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技术C、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由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技术
  • C、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 D、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由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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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CD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货物后,甲公司尚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在自有房产上设定抵押权担保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尚欠付甲公司的维修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不需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有权自行转让债权
    B:乙公司不通知甲公司转让债权的事实的,转让无效
    C:乙公司可以只转让债权,不转让抵押权
    D:甲公司的债务到期后,丙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无须经债务人的同意,所以A选项正确。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但是在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所以B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81条规定抵押权是债权的从权利,应与债权一起转让,不能只转让债权,不转让从权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享有抵销的权利,受让人当然也享有抵销的权利。本题中受让人受让的债权到期,受让人当然可以行使抵销权,所以D选项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技术
    C.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由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侵害他人技术秘密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的问题。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并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但对于乙公司,由于其对甲公司侵权事由并不知情,因此,丙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除非乙公司不愿意支付使用费。乙公司若要继续使用,则应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其已经向甲公司支付的使用费应向甲公司要求返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

  • 第4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浓缩茶汁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D: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故本题选C。对于D项,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有效,但乙应赔偿甲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本条第一款所称不知道,是指实际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本条第一款所称合法来源,是指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通常的买卖合同等正常商业方式取得产品。对于合法来源,使用者、许诺销售者或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相关证据。本案中,甲公司为善意侵权人,且可举证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故法院应判决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对甲公司侵犯丙公司技术秘密的事实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和乙公司间的技术转让合同无效,并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B.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有权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但要向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D.乙公司无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侵害他人技术秘密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的问题。《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并向甲公司主张侵权责任。对于乙公司,由于其对甲公司侵权事由知情,因此,乙公司无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甲公司与乙公司属于共同侵权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 第7题: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B.若丙公司为善意取得该项技术秘密成果,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且无需再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C.若丙明知乙公司侵权仍与其订立合同,则丙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取得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D.若丙明知乙公司侵权仍与其订立合同,则丙公司应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D
    解析: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因该专利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归甲公司所有,故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秘密,且甲公司并拒绝对该合同追认,该合同无效。故A选项正确。《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故B选项错误,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根据《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故C选项错误,丙公司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D选项正确。正确答案为AD。

  • 第8题:

    2018年4月,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欠丙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以自己名义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曾为该5000万元负保证责任的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协议并不知情。同年5月,丙公司债权到期。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
    B.丙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
    C.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
    D.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

    答案:A,D
    解析:
    (1)选项CD: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在本题中,债权人丙公司参与了协议的签订,视为同意,债务承担成立,丙公司应向新债务人乙公司主张债权。(2)选项A: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张某是新的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应视为连带保证人,因此,丙公司既有权向乙公司主张债权,也有权直接请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B: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债务承担未征得李某书面同意,李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第9题:

    甲公司盗取了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以自己的名义转让给了不知情的丙公司,丙公司按照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乙公司发现后,采取的如下救济措施中,哪个不予以支持?()

    • A、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 B、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
    • C、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 D、要求甲公司停止侵害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

    B

    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

    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 D,B
    解析: 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使用人已经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1)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均应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2)双方恶意串通的,属于共同侵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

    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

    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D两项,《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的行为,侵害了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和转让权,该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无效。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BC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即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受让人丙公司如果不知情属于善意,可以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则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建造贸易大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自行将该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任务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遂进场施工。甲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公司将其中部分支付给丙公司。后因甲公司提供的图纸存在设计问题,丙公司和乙公司相继被迫停工。甲公司诉至法院。经查,丙公司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乙公司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的行为构成违约

    B

    乙公司应对丙公司的施工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停工的违约责任

    D

    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赔偿停工损失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据此可知,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自行将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转包给丙公司,实际上构成了违约。B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关于分承包人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仅适用于合法分包的场合,而不适用于非法分包。CD两项,《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第1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C.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侵犯了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乙公司没有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必承担侵权责任,故B项错误。乙公司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乙公司使用技术秘密,由于其与甲公司的合同无效而无须支付对价,其对丙公司而言,已经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所以答案选B.

  • 第14题:

    甲完成了一项发明,约定以20万元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该合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经过公告。该发明被授予专利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早已持有该技术,一直用于生产某产品。经调査发现,甲在转让专利申请权之前曾与丙公司签订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允许丙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起诉甲、丙公司侵犯专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B.丙也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C.丙要继续使用该技术,须向乙支付使用费
    D.甲要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对乙负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专利权的保护
    讲解:甲与丙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早于甲与乙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因此甲与丙的行为不可能侵犯乙的专利权,因为行为之时,乙尚无专利权。故A、B错误。对乙而言,甲须为其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负赔偿责任。故D正确。丙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乃是基于与甲的有效合同获得,与乙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并可继续使用该技术,而无须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故C错误。

  • 第15题:

    科学家甲完成了一项发明,约定以20万元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该合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经过公告。该发明被授予专利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早已持有该技术,一直用于生产某产品。经调查发现,甲在转让专利申请权之前曾与丙公司签订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允许丙公司一般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起诉甲、丙公司侵犯专利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B:丙也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C:丙要继续使用该技术,须向乙支付使用费
    D:甲要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向乙负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甲与丙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早于甲与乙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因此甲与丙的行为不可能侵犯乙的专利权,因为行为之时,乙尚无专利权,故A、B项错误。对乙而言,甲须为其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负赔偿责任,故D项正确。丙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乃是基于与甲的有效合同获得,与乙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可继续使用该技术,而无须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故C项错误。

  • 第1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考点】技术秘密;合同的无效;不当得利;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详解】《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据此,本题中的技术转让合同是无效的,故A项错误。甲公司侵犯了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乙公司没有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必承担侵权责任,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故C项正确。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D项错误。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市场价格购入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甲公司已将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就此,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对设备的继续使用
    B.甲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情而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虽然构成专利侵权,但是甲公司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可以不停止使用。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6年)( )

    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及救济。 《专利法解释(二)》第25条第1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道乙公司的侵权事实,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并投入使用,甲公司的行为符合该解释规定的不知情且已支付合理对价的情形,因此甲可以继续使用该设备,无须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所以,法院应当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A项正确,B、D项错误。《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C项错误。

  • 第19题:

    甲公司盗取了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以自己的名义转让给了不知情的丙公司,丙公司按照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乙公司发现后。采取的如下救济措施中,哪个不予以支持?( )

    A.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B.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C.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
    D.要求甲公司停止侵害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本题中,甲公司盗取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将其转让给丙公司,其技术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公司作为不知情的善意受让人依法有权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故C选项不予支持,B选项予以支持。甲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他人技术秘密,故权利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A、D选项应予以支持。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20题:

    2016年4月,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欠丙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以自己名义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协议并不知情。同年5月,丙公司债权到期。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
    • B、丙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
    • C、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
    • D、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

    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考核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对方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技术秘密,均应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

    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的过错导致该技术转让合同无效(选项A错误),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而且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选项D错误);(2)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乙公司)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选项C正确);(3)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选项B错误)。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

    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C项,《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乙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所以属于善意取得技术秘密,因此,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A项,《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由于甲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丙的技术秘密,甲乙间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侵害了丙的技术成果,合同无效。
    B项,《合同法》第353条规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公司是不知侵犯技术秘密的受让人,侵权责任应由让与人甲承担,非连带责任。
    D项,《合同法》第351条规定,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对价并承担违约责任。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合作开发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但未约定该技术秘密的归属,经补充协议仍未达成一致。后甲公司在未获得乙、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获益100万元。乙公司未经甲、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获益120万元。丙公司未经甲、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技术转让权让与戊公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乙与丙三公司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

    甲公司有权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且收益无须与乙、丙公司分享

    C

    乙公司有权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成果,但应当与甲、丙公司分享收益

    D

    丙公司与戊公司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题中,当事人未约定开发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各方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CD三项,《技术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本案中,甲、乙、丙三公司均有权使用或者以普通许可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并独占收益。乙公司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丙公司将该成果转让于他人,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