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收购兼并中,股票收购的特点是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并不会失去其所有权,而是被转移到了收购企业,并随之成为收购企业的新股东。
第1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24个月内不得转让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D.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第2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满12个月以后可以转让
C.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被收购方成为收购方的子公司,其法人实体地位继续存在,这种方式被称作()
第7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第8题:
在收购要约期满后,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份。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Ⅰ
Ⅰ、Ⅱ
Ⅰ、Ⅲ
Ⅱ、Ⅲ
Ⅱ、Ⅳ
第11题:
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可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而在兼并中,被兼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
在收购与兼并中,被收购企业与被兼并企业法人实体都一直存在
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而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的新的所有者和债务承担者,是资产、债券、债务的一同转换
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而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加、生产经营停止或半停滞的时候,兼并后一般需要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
第12题:
收购公司股东
被收购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
被收购公司
第13题:
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公司声明撤销其收购要约
B.在收购期限内,走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向被收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出特别收购条件
D.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的第十三月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14题:
全面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收购期限届满,因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第18题: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19题:
在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由()决定。
第20题: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可以仅向被收购公司的特定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15日
第21题: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24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的收购,既包括对股份的收购,也包括对资产的收购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变更其收购要约
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第22题:
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仍可以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不复存在
兼并后,兼并企业并不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要承担被收购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要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第23题: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在收购期限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