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给香港G商,价格条件为G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并同意G商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商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说明理由。

题目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给香港G商,价格条件为G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并同意G商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商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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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国内进出口公司从西班牙进口一宗钢材,价格条件为FOB.,以信用证结算,承运人签发正本提单一式三份。随后该进出口公司向某国内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附加锈损险),保险期限为装船至卸货完毕。保险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向某班轮公司订仓并在西班牙港口装船运往中国。装船时,承运人签发了正本提单一式三份,三份正本提单在到港前均掌握在进出口公司手中。国内的钢材买家试图越过进出口公司直接提货,于是在货物到港后,持副本提单要求班轮公司放货,班轮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国内买家提供了担保后将货物提走,此后拒绝向进出口公司付款。进出口公司通过交涉取回货物,但发现货物已经锈蚀,随即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讨论无单放货造成货物锈蚀的责任由谁来负。


    正确答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是具体明确的,在此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方属于保险人赔偿的范围。本案发生争议的原因是承运人违反其班轮运输条款(双方约定适用海牙规则),在提货人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擅自放货。在此情况下,投保人无法按照正常的程序行使提货和进行商检的权利,因此也没有证据证明货物发生锈损的时间是在运输途中还是在提货人储存过程中。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货物装船时是完好的(而且还有待查明是否该清洁提单是在货物真正没有锈损的情况下签发的),而根本不能证明货物一定是在运输途中发生锈损。
    因此,保险人主张拒赔的理由是成立的,对于投保人来说,应当采取的措施是:1.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货物损失的具体时间,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仍可向保险人索赔。2.因承运人无单放货,其过错显而易见,投保人可向海事法院起诉承运人或该船舶,要求扣船并随后起诉承运人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 第2题:

    我国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60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航寄到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并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单,现行转售货物。汇票到期时,A商因为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外贸企业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我国外贸企业可以追究代收行的责任,原因在托收业务中,代收行在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时应该保管好单据,代收行在此借出单据,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3题:

    青岛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9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到国外代收行进行了承兑。当货物运到目的地后,恰巧当时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上涨,进口商为了抓住有利时机,便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取单证,先行提货,但货售后买方倒闭。在此情况下,我方在汇票到期时能否收回货款?


    正确答案:我方在汇票到期时能够收回货款。原因如下:由于付款方式采用了D/P90天的方式进行,因此,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款的条件下才能放单给进口商。由于进口商为了抓住当前市场上商品价格升高的时机提前销售商品,因此采用了信托收据的方式预先从银行处借取单据,银行借单给进口商并没有预先征求出口商的同意,这样就将原先的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一旦未来进口商无力支付货款时,银行必须支付货款给出口商。

  • 第4题:

    中方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及时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时,由于用货心切,A商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我外贸企业径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代收行凭信托收据将单据借给进口人,未经委托人授权,到期进口人失去偿付能力应由代收行负责。因此,我出口企业不能接受代收行要我径向A商索取货款的建议,而应通过托收行责成代收行付款。

  • 第5题:

    境内某贸易公司与境外出口商已成交1笔一般贸易交易,按合同规定,货物价格以市场价格定价,但因货物价格下降,境内该贸易公司此前汇出的货款产生了部分超额,现境外出口商将超额货款部分退回。则:货款因价格变动而产生超额部分的退汇如何进行交易编码和附言等关键项目的申报?


    正确答案: 因商品跌价而导致部分货款退回的应申报在与原支出款项相对应的交易编码项下,交易编码:101010;交易附言注明:“一般贸易项下因价格调整退汇+原付汇时申报单号码”,并在《涉外收入申报单》上选择“退款”。

  • 第6题:

    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后未能及时到银行议付,该提单将成为()。

    • A、顺签提单
    • B、待运提单
    • C、过期提单
    • D、预借提单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购应收账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是指()。

    • A、出口押汇
    • B、进口押汇
    • C、出口打包放款
    • D、保理业务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某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一批,买卖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为CIF条件,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 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字样。当时正遇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后几经交涉,最终以减价了案。对此,试予评论。

    正确答案: 开证行的拒付完全是合理的。开证行在受益人提交相符交单时必须履行付款责任,只要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应承担信用证付款责任;如果单据不符合信 用证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拒付。根据惯例,在CIF条件下,提单内容中应注明“Freight Prepaid”,否则构成不符合信用证规定。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制作并提交的单据必须符合信用证条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我国某公司与瑞典R公司以CIF价成交,付款条件为D/P 60 Days After B/L Date,公司同意由瑞典R公司指定的Y银行为代收行。公司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后,将全套单据交付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其通过Y银行向瑞典R公司收取货款。提单签发后40天后,货物到达瑞典哈尔姆斯塔德,R公司因为急需货物,凭信托收据向Y银行借取单据提货,后汇票到期时,瑞典R公司以货物包装不合格拒付。我方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我方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Y银行收取全部货款,因为信用证明确规定付款条件为D/P60DaysAfte,B/LDate,而代收行(Y银行)未经委托人授权,仅凭R公司出具的信托收据自行将提货单据借出,则代收行应对出口商和寄单行负全部责任,承担付款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某外贸企业与新加坡A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索付单据通过托收行寄交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到达目的港的时候,汇票付款期限尚未到期,由于A商用货心切,故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并提货转售,待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国的外贸企业直接向外商收取货款,对此,我国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我外贸企业应通过托收行要求代收行承担付款责任。因为我方对外签订的合同条款是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而代收行凭A商的信托收据就将单据借给了A商,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人没有关系。A商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应对我出口企业负全部责任。我企不能接受代收行要我方直接向A商索款的建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后未能及时到银行议付,该提单将成为()。
    A

    顺签提单

    B

    待运提单

    C

    过期提单

    D

    预借提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中方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及时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时,由于用货心切,A商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我外贸企业径向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代收行凭信托收据将单据借给进口人,未经委托人授权,到期进口人失去偿付能力应由代收行负责。因此,我出口企业不能接受代收行要我径向A商索取货款的建议,而应通过托收行责成代收行付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买方要求不合理。根据《2000年通则》对于CIF的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是在装运港的船舷,即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一旦货物越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则风险由买方承担。此票货物起火时已是装运完毕,拿到提单即表示在运输途中,不管实际船只有没有出港,都是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了,这种风险由买方承担。另外,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收取货款,买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支取货款。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此信用证的议付完全符合惯例,因此进口方无权追索货款。

  • 第14题: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请分析出口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


    正确答案:出口方有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因为CIF是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 第15题:

    出口地银行给出口商提供的,以后者的装船提单/CTD及汇票(如果带汇票的话)的转让或质押为条件的,用于偿还前期贷款的专用贷款称作在途货物抵押贷款,又称为()。


    正确答案:出口押汇

  • 第16题: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给香港G商,价格条件为G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付款,M出口公司并同意G商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看好,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商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M公司应通过中行要求香港汇丰银行付款;
    ②理由:香港汇丰银行在未经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允许G商凭信托收据借单先行提货,这种不能收回货款的责任,应由代收行负责。

  • 第17题:

    我国某公司与瑞典R公司以CIF价成交,付款条件为D/P 60 Days After B/L Date,公司同意由瑞典R公司指定的Y银行为代收行。公司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后,将全套单据交付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其通过Y银行向瑞典R公司收取货款。提单签发后40天后,货物到达瑞典哈尔姆斯塔德,R公司因为急需货物,凭信托收据向Y银行借取单据提货,后汇票到期时,瑞典R公司以货物包装不合格拒付。我方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我方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Y银行收取全部货款,因为信用证明确规定付款条件为D/P60DaysAfte,B/LDate,而代收行(Y银行)未经委托人授权,仅凭R公司出具的信托收据自行将提货单据借出,则代收行应对出口商和寄单行负全部责任,承担付款责任。

  • 第18题:

    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 A、政府
    • B、银行
    • C、保理商
    • D、生产商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青岛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9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到国外代收行进行了承兑。当货物运到目的地后,恰巧当时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上涨,进口商为了抓住有利时机,便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取单证,先行提货,但货售后买方倒闭。在此情况下,我方在汇票到期时能否收回货款?

    正确答案: 我方在汇票到期时能够收回货款。原因如下:由于付款方式采用了D/P90天的方式进行,因此,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款的条件下才能放单给进口商。由于进口商为了抓住当前市场上商品价格升高的时机提前销售商品,因此采用了信托收据的方式预先从银行处借取单据,银行借单给进口商并没有预先征求出口商的同意,这样就将原先的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一旦未来进口商无力支付货款时,银行必须支付货款给出口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买方要求不合理。根据《2000年通则》对于CIF的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是在装运港的船舷,即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一旦货物越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则风险由买方承担。此票货物起火时已是装运完毕,拿到提单即表示在运输途中,不管实际船只有没有出港,都是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了,这种风险由买方承担。另外,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收取货款,买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支取货款。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此信用证的议付完全符合惯例,因此进口方无权追索货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中国H公司与新加坡M公司以FOB签订一笔出口6000公吨散装货物合同。3月10日,H公司收到经M公司申请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H公司先装运2000公吨货物,并在该批货物提单的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的名称。3月21日,H公司将1000公吨货物交给某外轮公司承运,并请求该外轮公司在提单托运人栏内填写M公司名称,收货人为“To Order”。H公司装船后取得清洁提单,背书后到银行办理结汇。但银行在其背书上打了“×”,将提单退回H公司。 这意味着H公司无法通过银行收取货款。后又得知,当货物抵达目的港新加坡后,承运人按照提单托运人M公司的声明,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直接交给了收货人。于是,H公司持正本提单向承运的某外轮公司以无正本提单放货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外轮公司认为,H公司虽然持有正本提单,但该提单为指示性提单,其托运人为M公司,而非H公司,提单未经托运人M公司背书,H公司不能证明其具有合法当事人的地位,因而H公司与该外轮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H公司不能向该外轮公司主张权利。 讨论:H公司应吸取哪些教训?

    正确答案: H公司的教训是提单托运人的收货人填写失误,导致货款两空。提单中收货人不能直接填买方,这一般都知道。但托运人必须填卖方,这时收货人一览的“To Order”才意味着凭卖方指示。而本案中就意味着凭买方(M公司)指示了,导致船方的说法没有问题而不理会卖方的正本提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购应收账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是指()。
    A

    出口押汇

    B

    进口押汇

    C

    出口打包放款

    D

    保理业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A

    政府

    B

    银行

    C

    保理商

    D

    生产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中国某企业出口货物一批,CIF合同,即期信用证支付。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运费已付)的字样。当时正遇该货物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讨论: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

    正确答案: 开证行拒付没有道理。因为在CIF合同下,出口商获得已装船提单必是“Freight Prepaid”运费已付的,即使未在提单上注明。因此,开证行不得无理拒付。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