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利益。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做出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做出之日起生效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

题目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利益。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做出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做出之日起生效
  •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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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马梁、郑成宏和李晓斌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马梁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马梁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郑成宏和李晓斌决定开除马梁。在对马梁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B.除名决议自郑成宏和李晓斌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除名决议自马梁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马梁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C
     【考点】合伙除名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9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AC项正确

  • 第2题:

    王某、张某和李某于2008年3月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2010年8月31日前缴付出资,王某超出约定期限迟迟不缴付出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如将王某除名,必须一致同意

    B.张某和李某应作出书面除名通知

    C.张某和李某发出除名通知之日起,王某退伙

    D.王某对除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C
    《合伙企业法》第49条。

  • 第3题: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事务的执行。 A项:《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已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因此,孙某就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应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A项错误。
    B项:《合伙企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因此,B项正确。
    C、D项:《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因此,提出异议的,应该是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之间,而其他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享有异议权,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4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答案:A
    解析:
    【考点】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7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因此,在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下,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但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A错误,B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因此,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选项C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如果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

  • 第5题:

    普通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之一因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利益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能决议除名,但可以终止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可以决议除名,并且自做出之日起生效
    C.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裁决


    答案:C
    解析: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 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6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C.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某、李某、钱某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答案:C
    解析:
    ( 1)选项 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 2)选项 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 第7题:

    2012年3月,宋某与金某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但该企业成立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境,至2012 年6月1日,已欠银行贷款12万元。2012年6月2日,宋某的朋友刘某入伙。
    刘某入伙后,金某因其故意行为给合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对此,宋某和刘某决定将金某从合伙企 业中除名。关于此次除名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金某
    B.除名决议作出之日,除名即生效
    C.金某如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除名生效后,金某退伙


    答案:B
    解析:
    B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 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B项错误,应选。

  • 第8题:

    (2005年)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答案:C
    解析:
    (1)选项A: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2)选项B: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3)选项CD: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9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利益。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做出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做出之日起生效
    •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裁决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B项,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CD两项,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11题:

    单选题
    赵某将一个商铺卖给李某,双方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钱某为担保人,孙某为鉴定人,该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纳税人为()
    A

    赵某和钱某

    B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

    C

    赵某和李某

    D

    钱某、孙某、李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 第12题:

    单选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退伙的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13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钱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用于偿债并告知了钱某、孙某。后来赵某经钱某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赵某的妻子知情后与赵某发生冲突,失手杀死赵某而被判刑。赵某死后,其妻和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赵妻和他儿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受让的赵某的合伙份额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赵某赠与的合伙份额

    C.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22 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A 选项中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告知了钱某、孙某,因此为有效行为,当选。B 选项中赵某给其情人份额的行为仅经过钱某的同意,但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是无效的,不当选。第50 条第1 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赵某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且各合伙人同意,故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D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继承法》第7 条第(一)项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赵某之妻因过失而不是故意杀害赵某,并不丧失继承权,且各合伙人同意她的请求,故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因此,C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

  • 第14题:

    张某、王某、李某和赵某四人各出资十万元成立一个经营煤炭的合伙企业,四个约定由张某负责该煤炭的经营部的全面工作.张某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将该经营部的煤炭低价卖给其好友陈某,再自陈某高价卖往外地.王某、李某和赵某得知该情况后,一致同意将张某除名。对于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查下列哪一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A.自张某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决议生效

    B.张某对除名决议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张某被除名后,王某、李某和赵某应当与其进行结算,退还其财产份额

    D.张某被除名后,对除名决议生效以前的合伙债务不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答案:B,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7条的规定,并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孙某、李某、周某三人不能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签订合同,但可以对合伙企业负责人进行监督,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只有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才享有异议权,故周某没有异议权,钱某享有异议权,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6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利益。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2012年3月,宋某与金某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但该企业成立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境,至2012年6月1日,已欠银行贷款12万元。2012年6月2日,宋某的朋友刘某入伙。

    刘某入伙后,金某因其故意行为给合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对此,宋某和刘某决定将金某从合伙企业中除名。关于此次除名的说法错误的是()。
    A.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金某
    B.除名决议作出之日,除名即生效
    C.金某如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除名生效后,金某退伙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

  • 第18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赵某、钱某、孙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赵某提议接收苏某为新合伙人,钱某、孙某同意,李某反对。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作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苏某入伙
    B.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苏某可以入伙
    C.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苏某可以入伙
    D.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苏某不得入伙

    答案:D
    解析: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第19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乙提议将其除名。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合伙人会议中,乙只要征得丙、丁二人中一人的同意,即可决议将甲除名
    B.对甲除名的决议应当书面通知甲
    C.除名决议作出之日,除名生效
    D.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诉

    答案:B
    解析:
    A 选项错误,只有乙、丙、丁三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决议将甲除名;B 选项正 确,对甲除名的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C 选项错误,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 名生效;D 选项错误,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20题: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 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 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 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单选题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

    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李某享有监督权

    C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周某享有异议权

    D

    赵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

    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C

    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

    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谋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除名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