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教育法的文本结构。
第1题:
网络的超文本功能使电子文本结构由链接结构向线性结构转化。()
第2题:
试述教育法的文本结构。
1.法律文件的名称。每一部法律文件都应该有自己的名称,以反映法律文件具有什么样的效力等级、性质和内容。在制定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遵循下列基本要求:第一,要求名称应能反映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地位的高低,使人一目了然,通过名称就能知道是哪一类、哪一组国家机关所发布;第二,应能反映法律、法规的规范对象、规范程度和规范内容。第三,法律文件的名称不宜过长或过短,过长则不便于准确记忆,过短则难以准确判断其效力等级和使用范围。
2.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的主要内容,它应当具有普适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点。这些都是通过它的特定的逻辑结构而实现的。具体的说,法律规范是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假定、处理和奖惩。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处理是指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和不作为。奖惩是指人们做出或不做出某种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时,在法律上引起的后果。
3.效力等级、时间效力、适用范围。一部法律文件,仅有法律规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一系列辅助法律规范的内容,例如法律的效力等级、时间效力、适用范围等。效力等级通常通过法律中标明的立法机关体现出来。时间效力通常通过法律所标明的通过、公布或发布时间、生效或施行时间体现出来。
4.法律本文。本文是法律文件的主体内容。本文中的规范性内容和非规范性内容须经一定的结构才能形成完整的法律。本文按层次可分为章、节、条、款、项等,按性质可分为总则、分则、罚则、附则等。
略
第3题:
试述教育法的原则。
1.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基本方向,保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基础协调发展。(1)从教育和社会其他各部门的相互关系以及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出发,规定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任务,规定教育的基本制度、基本内容以及组织形式等。
(2)教育事业是国家和全社会的事业,教育法必须保证教育事业的公正性。
(3)一切教育事业的举办都必须以经济和社会的需要与可能为基础。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基本方针,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使教育服务于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根本目的。
(1)以法律形式规定我国教育的根本目的,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方法必须以培养青少年在德智体美方面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
(2)加强对广大学生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3)教育工作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
(4)入学机会均等。
3.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以及一切教育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
略
第4题:
试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和区别。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关系密切,但又有区别。
1)教育政策是由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利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律程序制定的。
2)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
3)教育政策决定着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
4)教育政策多以指示、决议、决定等形式来表现;教育法规则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来表现。
5)教育政策的执行主要靠宣传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法规的执行常有强制性,要求人人必须遵守。
6)教育政策比较原则、概括,有一定的灵活性;教育法规则比较明确、具体,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以防止人在政举、人去政息,因人设政。
7)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成熟了的教育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教育法规;但一旦形成法律之后,教育政策不能与教育法律相抵触。
8)在教育管理的实践中,有法可依、无法依政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教育行政人员既要有政策观念,又要有法制观念。既不要用政策代替法规,又不要忽视政策的作用。
略
第5题:
试述用电脑删除和移动文本。
第6题:
深层结构与文本的关系是()
第7题:
试述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的内涵及关系。
第8题:
把教育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的依据是()
第9题:
第10题:
深层结构
表层结构
时间结构
空间结构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虽有共同的特征,但又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学校活动是在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下进行的,参与这一活动的主体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造性活动。它要求尊重知识、尊重创见和实践,尊重教育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类法律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涉及面颇广,有些具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往往并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如近些年来办学体制出现的多元化等,这一类特殊的具有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单靠民法调整是很不够的,必须由教育法和民法共同完成这一任务。23.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略
第15题:
试述教育法的体系结构。
我国教育法体系由纵向5个层次和横向6个部门构成。
纵向:1.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
2.部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由6个部门组成。
3.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各单行法未予规范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规加以调整。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5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属于这一层次的政府规章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和发布,其效力要低于行政法规。
横向:1.义务教育法是调整实施义务教育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2.职业教育法是以实施职业教育涉及的社会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在我国,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这也培训。
3.高等教育法是以高等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
4.成人教育法是调整成人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的单行法。我国成人教育形式复杂,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5.教师法是调整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一方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6.民办教育法是以社会力量办学中所出现的各种关系和问题为调整对象的单行法。
略
第16题:
组合是文本的构成方式,它是文本的()。
第17题:
试述超文本方式组织网络信息的特点?
第18题:
与其他的场景方法相比,用例最大的特点是采用了()的描述方式。
第19题:
超文本是非线性结构的文本。
第20题:
第21题:
静态非结构化文本
动态非结构化文本
静态结构化文本
动态结构化文本
第22题:
第23题:
深层结构决定文本的细节
深层结构决定人物性格
深层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着文本的内涵
深层结构与文本没有什么关系
第24题:
横向
纵向
交叉
双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