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什么是排他许可合同?

题目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什么是排他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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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排他许可合同是指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供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在该地域再将该项技术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但供方仍然有权利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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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订立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作为专利权人的乙将其专利技术许可该公司使用,合同同时注明了该专利的有效期限。甲公司一次性支付乙专利使用费后,乙向甲公司提供专利文件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甲公司保证实施专利的一切技术设备、资金等。在合同履行中,乙的专利权被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签订的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无效
    B:如果该专利使用费不返还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则乙需向甲公司返还专利使用费
    C:甲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D:乙如果是恶意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则乙需要赔偿甲公司的相关损失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344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据《专利法》第4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不返还专利使用费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应全部返还或者部分返还。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一共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没有符合以上所列情况的。所以,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故A、B、D项当选。

  • 第2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研制出新型加湿器,共同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但甲、乙、丙、丁四人未就专利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约定。甲欲将该专利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A公司使用,乙欲将该专利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B公司使用,丙对这两种许可均表示反对,丁未与甲、乙、丙协商自行实施该专利技术。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丁自行实施该专利所获得收益应当与甲、乙、丙分享
    B.如果丙反对,甲、乙均无权与A公司、B公司签署许可合同
    C.甲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该专利技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给A公司实施
    D.只要乙同意与甲、丙、丁分享专利许可费,乙就可以自行与B公司签署排他许可协议

    答案:A,B,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权共有人自行实施该专利的,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其收益。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甲与A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依据上述规定,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共有权人可以自行决定,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乙与B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排他许可的方式.根据上述规定,排他许可行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与乙是否愿意分享许可费无关。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3题:

    中国甲公司要将其从法国乙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丙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甲公司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下列哪种合同?()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答案:B
    解析:
    。根据许可协议可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可将其分五种: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独家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和分许可协议。只有普通许可协议(含有允许再许可条款)和分许可协议才有可能使受让方将其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受让方和第三方的协议只能是普通许可协议。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2)选项C: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的权利;(3)选项D: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 第5题: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2003年4月甲公司在中国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合法。因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为排他许可合同,这意味着合同只是排除甲公司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中国境内于规定期限内使用该技术,甲公司仍有权在中国使用该技术。

  • 第6题: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设该技术为自由进出口技术,如果乙公司未将该技术合同在中国主管部门登记,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有效。因为在我国,自由进出口的技术贸易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登记仅是政府对技术进口或出口活动进行管理的一项措施。

  • 第7题:

    广州某公司(甲公司)于1999年5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起了“简便快速检测仪”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1年2月10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后,甲公司即投入生产,产品上市后受到欢迎。广州另一公司(乙公司)和甲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关系。2002年1月,乙公司找到甲公司商议有关专利实施许可事宜,甲公司表示同意。随后甲乙两公司就有关专利技术的指导及专利使用费等诸事项达成了口头协议:甲公司只允许乙公司生产其专利产品,乙公司拥有独家生产“简便快速检测仪”的权利,甲公司不能再允许其他方生产其专利产品,乙公司一次性付给甲方专利使用费20万元。2002年2月,甲公司瞒着乙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书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向专利局备案。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

    • A、有效
    • B、无效

    正确答案:B

  • 第8题: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如果因丙公司使用甲公司许可的技术而给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害,乙公司应该向谁请求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请求赔偿。因为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导致丙公司使用该技术。

  • 第9题:

    甲公司专业生产计算机,并使用“倍得”商标。199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倍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取得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并接受甲公司的质量监督。1999年乙公司在设备安装中,为了便于操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作了必要的修改,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员测试,没有异议。但测试人员回去后,甲公司却以乙公司擅自变更技术设备,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要求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诉诸法院。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法院不应当支持甲公司的要求,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的行为并未影响产品质量,未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公司不能解除合同。而“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的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应当宣告此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

    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

    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即甲公司和乙公司对该技术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可见,甲公司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该合同有效。乙公司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该合同无效。

  • 第11题:

    问答题
    中国甲公司与乙国某公司签订了一技术引进合同,由乙国公司抽中国甲公司转让某项技术,合同期限5年。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中国公司制造产品的原料应向乙国公司购买。其产品不得反销乙国市场,中国公司不得改进该引进的技术。合同期满后中国公司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该合同是否存在问题?

    正确答案: 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根据我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限制性商业条款作了专门规定。合同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例:
    1.限制受方向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材料、零件或设备,本案中乙限制中国公司制造产品原料应向乙公司购买违反了以上规定。
    2.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本案中乙方限制中国公司不得改进所引进的技术违反了以上规定。
    3.禁止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本案中乙公司不准中国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该技术违反上述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合作开发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但未约定该技术秘密的归属,经补充协议仍未达成一致。后甲公司在未获得乙、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获益100万元。乙公司未经甲、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获益120万元。丙公司未经甲、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技术转让权让与戊公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乙与丙三公司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

    甲公司有权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且收益无须与乙、丙公司分享

    C

    乙公司有权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成果,但应当与甲、丙公司分享收益

    D

    丙公司与戊公司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题中,当事人未约定开发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各方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CD三项,《技术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本案中,甲、乙、丙三公司均有权使用或者以普通许可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并独占收益。乙公司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丙公司将该成果转让于他人,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委托开发合同【详解】《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在本案中,甲、乙公司未明确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所有二者都可以使用和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所以,A、B选项错误。甲、乙公司并不享有独占使用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所以其仅能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不能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14题:

    中国甲公司要将其从法国乙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丙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甲公司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下列哪种合同?( )

    A.独,与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根据许可协议可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可将其分五种: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独家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和分许可协议。只有普通许可协议(含有允许再许可条款)和分许可协议才有可能使受让方将其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受让方和第三方的协议只能是普通许可协议。

  • 第15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B、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C、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
    D、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答案:A
    解析:
    独占许可证协议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再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也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 第16题:

    下列各选项属于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是()

    A.甲公同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自1995年至2000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生产、销售乙公司的专利产品
    B.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自1995年至2000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生产、销售乙公司的专利产品,同时,乙公司不得再允许其他公司、个人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
    C.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双方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同时双方均不得允许第三人实施自己的专利技术

    答案:B,C
    解析:

  • 第17题: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能否再行许可丙公司在中国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公司不可以再许可丙公司在中国使用同类技术。因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为排他性许可合同,这意味着甲公司承诺五年内不再将技术许可给任何第三人在中国使用,甲公司许可丙公司使用时未超过五年。

  • 第18题: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仅约定了仲裁机构和地点,而未约定应适用的法律,应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正确答案:在当事人未规定适用于其争议的实体法时,由仲裁庭选择应适用的实体法,仲裁庭可能通过有关国家的冲突法规则或各国普遍接受的冲突法规则决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 第1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独占使用甲公司的“木禾”注册商标,但该合同未进行备案。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未经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禾木”商标。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因未进行备案,该许可合同不发生效力
    • B、乙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 C、乙公司可以与甲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 D、乙公司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甲公司专业生产计算机,并使用“倍得”商标。199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倍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乙公司取得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并接受甲公司的质量监督。1999年乙公司在设备安装中,为了便于操作,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作了必要的修改,并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派员测试,没有异议。但测试人员回去后,甲公司却以乙公司擅自变更技术设备,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要求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诉诸法院。请问: 乙公司是否违反使用许可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公司不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有品质保证功能,它以相同的商标表彰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具有同一性。商标许可的客观基础为品质的同一性。《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本案中乙公司为便于操作对设备作了必要修改,但并没有影响产品质量。并且乙公司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派出的测试人员也无异议。同时“乙公司必须完全采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设备生产”的条款,因为违反《合同法》第329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乙公司并未违反使用许可合同。

  • 第21题:

    中国甲公司要将其从法国乙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丙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甲公司和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下列哪种合同?()

    • A、独占许可合同
    • B、普通许可合同
    • C、排他许可合同
    • D、交叉许可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设该技术为自由进出口技术,如果乙公司未将该技术合同在中国主管部门登记,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因为在我国,自由进出口的技术贸易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登记仅是政府对技术进口或出口活动进行管理的一项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排他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于未来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其技术生产某种高级芯片,如有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2003年4月,因发现中国市场巨大,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使用相同技术生产同类芯片。2004年5月,甲公司因战略调整,将其在华工厂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允许丙公司使用相同技术生产芯片。什么是排他许可合同?

    正确答案: 排他许可合同是指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供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在该地域再将该项技术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但供方仍然有权利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独占使用甲公司的“木禾”注册商标,但该合同未进行备案。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未经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禾木”商标。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因未进行备案,该许可合同不发生效力

    B

    乙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C

    乙公司可以与甲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D

    乙公司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