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更多“简述共同海损。”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定义与关系。


    正确答案: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
    联系:1、从性质上看,二者都属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往往由单独海损引起。
    区别: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者自己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4、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单独海损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而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

  • 第2题:

    关于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以下正确的是()

    • 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
    • B、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的间接后果
    • C、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有效果
    • D、共同海损的行为必须是有意的
    • E、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后果

    正确答案:A,C,D,E

  • 第3题:

    简述共同海损的定义及成立条件。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正确答案: ①必须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这种危险是共同的、真实的,不是臆想和推断。
    ②作出的牺牲和费用是特殊的、直接的。如海上遇到台风,船开往避风港,不算特殊。
    ③牺牲和费用是有意的。即是人为的、有意识的行为,而不是意外事故。
    ④是合理的。共同海损行为之作出,是必要的、节约的,符合全体利益的。例如,抛货是价低体重的,符合当时情况的需要,牺牲和费用是为共同安全作出的。
    ⑤有效的。共同海损措施是有效的。经过有意采取这些合理措施后,船货得到部分挽救和保留。作为构成共同海损的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对于共同海损所作牺牲和支出的费用,用获救船舶、货物、运费获救后的价值按比例在所有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受益人之间进行分摊。因此,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以及共同海损分摊都给予赔偿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共同海损构成条件和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共同危险确实客观存在,而非主观臆测;(2)为消除船货共同危险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是主观行为直接造成的(3)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4)费用支出是额外的。与单独海损的区别主要是:(1)造成损失原因不同:单独海损为现实风险,共同海损为人为措施;(2)损失承担不同:单独海损有货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要所有受益人分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多选题
    关于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以下正确的是()
    A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

    B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的间接后果

    C

    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有效果

    D

    共同海损的行为必须是有意的

    E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后果


    正确答案: E,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单选题
    在载货航次,为解除船和货的共同危险而产生了共同海损,则在分摊共同海损时().
    A

    航程中产生的共同海损本身不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B

    航程中产生的共同海损本身应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C

    A和B均对

    D

    A和B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主要为()。
    A

    共同海损牺牲

    B

    共同海损费用

    C

    共同海损替代

    D

    A和B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概念:
    ①作为海上损失,它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利益遭遇到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船方有意地、合理地采取避险措施而人为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②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它是指确定共同海损行为、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及共同海损分摊的原则。
    构成要件:
    ①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②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与合理的。
    ③作出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简述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计算。


    正确答案: 1.船舶分摊价值
    2.货物分摊价值
    3.运费分摊价值
    4.免除分摊义务的财产

  • 第10题:

    简述共同海损成立的先决条件。


    正确答案:(1)危险必须危及同一航程的船舶,货物以及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
    (2)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共同危险而有意采取的并且是合理的;
    (3)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直接引起的,既是特殊的,也是额外的.

  • 第11题:

    共同海损损失包括()。

    • A、共同海损牺牲
    • B、共同海损费用
    • C、施救费用
    • D、续运费用
    • E、救助费用

    正确答案:A,B

  • 第12题:

    单选题
    安特卫普规则中的字母规则是有关共同海损的原则性规定,内容包括()等。Ⅰ.共同海损行为;Ⅱ.共同海损分摊方;Ⅲ.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Ⅳ.共同海损的举证责任。
    A

    Ⅰ,Ⅲ,Ⅳ

    B

    Ⅱ~Ⅳ

    C

    Ⅰ~Ⅲ

    D

    Ⅰ~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简述共同海损的定义及成立条件。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正确答案: ①必须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这种危险是共同的、真实的,不是臆想和推断。
    ②作出的牺牲和费用是特殊的、直接的。如海上遇到台风,船开往避风港,不算特殊。
    ③牺牲和费用是有意的。即是人为的、有意识的行为,而不是意外事故。
    ④是合理的。共同海损行为之作出,是必要的、节约的,符合全体利益的。例如,抛货是价低体重的,符合当时情况的需要,牺牲和费用是为共同安全作出的。
    ⑤有效的。共同海损措施是有效的。经过有意采取这些合理措施后,船货得到部分挽救和保留。作为构成共同海损的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对于共同海损所作牺牲和支出的费用,用获救船舶、货物、运费获救后的价值按比例在所有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受益人之间进行分摊。因此,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以及共同海损分摊都给予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共同海损的必备条件和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正确答案: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或不可避免的;
    第二,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意识而且是合理的;
    第三,所作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
    第四,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经过采取某种措施后,船舶和/或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最后安全抵达航程的终点港或目的港,从而避免了船、货同归于尽的局面。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均属部分损失,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货物损失,没有人为因素在内,而共同海损则是因采取人为的故意才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共同分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ITC中共同海损和救助条款的内容。

    正确答案: 该条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在不足额保险情况下,被保险船舶分摊的救助、救助费用或共同海损应按比例扣减。但对于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牺牲,被保险人有权取得所有损失的保险赔偿,而不必先行使向第三方要求分摊的权利。
    (2)共同海损的理算应按照航程终止地的法律和惯例办理,如同运输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的特别规定。但如果运输合同规定按照《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理算,则应按此规则办理。
    (3)如果船舶空载航行又未出租时,船舶保险人仍按照共同海损赔付船东一部分损失。
    (4)如果损失不是为避免承保危险而发生的,或不是与避免承保危险有关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5)保险人对因防止环境损害而增加的救助报酬予以负责,但对特别补偿和防污费用不予负责。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