经验有哪些?”相关问题
  • 第1题:

    明清时期对学生、教师和教学的管理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参考答案:

    明清时期教育的目标:培养“忠君”的官僚。
    对教师的道德、学问和言行的要求很高;对教师的考核既有和其他官吏相同的考满、考察之法,也有特殊的“学官考课法”,还有平时的考核。教师的薪俸分等。教育对象的范围放宽,对监生以优厚的待遇,有严厉的学规,课程安排得当,教学和考核制度严格严密,并要求监生历事,地方官学的生员入学有严格的考试。


  • 第2题: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保密工作制度有哪些?
    1.严格审查秘书人员
    2.划定文件密级
    3.确定阅读秘密文件的范围
    4.设立秘密文件贮藏室
    5.运用代号
    6.健全文件处理制度
    7.经常检查秘密文件

  • 第3题:

    简述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积累的行政管理经验?


    正确答案:(1)试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2)加强党对政权的领导、保证行政管理的正确方向。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建立民族地区民主自治政府。
    (4)加强决策咨询,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
    (5)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办事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6)实行人民监察制度。
    (7)严厉惩治干部的贪污行为,保持行政机关的廉洁。

  • 第4题:

    解放战争时期香港出版过哪些进步报刊?


    正确答案: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和一些爱国民主人士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在这里出版了许多进步报刊。它们在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争取人民民主和全国解放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很大贡献。这些报刊主要有:
    一、《华商报》。1941年创刊,1942年12月日军占领香港后停刊。1946年1月4日在香港复刊。复刊后的《华商报》,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民主统一战线的报纸。董事长是香港爱国人士邓文钊,总编辑是著名国际问题专家刘思慕,总经理是民盟负责人萨空了,共产党的负责人是章汉夫。先后参加社论委员会的还有许涤新、陈此生、廖沫少、夏衍、乔冠华、张铁生、彭彰风、杨奇、高天等人。该报群英会萃,阵容强大,是当时在香港和华南地区影响最大的一家进步报刊。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后停刊,工作人员撤到广州筹办《南方日报》。
    二、《解众》周刊。它原是中国共产党在国统区公开出版的刊物,1937年12月创刊汉口,1947年1月在香港复刊。此利用各种伪装封面出版后运到国统区发行,1949年10月停刊。
    三、《正报》。1945年11月13日创刊,中共广东省委主办,是战后中国共产党在香港公开出版的第一家小型报纸,杨奇任社长兼总编辑。
    四、《人民报》。1946年3月1日在香港创刊,由中国农工民主党主办,社长李伯球,总编黄药眠。同年4月迁至广州出版,成为中国民主同盟南方总支部的机关报,同年8月停刊。
    五、《光明报》(半月刊)。1947年1月在香港出版。它是中国民主同盟的机关刊物。此外,解放战争时期在香港创办的进步报刊还有《大众报》、《文汇报》、《世界展望》、《远东通讯》等。

  • 第5题: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有哪些?


    正确答案: 第一,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的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第二,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是中国历史的必然,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第三,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革命的胜利,必须依靠一支革命武装去推翻反动派的统治。第四,中国革命的胜利是革命统一战线的胜利。第五,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

  • 第6题: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①对私营银钱业和外商银行的管理
    ②外汇管理
    ③金银管理

  • 第7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减租、减息政策实行于()。

    • A、广州政府
    • B、工农民主政权
    • C、抗日民主政权
    • D、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民主政权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问答题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①对私营银钱业和外商银行的管理
    ②外汇管理
    ③金银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论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经验。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保密工作制度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严格审查秘书人员
    2.划定文件密级
    3.确定阅读秘密文件的范围
    4.设立秘密文件贮藏室
    5.运用代号
    6.健全文件处理制度
    7.经常检查秘密文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解放战争时期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毛泽东思想()
    A

    开始萌芽

    B

    初步形成

    C

    达到成熟

    D

    继续发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积累的行政管理经验?

    正确答案: (1)试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2)加强党对政权的领导、保证行政管理的正确方向。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建立民族地区民主自治政府。
    (4)加强决策咨询,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
    (5)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办事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6)实行人民监察制度。
    (7)严厉惩治干部的贪污行为,保持行政机关的廉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刑事立法方针,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的刑事立法原则,该立法原则是在(  )时期提出的。
    A.大革命时期
    B.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C.抗日民主政权时期
    D.解放战争时期


    答案:D
    解析:
    【精解】解放战争时期,刑事立法原则获得了重大发展。当时明确规定了“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方针。这一方针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的刑事立法原则,故选D项。

  • 第14题:

    毛泽东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科学概念是在()

    • A、大革命时期
    • B、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 C、抗日战争时期
    • D、解放战争时期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试述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审判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正确答案:1947年以后,许多老根据地逐渐连成一片,形成了几个大解放区,并成立了各大区人民政府,并先后建立和调整了各大区司法审判制度.现主要介绍东北和华北两区司法制度。
    东北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东北各级司法审判机关 ,依《东北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设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东北分院。东北解放区人民审理案件和采用三级三审制,即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级,高等法院为第二审级,最高法院东北分院为第三审级。 东北解放的检察机关,依《东北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在各级法院内设检察员一至五人。其职权是:
    (1)实施侦查,提起公诉,实行上诉,协助自诉及指挥刑事裁判的执行;
    (2)其他命令所定职务之执行。
    华北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其司法审判机构的建设与东北解放区不同。东北解放区司法审判机构是在打碎日伪政权的审判机关后重新建立的,而华北解放区则是在晋察冀鲁豫两个老根据地司法机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原晋察冀和晋察冀鲁豫两个边区政府的高等法院,成立华北人民法院。华北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原则上实行三级三审制,即胰司法机关为第一审,行署人民法院为第二审,华北人民法院为终审。但各直辖市法院采取两审制,如有个别不服要求第三审时,由华北人民政府组成指定人员组成特别法院,或发还华北人民法院复审之。
    华北人民法院的审判司法制度主要内容是:
    (1)取消人民诉讼须经区、村政府介绍的制度;
    (2)取消诉费;
    (3)进一步重申严禁刑讯逼供,实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4)设立裁判研究委员会,审判重要的民事案件。裁判研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司法机关已经审理后的死刑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重大刑事案件;研究有关政策原则需要慎重考虑决定或请示的民事案件。裁判委员会确定之案件,由司法机关制作判决书,正式开庭宣判。
    (5)规定上诉制度;
    (6)确定刑事复核制度。华北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制度有建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及其审判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因此,它具有巨大有历史意义。

  • 第16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经历的重要时期有()

    • A、国民革命
    • B、土地革命战争
    • C、抗日战争
    • D、人民解放战争

    正确答案:B,C,D

  • 第17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分3个阶段,即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3个历史阶段的历史任务不同,法律制度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工农民主政权是在经过了与国民党反动派激烈斗争之后建立的。为了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巩固根据地的社会秩序,各地工农民主政权建立后,便立即依据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和政策,着手创建新的人民民主的法律制度。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制建设,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党的工农苏维埃政纲的提出和工农民主政权早期法令的颁布。1927年秋、冬和1928年春海陆丰、湘赣边、广州黄安县等工农民主政权,颁布了我党独立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权的第一批革命法令,如《广州苏维埃政纲》、海丰县工农兵代表会议的《没收土地案》和肃反法令等。
    2、党的“六大”的工农民主共和国纲领和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的初建。各根据地政府依据“六大”所确立的政策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分别制定了施政纲领、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规、土地法规、劳动法规、婚姻条例、肃反法令及裁判条例等。至此,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粗略地建立起来。
    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及根据地的法律建设。全国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定了一系列基本法律,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等。之后,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单行条例和法令,如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的训令、《裁判部暂行组织裁判条例》等有关司法建设的法规。
    4、“人民共和国”纲领的提出和根据地法律制度的重大变化。人民苏维埃政府重新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令的重大的政策决定。比如,发布了改变选举法的规定,发布了《关于改变对富农政策的法令》和《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正》,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革命进入了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抗战需要,开辟了各抗日根据地。各抗日革命根据地都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它既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在无产阶级之下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
    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主要有:
    1、施政纲领的制定。各抗日民主政权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施政纲领 。施政纲领的基本内容有:实行团结抗日,各抗日民主政权的纲领都把团结抗日作为抗日民主政权的最重要的作用;推行民主政治。中共中央提出在政权组织方面的“三三制”原则,确定在边区各级参议会及各级政府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发展公营工业、实行合理税收等促进经济建设;规定了文化政策发展文化教育。
    2、刑事立法。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是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法规,把犯罪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特种刑事犯罪即重大刑事犯罪,一般指汉奸最、盗匪罪、破坏坚壁清野罪、烟毒罪和贪污罪;另一类是普通刑事犯罪即一般刑事犯罪,主要指盗窃、伤害、妨害金融贸易管理、赌博、妨害婚姻家庭等罪犯。抗日民主政权的刑罚一般分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有死刑、有期徒刑、苦役、罚金、训诫;从刑有没收、褫夺公权。
    3、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改变了过去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办法,确定了减租减息的政策。减租减息成为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斗争的基本政策,写进施政纲领。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开始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解放战争,为了有力支援解放战争,先后建立了各大区人民政府各地人民政府建立后,在原来各解放区制定的法规的基础上,又颁布了施政纲领公布了些新的法令和条例,形成了解放战争时期的法律制度。

  • 第18题: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

    • A、社会主义革命时期
    • B、抗美援朝战争时期
    • C、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 D、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问答题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有哪些?

    正确答案: 第一,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的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第二,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是中国历史的必然,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第三,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革命的胜利,必须依靠一支革命武装去推翻反动派的统治。第四,中国革命的胜利是革命统一战线的胜利。第五,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经验。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分3个阶段,即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3个历史阶段的历史任务不同,法律制度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工农民主政权是在经过了与国民党反动派激烈斗争之后建立的。为了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巩固根据地的社会秩序,各地工农民主政权建立后,便立即依据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和政策,着手创建新的人民民主的法律制度。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制建设,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党的工农苏维埃政纲的提出和工农民主政权早期法令的颁布。1927年秋、冬和1928年春海陆丰、湘赣边、广州黄安县等工农民主政权,颁布了我党独立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权的第一批革命法令,如《广州苏维埃政纲》、海丰县工农兵代表会议的《没收土地案》和肃反法令等。
    2、党的“六大”的工农民主共和国纲领和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的初建。各根据地政府依据“六大”所确立的政策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分别制定了施政纲领、苏维埃政权组织法规、土地法规、劳动法规、婚姻条例、肃反法令及裁判条例等。至此,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粗略地建立起来。
    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及根据地的法律建设。全国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定了一系列基本法律,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等。之后,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单行条例和法令,如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的训令、《裁判部暂行组织裁判条例》等有关司法建设的法规。
    4、“人民共和国”纲领的提出和根据地法律制度的重大变化。人民苏维埃政府重新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令的重大的政策决定。比如,发布了改变选举法的规定,发布了《关于改变对富农政策的法令》和《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正》,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革命进入了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适应抗战需要,开辟了各抗日根据地。各抗日革命根据地都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它既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在无产阶级之下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
    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主要有:
    1、施政纲领的制定。各抗日民主政权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施政纲领 。施政纲领的基本内容有:实行团结抗日,各抗日民主政权的纲领都把团结抗日作为抗日民主政权的最重要的作用;推行民主政治。中共中央提出在政权组织方面的“三三制”原则,确定在边区各级参议会及各级政府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发展公营工业、实行合理税收等促进经济建设;规定了文化政策发展文化教育。
    2、刑事立法。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是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法规,把犯罪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特种刑事犯罪即重大刑事犯罪,一般指汉奸最、盗匪罪、破坏坚壁清野罪、烟毒罪和贪污罪;另一类是普通刑事犯罪即一般刑事犯罪,主要指盗窃、伤害、妨害金融贸易管理、赌博、妨害婚姻家庭等罪犯。抗日民主政权的刑罚一般分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有死刑、有期徒刑、苦役、罚金、训诫;从刑有没收、褫夺公权。
    3、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改变了过去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办法,确定了减租减息的政策。减租减息成为抗日民主政权土地斗争的基本政策,写进施政纲领。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开始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解放战争,为了有力支援解放战争,先后建立了各大区人民政府各地人民政府建立后,在原来各解放区制定的法规的基础上,又颁布了施政纲领公布了些新的法令和条例,形成了解放战争时期的法律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解放战争时期新民主主义金融管理的内容和经验有哪些?

    正确答案: 管理的内容有:对私营银钱业和外商银行的管理。对私营银钱业和外商银行在业务上加以限制;外汇管理,禁止一切外币流通,实行外汇管制;金银管理,禁止金银私相买卖,金银退出流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审判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正确答案: 1947年以后,许多老根据地逐渐连成一片,形成了几个大解放区,并成立了各大区人民政府,并先后建立和调整了各大区司法审判制度.现主要介绍东北和华北两区司法制度。
    东北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东北各级司法审判机关 ,依《东北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设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东北分院。东北解放区人民审理案件和采用三级三审制,即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级,高等法院为第二审级,最高法院东北分院为第三审级。 东北解放的检察机关,依《东北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在各级法院内设检察员一至五人。其职权是:
    (1)实施侦查,提起公诉,实行上诉,协助自诉及指挥刑事裁判的执行;
    (2)其他命令所定职务之执行。
    华北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制度。其司法审判机构的建设与东北解放区不同。东北解放区司法审判机构是在打碎日伪政权的审判机关后重新建立的,而华北解放区则是在晋察冀鲁豫两个老根据地司法机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原晋察冀和晋察冀鲁豫两个边区政府的高等法院,成立华北人民法院。华北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原则上实行三级三审制,即胰司法机关为第一审,行署人民法院为第二审,华北人民法院为终审。但各直辖市法院采取两审制,如有个别不服要求第三审时,由华北人民政府组成指定人员组成特别法院,或发还华北人民法院复审之。
    华北人民法院的审判司法制度主要内容是:
    (1)取消人民诉讼须经区、村政府介绍的制度;
    (2)取消诉费;
    (3)进一步重申严禁刑讯逼供,实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4)设立裁判研究委员会,审判重要的民事案件。裁判研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司法机关已经审理后的死刑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重大刑事案件;研究有关政策原则需要慎重考虑决定或请示的民事案件。裁判委员会确定之案件,由司法机关制作判决书,正式开庭宣判。
    (5)规定上诉制度;
    (6)确定刑事复核制度。华北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制度有建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及其审判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因此,它具有巨大有历史意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