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于2000年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某市甲镇登记结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睦协议离婚,并就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02年6月,两人通过熟人到某市乙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2003年3月,张某车祸死亡。同年5月,乙镇人民政府收到某律师的意见书,认为乙镇政府对张某、王某的离婚登记行为属越权行政,应当予以纠正。乙镇政府于5月9日作出撤销张某与王某离婚登记行为的决定。王某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乙镇非任一方户口所在地,乙镇发放离婚证书属于行政越权行为,乙镇自行撤销行为并无

题目

张某和王某于2000年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某市甲镇登记结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睦协议离婚,并就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02年6月,两人通过熟人到某市乙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2003年3月,张某车祸死亡。同年5月,乙镇人民政府收到某律师的意见书,认为乙镇政府对张某、王某的离婚登记行为属越权行政,应当予以纠正。乙镇政府于5月9日作出撤销张某与王某离婚登记行为的决定。王某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乙镇非任一方户口所在地,乙镇发放离婚证书属于行政越权行为,乙镇自行撤销行为并无不当,故维持了乙镇政府的行政行为。王某不服行政复议,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镇政府作出的撤销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受理后认为乙镇政府行为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谈谈法律推理在本案中的运用并评析法院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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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l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l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问,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问,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有效。该6问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从上述分析可知.该6间房屋属于张某、王乙、王小甲的共有财产。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该协议有效。
    (3)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据此可知,曹某所购买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曹某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入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知,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菜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本题中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故曹某履行不能。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将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该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故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 第2题:

    甲市乙县国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

    A.甲市国税局

    B.乙县国税局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所以税务所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以自己的名义来作出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 第3题:

    刘某雇佣某女冒充其妻子王某到某镇人民政府办理其离婚手续,承办人员未认真审查,当即发给刘某离婚证。王某知晓后,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精神病复发,为治病花去治疗费3万余元。后来,县政府撤销发给刘某的离婚证。王某向镇政府请求行政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到镇政府当面递交申请书的,镇政府承办人员应当场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B:镇政府应当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3个月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C:镇政府作出赔偿决定前可以听取王某的意见
    D:镇政府可以与王某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答案:A,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4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据此,A项正确。该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据此,B项“3个月”错误,应表述为“2个月”;C项“可以”二字错误,应表述为“应当”;D项正确。

  • 第4题:

    张某和王某结婚5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

    A:张某和王某自行解除婚姻关系
    B:张某和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C:张某或者王某请求由人民法院判决
    D:张某和王某到双方单位批准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离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消灭的形式要件。

  • 第5题:

    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199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199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
    • B、乙市
    • C、丙市
    • D、丁市

    正确答案:D

  • 第6题:

    2006年,张某和王某相识并恋爱,当时张某未满20周岁,为了与他结婚,张某伪造了一个年龄证明,到民政部门骗领了结婚证。婚后,张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为,想到法院离婚。回答下列问题。法院可以受理张某离婚请求吗?


    正确答案: 张某当时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未满20周岁)而与王某到民政部骗领了结婚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若张某请求法院受理离婚时仍未满20周岁,则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因此张某没有诉讼请求权,法院不能受理其离婚请求;若张某达到了法定婚龄,则无效婚姻情形即不存在,民政部可责令其补办结婚证,因此张某可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可受理。

  • 第7题:

    王某对其所在地甲省乙市丙县的国税局的摊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只能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B、王某只能向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C、王某可以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D、王某可以向乙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甲市工商局将辖区内工商管理职权委托给乙镇人民政府,乙镇人民政府安排副镇长张某具体负责,乙镇人民政府应该以谁的名义行使工商管理职权()。

    • A、甲市
    • B、工商局
    • C、乙镇人民政府
    • D、张某

    正确答案:B

  • 第9题:

    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 A、调解
    • B、宣布婚姻无效
    • C、离婚
    • D、撤销结婚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多选题
    王某(男)已经35岁仍未结婚,家中父母时常催促。王某遂委托同乡刘某帮忙介绍,若最终牵手即付酬金1万元。后刘某介绍张某(女)给王某,双方一见钟情,于2018年7月7日登记结婚,张某于2018年9月1日怀孕。同年12月1日,王某查知自己无生育能力,张某曾为某洗浴中心“失足妇女”,其怀孕系因与酒吧服务生发生一夜情所致,同年12月2日,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

    王某与刘某的约定属于居间合同

    B

    因起诉时张某处于怀孕期间,王某无权起诉离婚

    C

    若刘某介绍时知道张某曾为“失足妇女”,王某有权撤销婚姻

    D

    王某起诉离婚的同时,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王、刘的约定并不属于居间合同。
    B项,《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本案中,张某与婚外异性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不受该规定限制。
    C项,《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由此可见,欺诈或重大误解均不能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
    D项,《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张某的“一夜情”不属于婚姻法所称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故王某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第11题:

    多选题
    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跟王某离婚,经法院调解,王某和张某就离婚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解除双方问的婚姻关系,并签收了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关于该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王某不得就该离婚案件上诉

    B

    王某和张某的婚姻关系解除

    C

    王某不得反悔而再到法院就离婚问题起诉

    D

    王某可以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

    E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该调解书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市工商局将辖区内工商管理职权委托给乙镇人民政府,乙镇人民政府安排副镇长张某具体负责,乙镇人民政府应该以谁的名义行使工商管理职权()。
    A

    甲市

    B

    工商局

    C

    乙镇人民政府

    D

    张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主体中的行政委托。行政委托应该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职权。正确答案是B。

  • 第13题:

    某甲(男)和某乙(女)自2002年5月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生育丙后因照顾孩子问题矛盾更加突出,现二人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不成协议。某甲和某乙应当通过()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A.办理离婚登记

    B.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C.自行离婚

    D.办理离婚登记和向法院起诉均可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甲县乙镇派出所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张某处以罚款300元,张某不服该处罚决定,遂提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复议被申请人是( )。

    A.甲县公安局
    B.乙镇派出所
    C.乙镇政府
    D.甲县县政府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经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派出所对警告、500元(包括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行政处罚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也能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所以应以乙镇派出所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 第15题:

    甲市乙县税务机关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

    A.甲市税务机关
    B.乙县税务机关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 第16题: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某离开家乡长期未归,下落不明,《民法通则》实施后的1988年,经其妻王某申请,法院对李某宣告死亡,此后,王某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2000年,李某重新出现回到家乡,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反对李某的主张,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根据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是合法的行为
    • B、对于李某已经被继承的财产可以判决归李某所有
    • C、李某回到家乡,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 D、李某重新出现后,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 第18题:

    张某(男)与王某(女)是夫妻。1996年2月7日,王某接到镇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去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身体,王某当天外出未去。镇人民政府认为张某有窝藏之嫌,扣押了张某家中部分财产,并强制张某离家进镇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学习班”。张某由于被强制参加“学习”,精神压力特别大。张某从“计划生育学习班”出来之后,便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镇人民政府应当承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镇人民政府以计划生育学习班的名义限制张某人身自由,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
    • B、镇人民政府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依照我国《国家赔偿法》,尚无把计划生育强制措施纳入行政赔偿范围的规定
    • C、镇人民政府应当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扣押张某财产的行为属于非法扣押,于法无据
    • D、镇人民政府不应当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是否违法尚须经过确认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张甲有两子张乙和张丙,因张乙和张丙在国外工作,无暇顾及张甲。张甲便与刘某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房屋在死后赠与刘某,刘某尽生养死葬的义务。张甲在病危期间,张乙回到国内,张甲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由张乙继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张甲死亡后,王某拿出一份张甲的自书遗嘱,其房屋赠与王某。现就张甲的房屋,王某、刘某、张乙、张丙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应以遗赠抚养协议为准,由刘某取得房屋
    • B、应以遗赠为准,由王某取得房屋
    • C、应以遗嘱为准,由张乙取得房屋
    • D、应以法定继承,由张乙和张丙取得房屋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放弃债权的行为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市乙县地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丙镇纳税人田某以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田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A

    甲市地税局

    B

    乙县地税局

    C

    乙县人民政府

    D

    丙镇税务所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在作出罚款处罚时,税务所具有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但本题税务所作出的是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是无授权的情况,此时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为派出该税务所的乙县地税局。

  • 第22题:

    问答题
    1997年,张某和王某相识并恋爱,当时张某未满20周岁,为了与他结婚,张某伪造了一个年龄证明,到民政部门骗领了结婚证,结婚后不久,张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为,想到法院离婚,请问法院该判张某离婚吗?张某能否分割王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 可以,只要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判决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市乙县国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丙镇纳税人赵某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A

    甲市国税局

    B

    乙县国税局

    C

    丙镇税务所

    D

    乙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A
    解析: 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