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20%,含水份15%,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第1题:
某公司与某外商洽谈进口交易一宗,经往来电传磋商,就合同的主要条件全部达成协议,但在最后一次我方公司所发的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订确认书为准”。事后,对方拟就合同草稿,要我方公司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尚待进一步磋商,故未及时给予答复。不久,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外商催我方公司开立信用证,我方公司以合同尚未有效成立为由拒绝开证,试分析我方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第2题:
外商在收到我方寄送的样品后,来电表示愿意按我所提交易条件成交,并嘱其签订销售合同。我方在合同内详细列出该商品的品质规格,经对方签字后寄回无误。我方按约装船,忽然接到对方来电:“你方所装货物品质是否与样品相符。”我方的正确答复应该是()。
第3题:
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第4题:
公司15日向日商发盘,限20日复到有效,日商19日用电报表示接受我方15日电,我方21日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此时()
第5题:
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第6题:
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到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我方所装货物品质与样品相符
我方所装货物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
我方所装货物品质与样品完全相符
我方所装货物品质以合同为准,样品仅供参考
第9题: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合同已成立
若我方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合同成立
若我方缄默,合同成立
属于逾期接受,合同不成立
第13题:
我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外商于7日发电报接受。由于电报传递延误,该接受电报9日才到达我方公司。鉴于市价上涨,我方公司立即回电表示拒绝,外商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有效成立,而我方则不同意达成交易。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分析此项交易是否已经达成?
第14题:
某公司10日向外商发盘,限15日复到有效。外商于14日用电报表示接受我方10日电,但我方于16日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此时()。
第15题:
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要求含油量20%,含水分15%,不完善粒6%,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第16题:
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4%、含油量18%、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的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8%、含油量10%、含杂质4%,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
第17题:
大豆:水份(最高)14%,含油量(最低)18%,杂质(最高)1%;不完善粒(最高)7%。指出这是以何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的()。
第18题:
属逾期接受,合同不成立
若我方缄默则合同成立
若我方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则合同成立
合同已成立
第19题:
我们通常所说的良好平均品质一般是指“大路货”
机器、电器和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通常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重庆榨菜”是凭产地名称买卖
凡既凭样品,又凭规格达成的交易,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又要与规格保持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某外商来电要求我方提供东北大豆一批,规格为含油量20%,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凭样品的买卖
凭商标的买卖
凭规格的买卖
凭等级的买卖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