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

题目

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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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机械厂收到某销售公司的订单,其中约定,如果机械厂在10天内不拒绝,就视为接受订单,销售公司将按订单要求支付货款。该机械厂未对该订单做出任何意思表示,销售公司10天后将货款打到机械厂账户上。则机械厂和销售公司之间的合同( )。

    A.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表示拒绝

    B.成立,因为销售公司已经支付了货款

    C.不成立,因为机械厂没有做出承诺

    D.不成立,因为机械厂尚未腹行合同


    参考答案:C
    解析: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必须有要约和承诺。本题中的机械厂没有做出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

  • 第2题:

    春风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春风公司;

    (2)春风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春风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春风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l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春风公司交付设备。春风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 因生产任务紧急,春风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春风公司的要求。

    10月10日,春风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春风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春风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4)春风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春风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春风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春风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南丙机械厂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春风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 (3)春风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春风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4)春风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5)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春风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 第3题:

    甲电子配件厂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芯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先支付15%的货款即15万元,甲厂送货后1个月内,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乙公司先支付了15万元,甲厂送货后,由于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遂与甲厂协商,由丙公司承担债务,甲厂同意。
    问:丙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其加入债务人,如果没有甲厂的同意,而只是通知甲厂,能否发生效力?


    答案:
    解析:
    丙公司在本案中处于并存的债务人的地位。其加入债务人的行为是并存的债务负担。在并存的债务负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只需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 第4题:

    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


    正确答案:本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的,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 第5题:

    甲地某厂以生产“光明牌”A产品为主,于85年9月注册了该厂“光明牌”商标,称为“光明A产品机械厂”。后来,乙地某厂同样生产“兰天牌”A产品为主,于98年10月申请注册了该厂“兰天牌”商标,称为“兰天A产品机械厂”。“兰天牌”商标侵犯了“光明牌”商标权吗?


    正确答案:“兰天牌”商标侵犯了“光明牌”商标权 。

  • 第6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

  • 第7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 第8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经甲公司催告后,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第9题:

    多选题
    如果A空压机配件厂生产的产品符合B钢铁公司的要求,双方可以直接签订(  )。
    A

    买卖合同

    B

    租赁合同

    C

    加工承揽合同

    D

    技术服务合同


    正确答案: D,B
    解析: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这一关系中,依约定应给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是出卖人;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金的是买受人。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①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②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金互为对价的有偿合同;③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如果A空压机配件厂生产的产品符合B钢铁公司的要求,那么A空压机配件厂直接交付机器,B钢铁公司给付货款,属于买卖合同。

  • 第10题:

    问答题
    甲地某厂以生产“光明牌”A产品为主,于85年9月注册了该厂“光明牌”商标,称为“光明A产品机械厂”。后来,乙地某厂同样生产“兰天牌”A产品为主,于98年10月申请注册了该厂“兰天牌”商标,称为“兰天A产品机械厂”。兰天A产品机械厂侵犯了光明A产品机械厂的企业名称吗?

    正确答案: 兰天A产品机械厂侵犯了光明A产品机械厂的企业名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

    正确答案: 本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的,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6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6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于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将其拆下来.

    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无影响?

    (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正确答案:
    (1)本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 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诈,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的,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平安厂没有按照定作人光明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14题:

    甲机械厂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机械厂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A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机械厂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机械厂应于ll月1日之前交付A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A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依约向甲机械厂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机械厂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A设备,并于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机械厂: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A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甲机械厂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机械厂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A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甲机械厂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如果甲机械厂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A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分别说明理由。

    (4)因丙公司的承诺而发生的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谁?

    (5)甲机械厂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机械厂可以将A设备提存。 根据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本题中乙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设备,则债务人就可以将设备提存。 (2)甲机械厂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 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甲机械厂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额并赔偿损失。 (3)如果甲机械厂同意解除合同,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设备。 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所以,尚未交付的A设备就不用再交付。 如果甲机械厂同意解除合同,应当向乙公司返还100万预付款。 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且预付款不是定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此时甲机械厂应当返还乙公司l00万预付款。 (4)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甲机械厂与丙公司。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所以,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丙公司与债权人甲机械厂。 (5)甲机械厂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甲机械厂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第15题:

    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50000元。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1年7月26日,新设备运到印 刷厂。印刷厂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印刷厂8月初在安装设备之后进行测试时发现设备在辨认字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来人处理。经检查后,印刷厂发现该设备远远达不到排版的技术要求,其原因是科技开发公司生产的设备没有完全按某印刷厂提供的资料制作,由于设备存在以上问题,致使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重新制作符合其要求的排版设备。 问: (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是否有影响? (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答案:
    解析:
    (1)本案属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 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中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中承揽人科技开发公司没有按照定作人某印刷厂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16题:

    甲地某厂以生产“光明牌”A产品为主,于85年9月注册了该厂“光明牌”商标,称为“光明A产品机械厂”。后来,乙地某厂同样生产“兰天牌”A产品为主,于98年10月申请注册了该厂“兰天牌”商标,称为“兰天A产品机械厂”。兰天A产品机械厂侵犯了光明A产品机械厂的企业名称吗?


    正确答案:兰天A产品机械厂侵犯了光明A产品机械厂的企业名称。

  • 第17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丙机械厂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丙机械厂不向甲公司履行债务的,应当由债务人(乙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第18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 第19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 第20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约定的定金为16万元,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第21题:

    问答题
    甲地某厂以生产“光明牌”A产品为主,于85年9月注册了该厂“光明牌”商标,称为“光明A产品机械厂”。后来,乙地某厂同样生产“兰天牌”A产品为主,于98年10月申请注册了该厂“兰天牌”商标,称为“兰天A产品机械厂”。“兰天牌”商标侵犯了“光明牌”商标权吗?

    正确答案: “兰天牌”商标侵犯了“光明牌”商标权 。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正确答案: 本案平安厂没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光明小学委托贵达服装厂加工1000套校服,材料由服装厂提供,按照学校提供的样式制定。约定在贵达服装厂交付校服后,光明小学再支付价款。后由于服装厂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火灾,烧毁了大部分材料,交付期限届满后,贵达服装厂只能交付500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光明小学与贵达服装厂之间订立的是委托合同

    B

    材料毁损灭失的损失由光明小学承担

    C

    由于贵达服装厂只交付500套校服,光明小学可以拒绝付款

    D

    在约定交付校服期间内,光明小学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交付工作成果。本题中,贵达服装厂按照光明小学提供的样式,完成工作成果并交付,属于承揽合同。
    B项,《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服装材料是由贵达服装厂提供的,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材料被烧毁的损失应当由服装厂承担。
    C项,《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贵达服装厂已经交付了500套校服,光明小学只能拒付未交付500套校服的价款。
    D项,《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贵达服装厂完成工作成果之前,光明小学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