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数据电文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确立了非歧视原则。当事人不能以单方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文效力的承认。()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合同当事人()。
第3题:
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
第4题:
《合同法》对数据电文的原件确认、保存形式以及为确保数据电文的合法有效性须具备的条件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第5题:
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
第6题: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可以使用,即可以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7题: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取数据电子形式为理由,而否定()、有效性或()。
第8题:
数据电文
数字电文
图文电文
文字电文
第9题:
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10题:
法律效力
有效性
经营资格
可执行力
第11题:
数据电文可视为已发送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发送
数据电文未发生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接收
第12题:
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篡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由于数据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1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为确保数据电文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确立了非歧视原则。当事人不能以单方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文效力的承认。
第15题:
我国《电子商务签名法》第3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16题:
为确保数据电文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确立了非歧视原则额。但是当事人仍然可以为单方面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文效力的承认。
第17题: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取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
第18题: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的描述,正确的有()。
第19题: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 )。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削减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方之间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保证国际贸易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在出口成员和进口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在不同的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