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代表如触犯接受国的刑律,接受国()。A、不得对其起诉和审判B、可以对其起诉和审判C、可以对其起诉和审判,但应通知派遣国D、不得对其起诉和审判,除非外交代表本人自愿放弃刑事管辖豁免权

题目

外交代表如触犯接受国的刑律,接受国()。

  • A、不得对其起诉和审判
  • B、可以对其起诉和审判
  • C、可以对其起诉和审判,但应通知派遣国
  • D、不得对其起诉和审判,除非外交代表本人自愿放弃刑事管辖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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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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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 )。

    A.立案后,自诉人不得撤回自诉

    B.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辩护

    D.起诉后,自诉人和被告人不得和解

    E.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BCE

  • 第2题: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 )。

    A、立案后,自诉人不得撤回自诉

    B、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辩护

    D、起诉后,自诉人和被告人不得和解

    E、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BCE

  • 第3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流程的描述,正确的是()。

    A、立案与侦查—审判—审查起诉—执行

    B、执行—审查起诉—审判—立案与侦查

    C、立案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

    D、执行—审判—审查起诉—立案与侦查


    参考答案:C

  • 第4题:

    伪证罪只能发生在( )。

    A.立案侦查以前

    B.起诉之后

    C.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

    D.判决宣告以后


    正确答案:C
    解析:伪证罪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

  • 第5题: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一定的特权与豁免,下列有关管辖豁免的说法正确的有、()

    A、享有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但存在若干例外情况
    B、刑事管辖豁免是完全的,即使犯故意杀人罪等重罪,接受国司法机关也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刑事审判和处罚
    C、外交人员可以决定放弃管辖豁免,接受接受国的管辖
    D、外交人员享有上述的管辖豁免,就意味着其不需要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答案:A,B
    解析:
    公约对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其中有管辖豁免,包括刑事管辖豁免、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以及作证义务的豁免。刑事管辖豁免方面是完全的,接受国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在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方面,除例外情况外,接受国的法院不对外交人员进行民事和行政管辖,这些例外情况包括私有不动产的诉讼、以私人身份参与的遗产继承诉讼、从事的公务以外的活动引起的诉讼以及主动起诉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作证义务的豁免即免除作为证人出庭的义务,也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放弃,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放弃,外交人员本身没有做出这种放弃的权利。当然外交人员享有接受国的管辖豁免,并不意味着不再追究其责任,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解决。选项A和B是正确的,刑事管辖是完全豁免,不论该外交人员所犯罪行轻重。选项C错误,外交人员无权放弃管辖豁免。选项D错误,即使享有管辖豁免,外交人员的责任还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追究。因此,A、B项正确。

  • 第6题:

    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和决定性阶段是()

    • A、立案
    • B、侦查
    • C、起诉
    • D、审判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外交代表不享有民事司法豁免权的情况有()

    • A、外交代表从事公务活动引起纠纷的
    • B、外交代表本人向驻在国法院起诉,引起对方反诉的
    • C、外交代表从事商务活动引起纠纷的
    • D、外交代表所在国主权机关明确表示放弃司法豁免权的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在()阶段,被害人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A、立案
    • B、审查起诉
    • C、审判
    • D、执行

    正确答案:D

  • 第9题:

    2007年,甲国驻乙国参赞醉酒驾车,撞死一名15岁少女,但他凭借外交豁免权免于逮捕,乙国要求甲国放弃外交豁免权,否则将取消承诺过的援助资金。甲国为避免事态恶化影响两国关系,宣布放弃豁免权。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除非派遣国放弃
    • B、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由外交人员或其派遣国放弃
    • C、在接受国要求放弃某外交人员豁免权而派遣国不表态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派遣国默示放弃豁免权
    • D、如果甲国放弃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该肇事参赞判决并执行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2007年,甲国驻乙国参赞醉酒驾车,撞死一名15岁少女,但他凭借外交豁免权免于逮捕,乙国要求甲国放弃外交豁免权,否则将取消承诺过的援助资金。甲国为避免事态恶化影响两国关系,宣布放弃豁免权。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除非派遣国放弃

    B

    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由外交人员或其派遣国放弃

    C

    在接受国要求放弃某外交人员豁免权而派遣国不表态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派遣国默示放弃豁免权

    D

    如果甲国放弃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该肇事参赞判决并执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除非派遣国放弃。

  • 第11题:

    单选题
    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
    A

    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

    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

    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

    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外交代表如触犯接受国的刑律,接受国()。
    A

    不得对其起诉和审判

    B

    可以对其起诉和审判

    C

    可以对其起诉和审判,但应通知派遣国

    D

    不得对其起诉和审判,除非外交代表本人自愿放弃刑事管辖豁免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 )

    A、立案后,自诉人不得撤回自诉

    B、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C、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辩护

    D、起诉后,自诉人和被告人不得和解

    E、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BCE
    《刑诉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因此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B正确。辩护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因此,C是正确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因此,D错误。《刑诉解释》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因此,E正确。答案是BCE

  • 第14题:

    关于我国的审判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A.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

    B.一般认为,我国的审判独立是指法院独立审判,而不包括法官独立审判

    C.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

    D.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适用直接原则和言辞原则


    正确答案:ABC
    90.【答案】ABC 【考点】 我国的审判制度【解析】 不告不理,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二是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所以A正确,当选.一般认为,我国审判独立是指法院独立审判,而不包括法官独立审判,也就是说,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法院.所以B正确,当选.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不担任审判长职务,但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所以C正确,当选.直接原则和言辞原则体现了诉讼或司法的过程与结果非截然两分,该特性与发现案件真实和提高诉讼效率是相辅相成的,但在确立直接言辞原则的时候,还应当合理规定该原则的适用例外.所以D说法过于绝对,不当选.

  • 第15题:

    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等,因而也应适用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16题:

    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答案:B
    解析:
    外交代表执行职务的开始日期,主要根据接受国的通行惯例。《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13条规定:使馆馆长依照接受国应予划一适用之通行惯例。在呈递国书后或在向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之其他部门通知到达并将所奉国书正式副本送交后,即视为已在接受国内开始执行职务。依我国规定,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为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

  • 第17题:

    伪证罪只能发生在(  )。
    A.立案侦查以前
    B.起诉之后
    C.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
    D.判决宣告以后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伪证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所以从立案开始一直到诉讼结束,都可以成立伪证罪。故选C项。

  • 第18题:

    在()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 A、立案
    • B、侦查
    • C、起诉
    • D、审判

    正确答案:C,D

  • 第19题: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在()期间,应当为其保密。

    • A、侦查
    • B、侦查和起诉
    • C、侦查和审判
    • D、整个诉讼活动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是()

    • A、侦查、立案、起诉、审判
    • B、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 C、起诉、立案、侦查、审判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涉嫌贪污罪,潜逃至加拿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缺席审判,需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A

    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B

    检察院对王某的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C

    符合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

    D

    王某收到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后,王某未按要求到案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BC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91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A项,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案件,不包括贪污贿赂案件
    D项,《刑事诉讼法》第29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因此,不是王某收到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后,而是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王某后,其未按要求到案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在刑事诉讼法中,送达与收到的概念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2条,即使被告人拒绝受领,法院也可以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审。

  • 第23题:

    单选题
    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是()
    A

    侦查、立案、起诉、审判

    B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C

    起诉、立案、侦查、审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