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公司购买一批智利产全鱼粉,价格条件为CFR,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跟单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内在规定的议付单证中,注明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的运费已付的提单,品质认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卖方向银行提交的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证明含蛋白质最低为67%,发票内所用的商品名称是鱼粉,而不是全鱼粉。单证寄到开证行遭到拒绝。后来卖方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证,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单证寄到开证行,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试析开证行有无付款义务,为什么?

题目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公司购买一批智利产全鱼粉,价格条件为CFR,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跟单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内在规定的议付单证中,注明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的运费已付的提单,品质认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卖方向银行提交的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证明含蛋白质最低为67%,发票内所用的商品名称是鱼粉,而不是全鱼粉。单证寄到开证行遭到拒绝。后来卖方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证,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单证寄到开证行,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试析开证行有无付款义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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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2010年10月15日,信用证截止日为2010年10月30日,交单期为提单日期后15天且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该证的交单地点在开证行。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发运日期为2010年9月29日。10月2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通过其银行寄往开证行,遭到开证行拒绝。 问题: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开证行拒付是合理的。拒付的理由是迟交单。虽然此信用证的截止日是10月30日,但是信用证的交单期是提单日期之后15天且在有效期之内,且该证的交单地点在开证行。现在该公司于9月29日将货物出运,就必须在10月14日之前将全套单证寄达开证行,否则就是与信用证不符。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可以拒付。

  • 第2题: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义务?( )
    A.开证银行无付款义务
    B.开证银行有付款义务
    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必须付款
    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必须保证付款


    答案:A
    解析:
    考点:信用证支付银行的责任
    讲解:银行审单付款的原则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本案中,单证不符,银行没 有付款义务,应及时通知交单人或者寄单行,故本题应选A项。

  • 第3题:

    A公司向B购买一批铁矿石,价格条件为EXW,买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一张跟单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内在规定的议付单证中,注明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其铁矿石含量不得低于30%。但卖方向银行提交的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且品质证明书证明铁矿石含量最低为24%,单证寄到开证行遭到拒绝。后来卖方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证,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单证寄到开证行,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试析开证行有无付款义务。


    正确答案: (1)根据本案例,开证行完全有权拒绝接受单和拒绝付款。
    (2)信用证审核要按照“严格一致”和“单证相符”,否则,银行就有拒收的权利。
    (3)根据本案例,受益人第一次提交单证时,其中提单与品质说明书均与信用证要求的内容不符。因此,开证行拒受单证和拒付货款是正当的。
    (4)根据本案例,在受益人第二次交单时,虽然单证的表面描述符合信用证的内容,由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开证行也无接受单证和付款的义务。

  • 第4题:

    美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美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议付,同时为了信用增级,又指定美国丁银行保兑此信用证。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将有关单据交丙银行议付,但该议付行破产,甲公司遂向丁银行要求付款,丁银行以甲公司应先向议付行和开证行要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议付行破产的情况下应先向开证行要求付款
    • B、丁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议付行的破产而受影响
    • C、若开证行也破产,甲公司方可向保兑行要求付款
    • D、若乙公司作为最终付款人破产,则所有银行的付款义务均解除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结汇提货阶段,下列操作错误的是()。

    • A、外运公司持提单及其他单据到议付行办理结汇
    • B、议付行通知收货人付款
    • C、收货人向开证行付款后取得提单及其他单证
    • D、外运公司凭提货单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 E、收货人向开证行付款前取得提单及其他单证

    正确答案:A,B,D,E

  • 第6题:

    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正本提单是以一份组成,不符合全套要求为由拒付,为什么?


    正确答案:这一理由不成立。《UCP500》规定:全套正本提单可以是一份或一份以上正本提单。因此,本证下正本提单是一份组成,应属单证相符。

  • 第7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 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 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 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如果国际信用证要求提单抬头为“凭开证行指示”,则下列所提交的提单不可接受的是:()

    • A、提单做成以开证行为收货人的记名形式
    • B、提单抬头为“凭XX银行(开证行名)指示”
    • C、提单抬头为“凭指示”并由托运人作空白背书
    • D、提单抬头为“凭议付行指示”并由议付行作空白背书

    正确答案:A

  • 第9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由国外某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货物装运后,出口方向开证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进口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了开证行的拒绝。开证行这样做有道理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等,投保金额不足为由拒付?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这一理由是成立的。《UCP500》规定:信用证未规定保险金额,则最低保险金额应为CIF或CIP金额加10%。本案保险金额与发票金额相同,因此,投保金额不足,构成单证不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如果国际信用证要求提单抬头为“凭开证行指示”,则下列所提交的提单不可接受的是:()
    A

    提单做成以开证行为收货人的记名形式

    B

    提单抬头为“凭XX银行(开证行名)指示”

    C

    提单抬头为“凭指示”并由托运人作空白背书

    D

    提单抬头为“凭议付行指示”并由议付行作空白背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 1、开证行拒绝是有道理的。
    2、分析提要:
    在本案中,开证行是按信用证支付原则,还是按买方要求,这是本案分析的焦点,根据“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信用证支付原则,开证行依信用证规定的支付原则行事是合法、合理的,这也是分析本案开证行拒绝买方要求的关键。
    3、理由:本案货物买卖的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不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加以修改或撤销信用证,即银行见票即付。因为信用证开出以后就成了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另一个交易关系,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条件下,银行承担无条件付款的义务。为此,开证行拒绝我某公司提出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交易所拒绝付款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因为开证行只依信用证,而不看重双方买卖合同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____信用证。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或任何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 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但银行与买卖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只要单单相符、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A错,B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分批履约义务,另一方宣希解除合同时,应满 足以下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布对该批货物无效。也就是说,对该批货物的违反如不能构成对整个合同的根本违反,则合同当事人只能拒收该批货物而不能宣布整个合同无效,C错,D正确。

  • 第14题: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巳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义务?( )
    A.开证银行无付款义务
    B.开证银行有付款义务
    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必须付款
    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必须保证付款


    答案:A
    解析:
    考点:信用证支付银行的责任
    讲解:银行审单付款的原则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本案中,单证不符,银行没有付款义务,应及时通知交单人或者寄单行,故本题应选A项。

  • 第15题:

    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远期信用证,同时在信用证条款中承诺在单证相符情况下即期付款,开证申请人到期偿付开证行的信用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A行同时议付了同一受益人的两票单据,单据分属不同开证行的两个信用证,信用证均为自由议付信用证。由于出口货物相同和银行经办人员疏忽,在向开证行寄单时,将彼此的提单混淆,每一套单据中只有2/3提单和另一份单据的1/3提单。甲开证行很快付款,乙开证行则以提交2/3提单为由拒付。后A行获知客户已凭开证行提货担保提货,遂以此交涉,最终迫使乙行付款。请问你如何看待此案?


    正确答案: 属于银行失误,但开证行也无权拒付.对于信用证要求提供全套提单的情况,作为受益人可以提供一份,也可以提供两份或三份.
    选择议付银行时,要谨慎,最好选择信用证业务比较熟练的银行,如果出现几票货物的情况,最好不要同时议付.

  • 第17题:

    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正确答案:开证行拒绝有理。因为我方要求开证行拒付,实质为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撤销。开证行在单证相符时必须付款,不管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有关品质不符,进口方应直接向出口方索赔。

  • 第18题: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Incoterms@2010)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喷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元付款的义务?

    • A、开证银行无付款义务
    • B、开证银行有付款义务
    • 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必须付款
    • 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必须保证付款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下列对信用证中各银行的付款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 A、议付行收到受益人交付的单据后拒付,开证行仍有审单付款的责任
    • B、议付行付款后有权向开证行寄单索偿
    • C、若单证相符,保兑行付款给受益人后有权要求开证行对其进行偿付
    • D、保兑行拒绝履行审单付款责任的,受益人可要求开证行审单付款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问答题
    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商业发票上没有受益人签字为由拒付?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这一理由不能成立。《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无须签字。因此,商业发票上没有受益人签字,应认为单证相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公司购买一批智利产全鱼粉,价格条件为CFR,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跟单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内在规定的议付单证中,注明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的运费已付的提单,品质认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卖方向银行提交的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证明含蛋白质最低为67%,发票内所用的商品名称是鱼粉,而不是全鱼粉。单证寄到开证行遭到拒绝。后来卖方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证,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单证寄到开证行,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试析开证行有无付款义务,为什么?

    正确答案: 按本例情况,开证行完全有权拒绝接受单和拒绝付款。因为:
    (1)因为信用证的特点就是“严格一致”和“单证相符”,否则,银行就有拒收的权利。
    (2)本例的情况,受益人第一次提交单证时,其中提单与品质说明书均与信用证要求的内容不符。因此,开证行拒受单证和拒付货款是正当的。
    (3)在受益人第二次交单时,虽然单证的表面描述符合信用证的内容,由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开证行也无接受单证和付款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年10月,中国某出口公司按CIF价格条件和信用证付款的方式向中东地区某商人出售一批服装。该公司寄出的结算单据遭开证行拒付,其理由是:在商业发票上所列价格条件仅标明目的港名称,而其前面却漏打“CIF”字样。经与议付行洽商并由议付行向开证行交涉,说明是单上注明“运费已付”,又有保险单证明已投保货运险,就整套单据而言,是符合CIF价格条件的,但开证行仍然坚决拒付,并将不符点通知开证人。开证人则以市况不佳为由,要求减价15%才接受单据。几经交涉之后,开证行通知议付行称“买方只能按90%付款赎单。”议付行就此与出口公司联系后,先按90%收汇,未收部分则继续与开证行交涉,但终未成功。这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正确答案: 很可能造成10%货款无法收回的损失。吸取教训是:一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制单,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竹,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下列对信用证中各银行的付款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A

    议付行收到受益人交付的单据后拒付,开证行仍有审单付款的责任

    B

    议付行付款后有权向开证行寄单索偿

    C

    若单证相符,保兑行付款给受益人后有权要求开证行对其进行偿付

    D

    保兑行拒绝履行审单付款责任的,受益人可要求开证行审单付款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在信用证操作中,虽然开证行为了受益人方便通常会在受益人所在地委托一家银行(议付行、保兑行)进行审单付款,但其最终付款人的角色不受影响。所有这些银行付款后有权要求开证行对其进行偿付,所有这些银行应当付款却不付款时,受益人也可以要求开证行付款。故ABCD四项均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