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25公吨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应该装于1500只箱子,每箱净重16.6公斤。按此规定装货,则所装总重量应该为24.9公吨,所差100公斤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后,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候,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公斤而是20公斤,即每箱多装了3.4公斤,因此,此批货物实际总量30公吨,但是,所有单据上均注明装了24.9公吨。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认为我方有帮助客户偷税嫌疑向我方提出疑义。客户也以所交货物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不利于在当地市场销

题目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25公吨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应该装于1500只箱子,每箱净重16.6公斤。按此规定装货,则所装总重量应该为24.9公吨,所差100公斤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后,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候,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公斤而是20公斤,即每箱多装了3.4公斤,因此,此批货物实际总量30公吨,但是,所有单据上均注明装了24.9公吨。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认为我方有帮助客户偷税嫌疑向我方提出疑义。客户也以所交货物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不利于在当地市场销售为由,拒绝提货,拒绝付款。应该从该案例中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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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25公吨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相关问题
  • 第1题:

    有一份FOB合同,出售100公吨农产品,总值50 000美元。在交货时,所含水分超过合同规定指标10%。讨论:买方可否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不可撤销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因为,卖方所交农产品是含水份超标,应可食用,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 第2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某国出口一批黄豆,合同规定:每公吨180美元,共计1000公吨,并且数量可增减10%。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金额为18万美元,1000公吨。我方工作人员认为数量可增减10%,便以1100公吨发


    正确答案:货装运。请问:我方凭单证向银行议付时是否会造成拒付?为什么?
    1、会遭到拒付
    2、在使用信用证时,银行是以信用证的金额为限,该案例超出了信用证金额

  • 第3题: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25公吨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应该装于1500只箱子,每箱净重16.6公斤。按此规定装货,则所装总重量应该为24.9公吨,所差100公斤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后,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候,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公斤而是20公斤,即每箱多装了3.4公斤,因此,此批货物实际总量30公吨,但是,所有单据上均注明装了24.9公吨。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认为我方有帮助客户偷税嫌疑向我方提出疑义。客户也以所交货物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不利于在当地市场销售为由,拒绝提货,拒绝付款。我方应该如何解决该案例?


    正确答案: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关一般对货物进口都实行严格的监管,如进口商申报进口货物的数量与到货数量不符,进口商必然受到询查,如属到货数量超过报关数量,就有走私舞弊之嫌,海关不仅可以扣留或没收货物,还可追究进口商的刑事责任。

  • 第4题:

    我某外贸公司向澳大利亚A公司进口铁矿砂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2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卖方装船时,共装运了25万公吨。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我方可以只收取24万公吨货物。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进行一笔煤炭出口,合同规定“成交中国煤炭1000公吨,5%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结算”。货物运抵日本后,经日本海关检查发现煤炭实际吨数为10500公吨。据此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多交的500公吨煤炭。请问日商做法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1、日商做法不合理
    2、合同中以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我方也未超过机动幅度,且合同中也规定了多出部分价格结算,所以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是违反合同规定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判断题
    我某外贸公司向澳大利亚A公司进口铁矿砂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2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卖方装船时,共装运了25万公吨。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我方可以只收取24万公吨货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1999年10月,中国公司向法国公司出售10000公吨一级大米,由于装载问题,中国公司实际交付了11000公吨,按照公约的规定法国公司可以()
    A

    拒收全部11000公吨大米,宣告合同无效;

    B

    收取11000公吨大米,无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支付货款;

    C

    收取11000公吨大米,但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按合同规定的单价付;

    D

    收取11000公吨大米,但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按市场价格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判断题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坯布5000包,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运途中因货舱内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600包遭水浸。保险公司应对此损失负责赔偿。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000美元FCA上海,外商要求改报CIP鹿特丹价格。如果单位运费每公吨40美元,单位保险费每公吨20美元,试计算在不影响利润前提下,出口商应如何报价?(请写出计算公式和过程。)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某国出口一批黄豆,合同规定:每公吨180美元,共计1000公吨,并且数量可增减10%。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金额为18万美元,1000公吨。我方工作人员认为数量可增减10%,便以1100公吨发

    正确答案: 货装运。请问:我方凭单证向银行议付时是否会造成拒付?为什么?
    1、会遭到拒付
    2、在使用信用证时,银行是以信用证的金额为限,该案例超出了信用证金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25公吨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应该装于1500只箱子,每箱净重16.6公斤。按此规定装货,则所装总重量应该为24.9公吨,所差100公斤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后,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候,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公斤而是20公斤,即每箱多装了3.4公斤,因此,此批货物实际总量30公吨,但是,所有单据上均注明装了24.9公吨。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认为我方有帮助客户偷税嫌疑向我方提出疑义。客户也以所交货物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不利于在当地市场销售为由,拒绝提货,拒绝付款。我方应该如何解决该案例?

    正确答案: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关一般对货物进口都实行严格的监管,如进口商申报进口货物的数量与到货数量不符,进口商必然受到询查,如属到货数量超过报关数量,就有走私舞弊之嫌,海关不仅可以扣留或没收货物,还可追究进口商的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有一份合同,出售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9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9月份开始交货,但在交至第3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损害赔偿。讨论:买方可否主张这种权利?如所交货物为成套的机器设备,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买方不可以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可主张包括第3批及以后各批无效。因为以后分批交货合同,每批次可作为相对独立的合同对待,1、2批次大米合格,买方须接受这两批货物。而第3批不合格是买方有理由推断其以后各批将出现质量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丁公司有一份出售中国茶叶100公吨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自5月份开始,每月装船2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5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6批时,茶叶有霉变,于是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讨论: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买方可以主张包括第6批及以后各批无效。因为,分批交货合同,每批次可作为相对独立的合同对待,1-5批次的茶叶合格,买方须接受这5批货物。而第6批不合格使买方有理由推断其以后各批将出现质量问题。

  • 第14题: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进行一笔煤炭出口,合同规定“成交中国煤炭1000公吨,5%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结算”。货物运抵日本后,经日本海关检查发现煤炭实际吨数为10500公吨。据此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多交的500公吨煤炭。请问日商做法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1、日商做法不合理
    2、合同中以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我方也未超过机动幅度,且合同中也规定了多出部分价格结算,所以日商提出降价5%的要求是违反合同规定的。

  • 第15题: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坯布5000包,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运途中因货舱内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600包遭水浸。保险公司应对此损失负责赔偿。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6题:

    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200公吨,而外商装船的时候一共装运了230公吨,对于多装的30公吨:()。

    • A、我方必须拒收
    • B、我方必须全部收取
    • C、我方可收也可不收
    • D、我方应该收,但对于多收部分我方可不付款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问答题
    某公司以FOB价进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货标准每天1200公吨,超装有奖,达不到受罚。”后来某公司租用程租船去国外接货,并在租船合同中规定:“每天装货1300公吨,超装有奖,达不到标准受罚。”请问:两份合同的规定有无问题?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两份合同的规定有问题。因为尽管贸易合同与租船合同在本质上不相关联,但两份合同的有关内容应相一致,否则将使租船订舱方从中获益或遭受损失。如超装,船方将多支付一天的速遣费给卖方;如少装,买方又将多罚一天的滞期费给船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我国从纽约按FOB价格购进一批矿产品共30000公吨。贸易合同规定“由卖方负责装货,每天应装2000公吨”。合同中规定滞期费每天6000美元,速遣费每天3000美元。卖方装货实际用时13天。请问:我方应向卖方支付多少滞期或速遣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驴肉到日本。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共25吨,装1500箱,每箱净重16.6千克。如按规定装货,则总重量应为24.9吨,余下100千克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港口后,日本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千克而是20千克,即每箱多装了3.4千克。因此该批货物实际装了30吨。但在所有单据上都注明了24.9吨。议付货款时也按24.9吨计算,白送5.1吨驴肉给客户。此外,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还认为我方少报重量有帮助客户逃税的嫌疑,向我方提出意见。经我方解释,才未予深究。但多装5.1吨驴肉,不再退还,也不补付货款。本案说明了什么问题?

    正确答案: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关一般对货物进口都实行严格的监管,如进口商申报进口货物的数量与到货数量不符,进口商必然受到询查。如属到货数量超过报关数量,就有走私舞弊之嫌,海关不仅可以扣留或没收货物,还可追究进口商的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我方的失误,不仅给自己造成损失还给进口商带来麻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共1000公吨,出口价格为每公吨2000美元CIFX××港。客户要求改报FOBC5%上海价。查该商品总重量为1200公吨,总体积1100立方米,海运运费按W/M计收,每运费吨基本运费率为120美元,港口附加费15%,原报价的保险金额按CIF价另加成10%,保险险别为一切险,保险费率为1%,试求该商品的FOBC5%上海价。

    正确答案:
    计算方法一:
    (1)CFR=CIF×(1-110%×1%)1978(美元)
    (2)运费按W计算:
    该货物总运费=120×1200×(1+15%)=165600(美元)
    每运费吨运费=165600/1000=165.60(美元)
    (3)FOB=CFR-F=1978—165.60=1812.4(美元)
    (4)FOBC5%=1812.4÷(1-5%)=1907.79(美元)
    即该商品的FOBC5%上海价为1907.79美元。
    计算方法二:
    该货物每公吨运费=1.2×120×(1+15%)=165.60(美元)
    每公吨的保险费=CIF×110%×保费率=2000×1.1×1%=22(美元)
    FOB=CIF-I-F=2000-165.6-22=1812.4(美元)
    FOBC5%=FOB÷(1-C)=1812.4÷(1-5%)=1907.79(美元)
    即该商品的FOBC5%上海价为1907.79美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 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 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中国丁公司有一份出售中国茶叶100公吨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自5月份开始,每月装船2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5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6批时,茶叶有霉变,于是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讨论: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买方可以主张包括第6批及以后各批无效。因为,分批交货合同,每批次可作为相对独立的合同对待,1-5批次的茶叶合格,买方须接受这5批货物。而第6批不合格使买方有理由推断其以后各批将出现质量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有一份FOB合同,出售100公吨农产品,总值50 000美元。在交货时,所含水分超过合同规定指标10%。讨论:买方可否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不可撤销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因为,卖方所交农产品是含水份超标,应可食用,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l000美元CIF纽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试汁算该公司的投保金额是多少?应向保险公司支付多少保险费?

    正确答案:
    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1000×100×(1+10%)=11000O(美元)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110000×(0.3%+0.2%)=550(美元)
    该公司的投保金额是110000美元,应向保险公司付550美元的保险费。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