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
第1题:
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
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无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消灭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第2题:
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有哪些异同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都只能是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
B.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固有制度
C.当先履行方已经履行完毕其义务后发现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情形时,先履行方已无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能,但能诉诸预期违约制度
D.不安抗辩权制度中,中止履行的先履行方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预期违约中,当事人并无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3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义务方(不安抗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4题:
第5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指什么?
第6题:
履行抗辩权的目的不在于完全消除或者改变自己的债务,只是延期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是()。
第7题:
不安抗辩权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第12题:
第13题:
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的目的
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第14题:
关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在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义务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则受让人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
B.如果出让方经营状况不佳,受让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权拒绝并直接终止自己的履行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享有不安抗辩权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及其适用条件。
第18题:
为什么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
第19题:
下面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第23题:
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