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某的()做法是不正确的。A、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限制一方当事人的发言时间B、没有告知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才能另行结婚C、对王大妈与刘老汉离婚一案,没有公开宣告判决书D、宣告判决时,有时因为忙,没有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题目

某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某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 A、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限制一方当事人的发言时间
  • B、没有告知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才能另行结婚
  • C、对王大妈与刘老汉离婚一案,没有公开宣告判决书
  • D、宣告判决时,有时因为忙,没有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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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说法中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刑庭任庭长、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庭长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 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 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依此,只有选项 A的人员需要回避。

  • 第2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害人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
    应当回避。《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的回避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张某是被告人的同母异父兄长,属当事人近亲属,属于应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等回避,被害人李某是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 第3题:

    陈某和张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这些人员中可不回避的是()
    A. 证人邓某,是张某的同学
    B. 审判员王某,是陈某的哥哥
    C. 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D. 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陈某的弟弟


    答案:A
    解析:

  • 第4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下列做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何某与其妻(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案件
    B.何某之外甥女被确定为何某所在审判庭的助理审判员
    C.何某的弟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何某辞职后马上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C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 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A、B两项错误。《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 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 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5题:

    某日,京石路政人员张某、李某拐到保津路上检查车辆,张某、李某的做法对吗?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吴某是某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吴某与其妻(同在一个审判庭的审判员)一起审理一个棘手的刑事案件
    • B、吴某的外甥女被确定为同一法院的助理审判员
    • C、吴某之弟(律师)担任该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D、吴某辞职后马上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某基层人民法院规定审判员每年审理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不得低于80%,因此出现了滥用调解,久调不判的现象。以上做法违背了民事诉讼所确立的()

    • A、处分原则
    • B、辩论原则
    • C、调解合法和自愿原则
    • D、支持起诉原则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某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某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 A、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限制一方当事人的发言时间
    • B、没有告知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才能另行结婚
    • C、对王大妈与刘老汉离婚一案,没有公开宣告判决书
    • D、宣告判决时,有时因为忙,没有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对于王某与程某的离婚案件,法院派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派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婚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且本案不属于疑难复杂案件,所以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第10题:

    单选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

    何某与其妻(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案件

    B

    何某之外甥女被确定为助理审判员

    C

    何某的弟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

    何某辞职后即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据此,A项不正确。
    (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而何某与其外甥女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B项不正确。
    《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D项不正确。
    第17条第3款规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C项中“何某的弟弟”并不受此限,故C正确。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报社记者找到农业银行某支行客户经理张某,欲采访该支行服务“三农”的做法。张某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张某将他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报社记者

    B

    张某向报社记者索取好处费后,将所知情况告诉他

    C

    在报社记者答应不对外宣传的情况下,张某将他所知道的情况告诉记者

    D

    张某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与张某发生争执,王某被打成轻伤,于是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张某提出,审判员郭某在开庭前违反法规与自诉人的母亲和哥哥见面,要求郭某回避,但王某的母亲和哥哥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做出驳回郭某回避的决定。下列何人有权要求对驳回决定进行复议?(  )
    A

    张某

    B

    郭某

    C

    张某的母亲

    D

    王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的同一审判庭任审判员 、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正确答案:BCD

    「考点」法官任职回避「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
        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本题应选BCD

  • 第14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告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告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

  • 第15题: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王某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由于被开除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王某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其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遂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问题:
    (1)对于王某与程某的离婚案件,法院派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法院是否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为什么?
    (3)本案中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本案中由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否恰当?驳回王某的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4)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黄某应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
    (5)本案中王某的复议是否恰当?


    答案:
    解析:
    (1)法院派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的做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只有简易程序适用独任制,由于本案的受理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故已无适用独任制的可能性。(2)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2款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为离婚案件且王某提出了申请,则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
    (3)王某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回避的申请是恰当的,因为回避申请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者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张某作出回避的决定是恰当的,因为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因为黄某既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也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同时也不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4)黄某应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5)王某的复议并不恰当,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申请复议是向作出是否准许回避决定的法院提出,而非上一级人民法院。

  • 第16题:

    A市某区政府教委的公务员张某在2005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张某的下列哪种做法不正确?()

    A:张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B: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教委申请复核
    C: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提出申诉
    D:张某对区政府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A市政府提出再申诉

    答案:A
    解析:
    《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所以,公务员对机关的人事处理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其他选项正确。

  • 第17题:

    王某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承担向王某借款2000元不还的民事责任。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也比较简单。因此,派出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足,只派了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因案件简单,该名审判员就简化案件审理的步骤、方式,未按普通程序的要求进行。案件审理结束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而只是将加盖了某基层人民法院印章的判决送达当事人。根据上述情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只派一名审判员审理
    • B、简化案件审理程序
    • C、未公开宣判
    • D、判决书上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张某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窗口小李负责受理,经审查,张某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于是小李告诉张某:“材料放这,你等电话通知吧!”问题:小李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 A、不正确,小李应当场予以登记
    • B、正确,小李可待《户外广告登记证》核发出来后再电话通知张某
    • C、小李的做法不正确,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 D、正确,即使材料齐全,小李也不能当场进行登记
    • E、正确,小李已口头告知张某要等电话通知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民警王某、廖某巡逻时发现张某正在实施盗窃,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盘查
    • B、立即拘留
    • C、口头传唤
    • D、嫌疑人拒不接受传唤的,强制传唤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张某、孙某与陪审员蔡某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时,王某出庭作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审判员张某应当回避,因为张某是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 B、陪审员蔡某不适用回避制度
    • C、证人王某应当回避,因为其是被告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堂哥
    • D、审判员孙某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A,B,C

  • 第21题: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 A、何某与其妻(审判员)一起审理某案件
    • B、何某之外甥女被确定为助理审判员
    • C、何某的弟弟(律师)担任何某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D、何某辞职后即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吴某是某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吴某与其妻(同在一个审判庭的审判员)一起审理一个棘手的刑事案件

    B

    吴某的外甥女被确定为同一法院的助理审判员

    C

    吴某之弟(律师)担任该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

    吴某辞职后马上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16条的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所以,选项A中,由于吴某和其妻是同一审判庭的法官,所以,不符合法官的任职回避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吴某和其妻是同一个法院的不同审判庭的法官,且二人之间没有人担任该法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则不在任职回避之列。
    选项B中吴某的外甥女属于吴某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也不符合任职回避的要求,所以B也不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因此,吴某不能在辞职后立即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选项D也是错误的。题中C项吴某之弟不受《法官法》第17条的限制,所以正确。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张某、孙某与陪审员蔡某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时,王某出庭作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审判员张某应当回避,因为张某是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B

    陪审员蔡某不适用回避制度

    C

    证人王某应当回避,因为其是被告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堂哥

    D

    审判员孙某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经当事人申请,下列人员应当进行回避的是()。
    A

    陪审员张某与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高中同学

    B

    审判员刘某曾受到法院的纪律处分

    C

    证人王某与原告李某有亲戚关系

    D

    鉴定人陈某系审判员刘某的大学同学


    正确答案: C
    解析: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