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由于产品的缺陷,遭受人身伤害,他可以向被告要求的赔偿有()。
第1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的赔偿范围是()。
第2题:
按照美国法院的判例,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原告可以向被告要求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
第3题:
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有代位求偿权吗? (下文中,原告为被保险人,被告为某保险公司) 2003年7月8日原告所在单位向被告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被告同意承保并出具团体人身保险单,保险期限自2003年7月8日起至2004年7月7日止,保单所付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被告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原告为该保险项下的被保险人,其所享受的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为5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的保险金额为25000元。 2003年9月11日原告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打伤,原告就医共发生医疗费32015元。2004年1月经派出所调解,致害人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后期医疗补偿费、误工费共计18000元。随后原告向被告提出保险金申请。2004年1月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拒赔通知书,以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之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被告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原告在已经获得第三致害人的赔偿的前提下,其损害已得到全部弥补。“无损害即无保险”,依照保险法不得不当得利的原理和保险条款的规定,原告无权再从被告处获得保险赔偿。法院判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物上代位和权利代位相同吗?如果不同,区别是什么?
第4题:
欧共体《指令》规定,产品责任诉讼中损害赔偿的范围是()
第5题: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但未造成残疾的,侵害人应当赔偿()
第6题:
人身损害
身体残疾
死亡
伤害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护理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生活补助费
医疗费
第11题:
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
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
原告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
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
第12题:
合理的医疗费用
收入的减少和挣钱能力的减弱
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
难受与疼痛
第13题: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第14题:
因所购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要求赔偿。
第15题: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由向法院起诉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第16题: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17题:
以因产品缺陷发生意外主要涉及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中,与产品责任险有关的有()
第18题:
产品有缺陷
与被告有合同关系
被告未尽合理注意
产品缺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
第19题:
名誉上的损失
合理的医疗费用
精神上的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
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第20题:
第21题:
人身死亡
人身伤害
痛苦与疼痛
精神苦恼
500万欧洲货币单位以下的诉讼
第22题: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产品确实存在缺陷或不合理的危险
由于该产品缺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
产品的缺陷是在投入市场时就有的
第23题:
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
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
原告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
原告证明被告在生产或经销产品时,违反了联邦或州的有关这种产品的质量、检验或推销方面的规章、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