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 200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 买方以货物不符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开证行应否接受这一要求?为什么?
第1题:
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 卖方必须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 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C 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 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C,D
第2题:
第3题:
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 200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 卖方在那里交货?
第4题:
INCOTERMS2010中关于D组术语说法正确的有()
第5题:
A国甲进口公司与B国乙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工业添加剂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丙市为装运港,丁市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随后,清洁提单获得签署,货款获得议付。目的港卸货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工业添加剂因运输途中船舶失火受损变质,失去预期用途。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卖方应当()。
第6题:
我国山东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与韩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第7题:
德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
第8题:
A国甲进口公司与B国乙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工业添加剂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丙市为装运港,丁市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随后,清洁提单获得签署,货款获得议付。目的港卸货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工业添加剂因运输途中船舶失火受损变质,失去预期用途。因为货物受损变质,不符合预期用途,故买方有权()。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货物在目的港卸卸离船舶
货物在装运港卸下卖方车辆以前
货物在目的港装上买方车辆以前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装上船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中国某企业出口货物一批,CIF合同,即期信用证支付。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 Prepaid”(运费已付)的字样。当时正遇该货物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讨论:开证行拒付是否有道理?
第16题:
A国甲进口公司与B国乙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工业添加剂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丙市为装运港,丁市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随后,清洁提单获得签署,货款获得议付。目的港卸货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工业添加剂因运输途中船舶失火受损变质,失去预期用途。如果合同约定采用FOB术语,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第17题:
美国甲公司(卖方)与中国乙公司(买方)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美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议付,同时为了信用增级,又指定美国丁银行保兑此信用证。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将有关单据交丙银行议付,但该议付行破产,甲公司遂向丁银行要求付款,丁银行以甲公司应先向议付行和开证行要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第18题:
根据INCOTERMS2010的解释,以CIF汉堡成交,卖方对货物所承担的风险界限(风险责任)是()。
第19题:
A国甲进口公司与B国乙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工业添加剂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丙市为装运港,丁市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随后,清洁提单获得签署,货款获得议付。目的港卸货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工业添加剂因运输途中船舶失火受损变质,失去预期用途。卖方的交货地点是()。
第20题:
装运港丙市的装运船船舱
目的港丁市的卸货船船舱
装运港丙市的港口仓库
目的港丁市的港口仓库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