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违约补救方法的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正确理解是()。

    • A、公约的规定优先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 B、公约与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时,适用公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除外
    • C、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公约自动对该合同适用
    • D、公约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

    正确答案:B

  • 第2题:

    当卖方违约时,《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给予实际履行的救济是强制性的;当买方违约时,公约给予实际履行的救济不是强制性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对分批交货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


    正确答案: 1,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已对该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对方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今后各批货物也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宣告合同无效。
    3,当买方宣告合同对某一批交货无效时,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不能将任何其中的一批货物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 第4题:

    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的规定。


    正确答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主要有以下两项规定: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
    1)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
    公约第4l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受制于这种权利或请求的条件下,收取这项货物。
    这项规定实质上就是要求卖方保证对所售货物享有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第三人对货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请求权,卖方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如果卖方把不属于他所有或未经货主合法授权出售的货物卖给了买方,而买方由于不知情而买受了这批货物,一旦这批货物的真正所有人向买方提出权利请求时,该善意的买主是否能在法律上受到保护,货物的真正所有人能否把这批货物追夺回来?这个问题是不能按照公约来处理的,因为公约没有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按照该合同所应适用的国内法来处理。
    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这项规定包含了两重意义:
    ①如果第三方对买方起诉,主张他是货物的真正所有人或对货物享有某种权利,结果获得胜诉,这固然表明该第三方对货物享有权利,并可以认定卖方违反了公约第41条的规定,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②即使第三方对货物提出某种请求后,由于法律上的依据不足而败诉了,但卖方仍将被认为是违反了公约第41条规定的义务,因为按照公约的规定,卖方有义务保证第三方不能对货物提出任何请求。所以,尽管第三方的请求不能成立,但他毕竟是提出了请求,使买方受到了干扰或损失,卖方仍须对此负责。公约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保护善意买方的利益,因为买方的本意是买货物,而不是买“官司”来打。
    2)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
    这一规定同某些国家国内法的规定是差不多的。但国际买卖比国内买卖更为复杂。因为在国内买卖中,一般只涉及到侵犯本国所保护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在国际交易中,侵犯工业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如版权)大都涉及到卖方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如进口国或转售国),例如,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可能既没有侵犯卖方国家的工业产权,也没有侵犯买方国家的工业产权,但由于卖方把这批货物转销往其他国家而侵犯了该国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基于上述复杂情况,公约并不是绝对地要求卖方必须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性的条件是:
    ①卖方只有当其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其货物会提出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请求时,才对买方承担责任。
    ②卖方并不是对第三方依据任何一国的法律所提出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都要向买方承担责任,而只是在下列情况下才须向买方负责:
    A.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买方打算把该项货物转售到某一个国家,则卖方对于第三方依据该国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所提出的有关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因为卖方在订约时既然已经知道货物将转销往该国,他就应保证其货物在该国销售不会侵犯该国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③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则卖方对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④如果第三方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是由于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图案或其它规格为其制造产品而引起的,则应由买方对此负责,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美国统一商法典也有类似规定。
    此外,公约还规定,买方在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对货物的权利或请求后,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否则,买方就会丧失援引上述第4l条和42条所规定的权利,除非买方对未及时通知卖方能提出合理的理由

  • 第5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并且已对交货不符采取了补救方法,买方仍可以要求减少价金。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判断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并且已对交货不符采取了补救方法,买方仍可以要求减少价金。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正确答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时间作了以下规定:
    (1)涉及运输的交货,可以分为两种:
    ①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②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2)在途货物的交货。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不涉及运输的交货也有两种情况:
    ①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此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拒收时起转移给买方;
    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开始转移给买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的补救方法。

    正确答案: 1、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3、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修理。
    4、宣告合同无效。
    5、减低价格。
    6、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对分批交货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

    正确答案: 1,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已对该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对方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其中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今后各批货物也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宣告合同无效。
    3,当买方宣告合同对某一批交货无效时,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不能将任何其中的一批货物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风险转移的原则。

    正确答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立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ClF、CFR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弦为界。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弦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这种贸易术语,那么国际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优先于公约的规定,即风险划分以船弦为界而不是以交付单据(即交货)的时候划分。
    (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根据公约的规定,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的规定。

    正确答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主要有以下两项规定: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
    1)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
    公约第4l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受制于这种权利或请求的条件下,收取这项货物。
    这项规定实质上就是要求卖方保证对所售货物享有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第三人对货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请求权,卖方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如果卖方把不属于他所有或未经货主合法授权出售的货物卖给了买方,而买方由于不知情而买受了这批货物,一旦这批货物的真正所有人向买方提出权利请求时,该善意的买主是否能在法律上受到保护,货物的真正所有人能否把这批货物追夺回来?这个问题是不能按照公约来处理的,因为公约没有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按照该合同所应适用的国内法来处理。
    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这项规定包含了两重意义:
    ①如果第三方对买方起诉,主张他是货物的真正所有人或对货物享有某种权利,结果获得胜诉,这固然表明该第三方对货物享有权利,并可以认定卖方违反了公约第41条的规定,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②即使第三方对货物提出某种请求后,由于法律上的依据不足而败诉了,但卖方仍将被认为是违反了公约第41条规定的义务,因为按照公约的规定,卖方有义务保证第三方不能对货物提出任何请求。所以,尽管第三方的请求不能成立,但他毕竟是提出了请求,使买方受到了干扰或损失,卖方仍须对此负责。公约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保护善意买方的利益,因为买方的本意是买货物,而不是买“官司”来打。
    2)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
    这一规定同某些国家国内法的规定是差不多的。但国际买卖比国内买卖更为复杂。因为在国内买卖中,一般只涉及到侵犯本国所保护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在国际交易中,侵犯工业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如版权)大都涉及到卖方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如进口国或转售国),例如,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可能既没有侵犯卖方国家的工业产权,也没有侵犯买方国家的工业产权,但由于卖方把这批货物转销往其他国家而侵犯了该国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基于上述复杂情况,公约并不是绝对地要求卖方必须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性的条件是:
    ①卖方只有当其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其货物会提出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或请求时,才对买方承担责任。
    ②卖方并不是对第三方依据任何一国的法律所提出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都要向买方承担责任,而只是在下列情况下才须向买方负责:
    A.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买方打算把该项货物转售到某一个国家,则卖方对于第三方依据该国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所提出的有关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因为卖方在订约时既然已经知道货物将转销往该国,他就应保证其货物在该国销售不会侵犯该国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③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方对货物会提出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则卖方对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④如果第三方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请求,是由于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图案或其它规格为其制造产品而引起的,则应由买方对此负责,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美国统一商法典也有类似规定。
    此外,公约还规定,买方在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对货物的权利或请求后,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否则,买方就会丧失援引上述第4l条和42条所规定的权利,除非买方对未及时通知卖方能提出合理的理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违约补救方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 《公约》分别介绍了买卖双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法以及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方法等三种情况。
    一、买卖双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1)损害赔偿;
    (2)一方预期违约时,另一方可中止履行;
    (3)对分批交货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
    二、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法
    (1)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2)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3)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合同之处进行修补;
    (4)给卖方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其履行合同义务;
    (5)卖方得对不履行义务作出补救;
    (6)撤销合同;
    (7)要求减价;
    (8)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或所交货物只有部分符合合同时,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方法;
    (9)当卖方提前交货或超量交货时,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方法;
    (10)请求损害赔偿。
    三、买方违约时卖方可采取的救济方法
    (1)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2)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其合同义务;
    (3)宣告撤销合同;
    (4)自行确定货物的价格;
    (5)请求损害赔偿;
    (6)要求支付利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主要有()。

    • A、《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 C、《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
    • D、《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风险转移的原则。


    正确答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立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ClF、CFR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弦为界。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弦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这种贸易术语,那么国际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优先于公约的规定,即风险划分以船弦为界而不是以交付单据(即交货)的时候划分。
    (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根据公约的规定,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

  • 第15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的补救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 (1)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
    (2)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其合同义务;
    (3)卖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4)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利息;
    (5)卖方要求买方损害赔偿。

  • 第16题:

    简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卖方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


    正确答案: 按照《公约》第35条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除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即认为其货物与合同不符。
    (1)货物应适用于同一规格货品通常使用的用途;
    (2)货物应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用途,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卖方来说是不合理的;
    (3)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4)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入容器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则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进容器或包装。

  • 第17题:

    当前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比较有影响力的贸易公约主要有()。

    • A、《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 B、《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
    •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 D、《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判断题
    当卖方违约时,《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给予实际履行的救济是强制性的;当买方违约时,公约给予实际履行的救济不是强制性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正确答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时间作了以下规定:
    (1)涉及运输的交货,可以分为两种: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2)在途货物的交货。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此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由拒收时转移给买方。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的,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开始转移给买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的补救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 (1)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
    (2)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其合同义务;
    (3)卖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4)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利息;
    (5)卖方要求买方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当前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比较有影响力的贸易公约主要有()。
    A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B

    《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

    C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D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的各种救济方法的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公约第3部分第2章第3节的规定,如果卖方不履行他在合同和该公约中的任何义务,买方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方法主要把握如下几点:
    1.要求卖方履行其合同义务;
    2.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
    3.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合同之处进行修补;
    4.给卖方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其履行合同义务;
    5.卖方得对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
    6.撤销合同;
    7.要求减价;
    8.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或所交货物只有一部分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方法;
    9.当卖方提前交货或超量交货时,买方可以采取的补救方法;
    10.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正确答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于1980年3月在维也纳外资会议上正式通过,1988年1月1日,该公约生效。其宗旨是: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为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其内容共分为四部分101条。第一、四部分规定适用范围和最后条款;第二、三部分规定合同的成立与货物买卖。凡公约未适用的问题,可依照双方业已同意的惯例或依据合同适用的国内法予以解决。因此公约还不是一部完整的、全面的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法。然而就其灵活性及获得普遍接受的程度来说,则是任何一部国内法或国际惯例都不能比拟的。公约在在合同法领域对各国成文法、判例法以及法理学说、国际惯例作了充分的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取出被普遍承认的原则和规则,以此来弥补国内法和国际惯例的不足。它的目的不是取代和调和各国国内法规则,而是提出了一套适合于国际贸易特殊要求的原则和办法供买卖双方选择适用,以实现其序言中提出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从哪里国际贸易发展”的宗旨和目的。在充分考虑各国具有不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这一现实以及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不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方面,该公约较之前身两个海牙公约有了较大的改进。公约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贸易统一法运动的产物,反映了统一法运动的发展趋势,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巨大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