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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异。


    参考答案: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判例中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是对抗式的,中法官居中裁判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盛行陪审团制度。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 第2题:

    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
    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

    答案:A
    解析: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和整合的基础上,引进、采纳、摄取和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反映了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与借鉴,法律移植促进法律的发展与完善,因此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故选A项。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欧洲大陆大多数国家、前欧洲国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此外,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土耳其、美 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英国的苏格兰地区、中国的澳门等地区的法律也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英国威尔士属于英美法系。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但是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未失去意义。

  • 第3题:

    简述偷窃行为成立的两大要素。


    正确答案: 1.拿了公司的商品并隐藏或者私换标签。
    2.出收银台不付款或者不按商品的实际价格付款。

  • 第4题:

    简述两大法系对实际履行救济措施立法上的分歧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调和。


    正确答案:英美法系国家认为,违反合同的主要补救办法应是损害赔偿,而不是实际履行,所以他们的法院一般不会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但大陆法系国家特别是德国法则认为实际履行是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主要的补救办法,因为要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全靠实际履行合同,所以卖方违约后实际履行应该是首要补救措施。为了调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待实际履行问题的立法分歧《公约》一方面依大陆法,规定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履行义务即要求实际履行这一补救办法,另一方面为了照顾英美法的实际又规定他们的法院没有义务作出要求实际履履行的判决,即不给此种权利以法律支持或司法救济。这样使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都可以接受从而达成协议,签订公约。

  • 第5题:

    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是大陆法系与民法法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试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差异?


    正确答案: 资本主义两大法系是指资本主义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尽管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阶级本质、经济基础和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大于共同点,表现在:
    1、立法权归属不同。大陆法系(前者)国家奉行立法机关才能立法的原则,不承认法院有创制法的作用;而英美法系(后者)国家规定法官有权创制判例法,议会制定法律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
    2、法的渊源不同。前者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而后者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先例是后者的一个重要原则。
    3、法的分类不同。前者国家法的基本分法是公法与私法。
    4、法典编纂不同。前者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后者国家通常不倾向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5、诉讼审理的方式不同。前者国家一般采用审讯制诉讼程序,法官必须严格依法作出判决;而后者国家采用对抗制,法官按照“遵循先例”原则,从以前的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6、哲学倾向不同,前者表现为理性主义的倾向;而后者体现经验主义的特点。
    7、司法组织不同。前者国家一般都有司法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法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而后者国家的司法体系没有前者清楚。
    8、在法律术语和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进入20世纪后,两大法系已相互靠拢,它们之间的差别已逐渐缩小,但某些历史上形成的不同传统还将长期地存在。

  • 第7题:

    目前世界上影响较大的两大法系是以()为代表的()法系和以()为代表的()法系。


    正确答案:英国《票据法》,英美,〈日内瓦统一法〉,欧洲大陆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违约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违约的构成条件是指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要求较为复杂,主要包括:
    (1)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预期的收益。
    (3)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与对方财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责任归责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要求比较简单:只要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合同的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与大陆法系相比,不要求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和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英美法系国家责任归责上适用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原则。但也不绝对排除过错原则的适用,如在迟延履行中,英美法规定过错应作为归责事由。并且英美法在强调合同义务的绝对性的同时,也注意到故意和过失对责任的影响,提出由于无法抗拒的外来事由,且当事人亦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应终止,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亦告免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油气差异聚集原理及油气差异聚集的条件、特点及意义。

    正确答案: 在油气从生油气区沿上倾方向向周围高处的圈闭中运移过程中,由于油、气、水的密度不同,天然气的密度最小,粘度也小,在孔隙介质中最易流动,所以运移的结果,天然气必然占据盆地中心周围的最高位置的构造环,而石油则占据其下倾方向位置较低的构造,比较接近盆地的中心。世界上很多含油气盆地具有这样的油气分布特点。但也发现了很多相反的情况,在低处的构造圈闭中充满着天然气,而在高处的构造圈闭中却充满着石油。若在一区域性倾斜带上,在岩性稳定的同一渗透层内,有一系列相邻的圈闭。这些圈闭的溢出点位置依次抬高,圈闭内都充满了水。当地层中有石油和天然气从供油气区沿上倾方向运移时,由于气、油、水的相对密度不同,就会发生差异聚集现象,即踞供油气区最近的圈闭为纯气藏,稍远者为油气藏,再远者为纯油藏,最远者含水。在油气运移过程中,不仅浮力在起作用,而且气体在地层水中的溶解析出能力的差异、地层压力与饱和压力的关系等一系列因素,都影响油气的分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两大法系的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均可以引用判例

    B

    两大法系的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均可以引用成文法

    C

    两大法系的法官均可以运用类比推理

    D

    两大法系的所属国家,均属于内发型法的现代化


    正确答案: D,C
    解析: D项错在,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韵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由此可见,因被殖民而被纳入两大法系的国家和地区,是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两大法系对实际履行救济措施立法上的分歧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调和。

    正确答案: 英美法系国家认为,违反合同的主要补救办法应是损害赔偿,而不是实际履行,所以他们的法院一般不会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但大陆法系国家特别是德国法则认为实际履行是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主要的补救办法,因为要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全靠实际履行合同,所以卖方违约后实际履行应该是首要补救措施。为了调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待实际履行问题的立法分歧《公约》一方面依大陆法,规定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履行义务即要求实际履行这一补救办法,另一方面为了照顾英美法的实际又规定他们的法院没有义务作出要求实际履履行的判决,即不给此种权利以法律支持或司法救济。这样使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都可以接受从而达成协议,签订公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委付及委付成立的条件。

    正确答案: 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一切权利连同义务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保险人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委付的成立条件如下:
    (1)保险标的物推定全损。
    (2)被保险人对标的物的整体提出委付要求。
    (3)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并经保险人同意。
    (4)被保险人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委付申请。
    (5)标的物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6)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论西方两大法系在法律历史传统上的差异。


    答案:
    解析:
    (1)从法律渊源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而英美法系具有判例传统,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
    (2)从法典编纂传统来看,大陆法系的一些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一般不倾向法典形式,其制定的一般是单行的法律和法规。当代英美法系虽然学习借鉴了大陆法系制定法传统,但也大都是对其判例法的汇集和修订。
    (3)从法律结构传统来看,大陆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4)从法律适用传统来看,大陆法系的法官在确定事实以后首先考虑制定法的规定,而且十分重视法律解释,以求制定法的完整性和适应性;英美法系法官在确定事实之后,首先考虑的是以往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与判例加以比较,从中找到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或原则,这种判例运用方法又称为“区别技术”。
    (5)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两大法系也存在一些传统的差别,如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即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入主义,即控辩双方对抗式辩论,法官的作用是消极中立的。
    (6)从职业教育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在律师和法官的职业教育方面突出法学理论,所以大陆法系自古罗马以来就有“法学家法”的称谓;而英美法系的职业教育注重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比如律师的职业教育主要通过律师协会进行,被称为“师徒关系”式的教育。

  • 第14题:

    关于法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
    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

    答案:A
    解析:
    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故B错误;普通法法系的分布范围包括英国本土(苏格兰除外)及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爱尔兰、加拿太(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这些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和中国香港等),故C错误;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传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D错误;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A正确。

  • 第15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违约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违约的构成条件是指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要求较为复杂,主要包括:
    (1)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预期的收益。
    (3)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与对方财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责任归责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要求比较简单:只要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合同的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与大陆法系相比,不要求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和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英美法系国家责任归责上适用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原则。但也不绝对排除过错原则的适用,如在迟延履行中,英美法规定过错应作为归责事由。并且英美法在强调合同义务的绝对性的同时,也注意到故意和过失对责任的影响,提出由于无法抗拒的外来事由,且当事人亦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应终止,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亦告免除。

  • 第16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庭审制度的差异


    正确答案: 总体上说,英美法系是当事人主义的;大陆法系是职权主义的。

  • 第17题:

    简述委付及委付成立的条件。


    正确答案: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一切权利连同义务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保险人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委付的成立条件如下:
    (1)保险标的物推定全损。
    (2)被保险人对标的物的整体提出委付要求。
    (3)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并经保险人同意。
    (4)被保险人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委付申请。
    (5)标的物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6)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 第18题:

    下列有关法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两大法系的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均可以引用判例
    • B、两大法系的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均可以引用成文法
    • C、两大法系的法官均可以运用类比推理
    • D、两大法系的所属国家,均属于内发型法的现代化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简述油气差异聚集原理及油气差异聚集的条件、特点及意义。


    正确答案:在油气从生油气区沿上倾方向向周围高处的圈闭中运移过程中,由于油、气、水的密度不同,天然气的密度最小,粘度也小,在孔隙介质中最易流动,所以运移的结果,天然气必然占据盆地中心周围的最高位置的构造环,而石油则占据其下倾方向位置较低的构造,比较接近盆地的中心。世界上很多含油气盆地具有这样的油气分布特点。但也发现了很多相反的情况,在低处的构造圈闭中充满着天然气,而在高处的构造圈闭中却充满着石油。若在一区域性倾斜带上,在岩性稳定的同一渗透层内,有一系列相邻的圈闭。这些圈闭的溢出点位置依次抬高,圈闭内都充满了水。当地层中有石油和天然气从供油气区沿上倾方向运移时,由于气、油、水的相对密度不同,就会发生差异聚集现象,即踞供油气区最近的圈闭为纯气藏,稍远者为油气藏,再远者为纯油藏,最远者含水。在油气运移过程中,不仅浮力在起作用,而且气体在地层水中的溶解析出能力的差异、地层压力与饱和压力的关系等一系列因素,都影响油气的分布。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庭审制度的差异

    正确答案: 总体上说,英美法系是当事人主义的;大陆法系是职权主义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异。

    正确答案: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判例中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是对抗式的,中法官居中裁判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盛行陪审团制度。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违约责任成立的条件及两大法系对此规定的差异。

    正确答案: 所谓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一项违约责任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成立原则上应具备四个条件:
    (1)行为人有过错;
    (2)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
    (3)有财产上的损害事实;
    (4)行为人的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凡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就属违约。不管允诺人是否有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事实,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在要约的撤销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如何协调两大法系的差异的?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