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与副食品公司签订大米买卖合同。因餐饮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副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20万元。本案诉讼中,餐饮公司提出下列两项请求:第一、因大米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副食品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3万元;第二、由于大米是食品厂提供给副食品公司的,食品厂应赔偿给自己造成的经营损失4万元。关于这两项请求的表述正确的是()。A、两项请求均构成反诉B、请求一构成反诉,请求二不构成反诉C、请求一不构成反诉,请求二构成反诉D、两项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题目

餐饮公司与副食品公司签订大米买卖合同。因餐饮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副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20万元。本案诉讼中,餐饮公司提出下列两项请求:第一、因大米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副食品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3万元;第二、由于大米是食品厂提供给副食品公司的,食品厂应赔偿给自己造成的经营损失4万元。关于这两项请求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两项请求均构成反诉
  • B、请求一构成反诉,请求二不构成反诉
  • C、请求一不构成反诉,请求二构成反诉
  • D、两项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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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本不存在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王某提供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答案:A,C,D
    解析:
    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消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它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D项错误。

  • 第2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 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 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 不构成反诉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 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 出该买卖合同书本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 反诉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 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 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 了反诉
    d.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货款。 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王某提供货物的质 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 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 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答案:A,C,D
    解析:
    。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 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销和削弱本诉的诉讼 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 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 诉,A项错误;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 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 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亊实上是在反驳,它是指在 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 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 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 告増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 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亊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 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 起诉,所以D项错误。

  • 第3题:

    以下有关反诉的判断中,说法正确的有

    A.2016年中秋节小长假,老钟带着孙子小乐(8岁)去上海迪士尼玩耍,在餐厅点餐时,小乐与排在自己前面的小黑(9岁)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小乐猛踢小黑的小腿致使其轻微骨裂,老钟在拉架时被小黑抓伤嘴角。事后小黒将小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2.6万元,得知自己的孙子被诉,老钟将小熊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因治疗嘴伤所支出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共计1.5万元。老钟的起诉构成反诉
    B.阿呆与M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板栗买卖合同,约定由M公司向阿呆供应店山栗树湾的特级板栗300斤,阿呆须向M公司支付货款5000元。M公司向阿呆交付300斤板栗后,阿呆仅支付了3000元货款,M公司在催促无果的情形下将阿呆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2000元。法院立案受理M公司的起诉后,阿呆对M公司提起了诉讼,称M公司供应的板栗根本不是合同中约定的品种,致使阿呆用该批板栗制作的板栗饼和板栗蛋糕因质量不合格而被买家全部退回,因此要求M公司赔偿自己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阿呆的起诉构成反诉
    C.阿毛与二狗是蓝翔技校的同学,后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阿毛请求法院判令二狗返还借款5万元,并提交了有二狗签名的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二狗提出其早就把钱还给阿毛了,只不过当时阿毛谎称借条遗失而未能将借条收回,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已经还钱,阿毛是在讹诈自己,二狗的主张构成反诉
    D.为了应对雾霾,黄三准备在新房里安装一套新风系统,遂与F公司签词了二份合同,约定由F公司包工包料为其设计并安装二套最先进的空气净化新风系统,黄三在完工后二次性支付价款10万元。F公司将新风系统安装完毕后,黄三一直拖欠3万余元的款项没有支付,F公司遂将黄三诉至法院,要求其依约支付尾款。法院受理案件后,黄三称F公司在设计和安装新风系统时曾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向自己借了4万元用于购买设备,但二直没有还款,因此请求法院判令F公司向其返还借款4万元。黄三的起诉构成反诉

    答案:B,D
    解析:
    解厢思路与方法分析反诉的识别·涉及反诉的构成要件以及反诉与反驳的区分,成立反诉须同时满足几项条件主体同二、管辖同一,程序同一、目的对抗、牵违关系、请求独立,选项A中两个诉的主体不同一,因此不构成反诉。选项C中二毛的主张并不构建二个独立的诉,若本诉不存在,二毛的主张无法构成独立的诉,因此属于反驳而非反泯透顶B和选项D均符合本诉的构成条件,其中对牵连关系的判断是难点选项B是基于同1法律关系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选项D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 第4题:

    关于反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原告根据借款合同要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却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对此法院可 以作为反诉处理
    B.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却要求原告赔偿因该房屋失修漏水给被告表妹造成的经 济损失,对此法院可以作为反诉处理
    C.在一审中,对于被吿提出的反诉,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依法判决 D.仅获得“全权委托”的被告律师,也可以在庭审中提出反诉


    答案:C
    解析:
    选项A应当做反驳处理,而不是反诉。选项B中提出反诉时反诉应当由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 提起,主体错误。选项D反诉是特殊权利,须经特别授权才能行使。 -

  • 第5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B、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C、反诉的请求和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
    D、反诉必须在一审判决前提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必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 第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20万元的微波炉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周某提供的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周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将案件发回重审。但如王某和李某均同意二审法院对此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裁判

    答案:A,C,D
    解析:
    考查反诉的构成。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销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的行为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反驳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吴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D项错误。

  • 第7题:

    下列关于反诉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反诉的原告应当为本诉的被告,而反诉的被告应当是本诉的原告
    • B、反诉与本诉在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上应当具有联系
    • C、在提起的时间上,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 D、反诉的诉讼请求不能以否认、吞并、抵销本诉的诉讼请求为目的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下列关于反诉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反诉当事人的特定性
    • B、反诉请求的独立性
    • C、反诉时间的限定性
    • D、反诉目的的对抗性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餐饮公司与副食品公司签订大米买卖合同。因餐饮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副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20万元。本案诉讼中,餐饮公司提出下列两项请求:第一、因大米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副食品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3万元;第二、由于大米是食品厂提供给副食品公司的,食品厂应赔偿给自己造成的经营损失4万元。关于这两项请求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两项请求均构成反诉
    • B、请求一构成反诉,请求二不构成反诉
    • C、请求一不构成反诉,请求二构成反诉
    • D、两项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以下有关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而向法院提出
    • B、本诉撤回的,反诉也终止审理
    • C、反诉与本诉的诉讼适用不同程序则反诉不能成立
    • D、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对于原告适用缺席判决
    • E、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不要求有联系

    正确答案:A,C,D

  • 第11题:

    某县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副食品公司供给商店10吨优质大米,商店支付货款2万元,双方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从某食品厂购进大米10吨,将大米运至百货商店。商店收货后不久,以大米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副食品公司认为大米质量很好,属优质大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副食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百货商店付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过程中,将食品厂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情形一:审理中,百货商店向法院提出,由于食品厂供应大米质量不合格对商店经营造成损失,请求食品厂赔偿损失。情形二:开庭审理结束后,百货商店以副食品公司未正当履行合同对其经营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副食品公司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情形三:审理中,百货商店提出1年前曾借款3万元给副食品公司,1个月前还款期限已到,请求副食品公司偿还借款。 副食品公司提起的诉讼,属哪一类诉讼? 分析以上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副食品公司提出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因为该诉讼是请求百货商店履行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义务的诉讼。
    (2)第一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是本诉中的被告对本诉中的原告提起。这里百货商店则是针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食品厂提起的。第二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里百货商店却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提起。第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还款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应当相互牵连。这里百货商店提出的权利请求与副食品公司提出的权利请求没有关联。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反诉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反诉的原告应当为本诉的被告,而反诉的被告应当是本诉的原告

    B

    反诉与本诉在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上应当具有联系

    C

    在提起的时间上,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D

    反诉的诉讼请求不能以否认、吞并、抵销本诉的诉讼请求为目的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向乙购买一台价值1000元的电器设备,乙将该设备交给甲之后,甲却迟迟不交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设备的货款1000元。结合以上案情,下列关于反诉的做法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在第一审开庭审判时,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对乙的反诉
    B.在诉讼过程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800元,至今没有归还,要求抵销,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C.在应诉答辩状中,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D.第一审法院判决甲败诉,甲上诉后在二审中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法院可以就此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


    答案:A,B,D
    解析:
    。反诉时间具有特定性,《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后提出请求的,不能形成反诉,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选。在诉讼中要形成反诉,一个重要条件是反诉请求需要与本诉请求具有一定的牵连性。这种牵连关系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也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相互牵连的两个不同的、而且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实体请求。在本题B选项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一事,与其欠乙货款并不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实体请求,而C选项中甲提出的乙供货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即符合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具有牵连性的要求,能够形成反诉。由此,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在D项中,甲于二审中提出反诉请求,二审法院不能将此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否则势必剥夺了甲对反诉请求的上诉权。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 第14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 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 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 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 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 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因此质量问题应当由乙 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 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 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 )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 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 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责任时,认为判决有 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


    答案:D
    解析:
    。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 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的规定,无权 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 者申请撤诉,只能在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 判决。

  • 第15题:

    甲向乙购买一台价值1000元的电器设备,乙将该设备交给甲之后,甲却迟迟不交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设备的货款1000元。结合以上案情,下列关于反诉的做法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在第一审开庭审判时,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对乙的反诉
    B:在诉讼过程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800元,至今没有归还,要求抵销,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C:在应诉答辩状中,甲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甲提出的此请求可以形成反诉
    D:本第一审判决甲败诉,甲上诉后在二审中提出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使用时造成自己的电路损坏,要求乙赔偿损失,法院可以就此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反诉的条件。详解:反诉时间具有特定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后提出请求的,不能形成反诉,故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诉讼中要形成反诉,一个重要条件是反诉请求需要与本诉请求具有一定的牵连性。这种牵连关系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也可以表现为反诉与本诉请求是基于相互牵连的两个不同的、而且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在本题B项中,甲提出乙上次向自己借款一事,与其欠乙货款并不具有牵连性,而C项中甲提出的乙供货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即符合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具有牵连性的要求,能够形成反诉。由此,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民诉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此,在D项中,甲于二审中提出反诉请求,二审法院不能将此请求与本诉请求一并判决,否则势必剥夺了甲对反诉请求的上诉权,故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A、B、D项。

  • 第16题:

    许某在某餐馆就餐时,往菜里放了一只小强,要求餐馆免除餐费,并声称要是不免除餐费就将此事大大势宣扬,餐馆不从。许某向区法院起诉餐馆要求赔偿损失1万元,在诉讼过程中,餐馆调出监控视频显示,是许某自己将小强放入菜中,于是反诉许某要求承担损害商誉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餐馆的请求与许某的请求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不能构成反诉
    B.如餐馆要提起反诉,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C.餐馆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则只能另行起诉许某
    D.如果区法院受理餐馆的反诉,则构成诉的客体的合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反诉、诉的合并。 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诉。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本案中,许某的诉讼请求是因,餐馆的诉讼请求是果,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构成反诉。因此,A选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因此,反诉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B选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因此,在二审程序中亦可提出反诉。因此,C选项错误。 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合并与诉的客体合并。诉的主体合并是将数个当事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诉的主体合并主要发生在共同诉讼的场合。诉的客体合并是指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数个请求或者反诉与本诉合并到同一程序中审理。

  • 第17题:

    某县A超市和B食品厂签订合同,约定由B食品厂定期向A超市提供优质猪肉,按月结算。今年2月,B食品厂将猪肉运至A超市。A超市认为猪肉质量不好,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B食品厂认为这是优质猪肉,质量很好,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A超市向法院起诉,要求B食品厂赔偿损失。
    情形一:在庭审过程中,B食品厂提出,A超市用于证明猪肉质量不好的鉴定结果系伪造,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情形二:在庭审过程中,B食品厂提出,猪肉质量很好,符合约定。请求法院判决A超市违约,并支付货款。
    情形三:在庭审结束后,B食品厂提出,A超市之前两个月的猪肉货款都没有结算,请求A超市支付。
    情形四:庭审中,B食品厂提出,一年前B食品厂借给了A超市4万元钱,现在还款期限已到,请求A超市偿还借款。
    问题:
    分析以上四种情况是否构成反诉,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第一种情况下不构成反诉。因为这是被告B食品厂对于A超市所提出相关证据真实性的质疑,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与本诉有牵连关系的诉讼,第二种情况下构成反诉。因为这是被告B食品厂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的,独立的、与本诉有牵连关系的,旨在抵销本诉的请求的诉讼请求,第三种情况下B食品厂提出的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这里B食品厂却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提出。第四种情况下B食品厂提出的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应当相互牵连。这里B食品厂提出的权利请求与A超市提出的权利请求没有关联。

  • 第18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进行哪项与诉讼相关的行为:( )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履行法院判决

    答案:D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D项正确。

  • 第19题:

    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赔偿金,被告要求原告偿还损失,这在诉讼上叫做()。

    • A、起诉
    • B、反驳
    • C、反诉
    • D、申诉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本不存在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 D、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王某提供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因此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有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

    •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关于反诉,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 B、反诉可以向受理本诉以外的法院提起
    • C、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 D、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 E、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

    正确答案:A,C,E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反诉,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

    反诉可以向受理本诉以外的法院提起

    C

    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D

    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E

    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本题考核反诉。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所以选项B错误。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而不是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4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有(  )。
    A

    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B

    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本不存在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C

    冯某向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

    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王某提供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消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该项中被告提出的要求属于一个独立的诉,构成反诉
    B项,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
    C项,吴某的行为构成反驳,它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不构成反诉。
    D项,《民诉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在本题中,李某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的要求构成反诉,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就该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