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

题目

《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休闲》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不成立。理由是: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S的作品,属于侵犯S翻译权。《休闲》杂志社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S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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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大学中文系英籍留学生马克用汉语创作了一篇小说,发表在《文学新星》杂志上,发表时未作任何声明。以下哪些行为是侵犯马克著作权的行为?
    A.甲未经马克同意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在中国发表
    B.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翻译成藏语在中国出版发行
    C.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改编成盲文出版
    D. 丁未经马克同意也未佝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收录进某网站供人点击阅读


    答案:A,B,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0、22条。

  • 第2题:

    《礼拜六》标志着我国()的产生发展。

    • A、科学杂志
    • B、都市休闲杂志
    • C、时政杂志
    • D、医学杂志

    正确答案:B

  • 第3题:

    甲在《北京晚报》上发表一篇杂文,没有任何版权声明,乙将其推荐给《读者》文摘杂志,《读者》文摘杂志登载这篇杂文时()。

    • A、必须经甲同意,并应向甲支付稿酬
    • B、不用经甲同意,但应向甲支付稿酬
    • C、既不需经甲同意,也补应向甲支付稿酬

    正确答案:B

  • 第4题:

    大学中文系英籍留学生马克用汉语创作了一篇小说,发表在《文学新星》杂志上,发表时未任何声明。以下哪些行为是侵犯马克著作权的行为?()

    • A、甲未经马克同意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在中国发表
    • B、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翻译成藏语在中国出版发行
    • C、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改编成盲文出版
    • D、丁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收录某网站供人点击阅读

    正确答案:A,B,D

  • 第5题: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010年4月中旬,美善杂志社的一名编辑看到4月10日出版的《社区文化报》也登载了《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但是篇幅减少了,仅有110行,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这篇文章所反映的作品主题、记叙的基本内容和所采用的基本表达形式,均没有变更。文章末尾注明"刘强原作,本报摘编"。 美善杂志社将此情况告诉刘强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 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社区文化报》仍然登载《美善》上的已发表文章,这是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和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社区文化报社未经作者许可,大量删节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社区文化报社非法使用作品且不支付报酬,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被告答辩称:《社区文化报》确实摘编登载了刘强的作品,但报社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规定,没有侵犯作者美善杂志社的权利;至于作者的稿酬,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现在法定期限未满,故尚未支付,这并不构成侵权。 刘强认可社区文化报社关于稿酬的解释,但不接受其他辩解。 报刊摘编已发表作品的法定稿酬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报刊摘编已发表作品的法定稿酬标准是50元/千字

  • 第6题:

    《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休闲》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成立。理由是: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S的作品,属于侵犯S翻译权。《休闲》杂志社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S付酬。

  • 第7题:

    某大学中文系英籍留学生马克用汉语创作了一篇小说,发表在《文学新星》杂志上,发表时未作任何声明。以下哪些行为是侵犯马克著作权的行为?()

    • A、甲未经马克同意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在中国发表
    • B、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团译成藏语在中国出版发行
    • C、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改变成盲文出版
    • D、丁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收录进某网站供人点击阅读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单选题
    甲在《视线周报》上发表了一篇散文,没有任何版权声明,乙将该篇散文推荐给《风雨同舟》文摘杂志,《风雨同舟》杂志登载这篇散文时( )
    A

    必须经甲同意,并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B

    不必经甲同意,但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C

    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并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D

    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但不用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纂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 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  问: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77.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 (本题20分)张老师的一篇文章在《朝华教育》杂志上发表。李老师读后有不同意见,就以笔名“郑见”写了一篇文章,投给《春天教育》编辑部。3 个月后,李老师的文章在《春天教育》杂志发表,署的却是李老师的真名。李老师对此很不满意。李老师的文章共90 行,每行40 字,《春天教育》编辑部拟按每千字100元的标准向李老师支付稿酬。李老师的文章发表后,张老师发现该文使用了自己文章里的约300 字内容,认为李老师和《春天教育》编辑部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要求李老师和编辑部赔礼道歉,并要求编辑部为引用的文字向自己支付稿酬。李老师和《春天教育》编辑部认为张老师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拒绝。《教学文摘》杂志全文转载了李老师的文章。李老师认为,《教学文摘》杂志未经许可使用作品且没有付酬,是侵权行为,要求该杂志社赔礼道歉并支付报酬。《教学文摘》杂志社辩称自己的行为合法,因为李老师并没有声明禁止转载。问题一:《春天教育》杂志应付李老师多少稿酬?问题二:《春天教育》杂志发表李老师的作品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为什么?问题三:李老师和《春天教育》杂志是否侵犯张老师的著作权,为什么?问题四:《教学文摘》杂志的转载是否合法,为什么?该杂志社的行为有无不妥之处,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010年4月中旬,美善杂志社的一名编辑看到4月10日出版的《社区文化报》也登载了《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但是篇幅减少了,仅有110行,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这篇文章所反映的作品主题、记叙的基本内容和所采用的基本表达形式,均没有变更。文章末尾注明"刘强原作,本报摘编"。 美善杂志社将此情况告诉刘强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 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社区文化报》仍然登载《美善》上的已发表文章,这是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和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社区文化报社未经作者许可,大量删节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社区文化报社非法使用作品且不支付报酬,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被告答辩称:《社区文化报》确实摘编登载了刘强的作品,但报社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规定,没有侵犯作者美善杂志社的权利;至于作者的稿酬,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现在法定期限未满,故尚未支付,这并不构成侵权。 刘强认可社区文化报社关于稿酬的解释,但不接受其他辩解。 社区文化报社最迟应在何时向刘强支付稿酬?

    正确答案: 社区文化报社最迟应在2010年6月10日向刘强支付稿酬。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礼拜六》标志着我国()的产生发展。
    A

    科学杂志

    B

    都市休闲杂志

    C

    时政杂志

    D

    医学杂志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A.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
    C.强制许可
    D.合理使用

    答案:D
    解析: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这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 第14题:

    《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1)不成立
    (2)《饭后茶余》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用经原作者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
    (3)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 第15题:

    甲午战争失败后,康有为与梁启超在他们自己创办的杂志上发表了大量宣传维新主张的散文。这些杂志是()。

    • A、《中外纪闻》
    • B、《苏报》
    • C、《中外日报》
    • D、《强学报》
    • E、《时务报》

    正确答案:A,C,D,E

  • 第16题: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010年4月中旬,美善杂志社的一名编辑看到4月10日出版的《社区文化报》也登载了《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但是篇幅减少了,仅有110行,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这篇文章所反映的作品主题、记叙的基本内容和所采用的基本表达形式,均没有变更。文章末尾注明"刘强原作,本报摘编"。 美善杂志社将此情况告诉刘强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 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社区文化报》仍然登载《美善》上的已发表文章,这是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和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社区文化报社未经作者许可,大量删节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社区文化报社非法使用作品且不支付报酬,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被告答辩称:《社区文化报》确实摘编登载了刘强的作品,但报社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规定,没有侵犯作者美善杂志社的权利;至于作者的稿酬,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现在法定期限未满,故尚未支付,这并不构成侵权。 刘强认可社区文化报社关于稿酬的解释,但不接受其他辩解。 为什么问题一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项是因为禁止他人转载、摘编报刊上已发表文章的权利属于著作权人,作为出版者的报刊社没有这项权利,所以美善杂志社的声明是无效的,对他人没有约束力。D项是因为著作权人没有亲自声明禁止摘编其作品,根据法定许可的规定,社区文化报社就可以摘编涉案作品,但没有注明最初登载该作品的是2010年第3期《美善》杂志。E项是因为《社区文化报》摘编的是已发表作品,刘强已经行使过发表权,而发表权具有"一次用尽"的特点。G项是因为报刊社"摘编"作品的特点就是选择登载作品的要点,作文字性删节是法律允许的,而《社区文化报》上摘编的涉案作品,其内容并没有受到歪曲和篡改,所以刘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都没有受到侵犯。

  • 第17题: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010年4月中旬,美善杂志社的一名编辑看到4月10日出版的《社区文化报》也登载了《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但是篇幅减少了,仅有110行,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这篇文章所反映的作品主题、记叙的基本内容和所采用的基本表达形式,均没有变更。文章末尾注明"刘强原作,本报摘编"。 美善杂志社将此情况告诉刘强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 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社区文化报》仍然登载《美善》上的已发表文章,这是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和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社区文化报社未经作者许可,大量删节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社区文化报社非法使用作品且不支付报酬,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被告答辩称:《社区文化报》确实摘编登载了刘强的作品,但报社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规定,没有侵犯作者美善杂志社的权利;至于作者的稿酬,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现在法定期限未满,故尚未支付,这并不构成侵权。 刘强认可社区文化报社关于稿酬的解释,但不接受其他辩解。 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哪一项或哪几项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

    • A、美善杂志社事先已有禁止转载、摘编作品的声明,社区文化报社仍然摘编,就构成侵权
    • B、美善杂志社的声明是无效的,对包括社区文化报社在内的任何其他报刊社都没有约束力
    • C、作为期刊出版者,美善杂志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享有专有出版权
    • D、社区文化报社虽然可以摘编涉案作品,但还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美善杂志社的权利
    • E、社区文化报社没有侵犯刘强的发表权
    • F、社区文化报社没有侵犯刘强的修改权,但侵犯了他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 G、社区文化报社对刘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都没有侵犯

    正确答案:B,D,E,G

  • 第18题:

    《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饭后茶余》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成立。理由是:《饭后茶余》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用经原作者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

  • 第19题:

    营业厅报刊杂志配备应包含经济.理财及休闲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在《雾都》杂志发表了一部小说,未作版权声明。某读者阅读后十分喜欢,遂推荐给《传奇文摘》杂志社。《传奇文摘》杂志社若转载该小说,则(  )。
    A

    不必经甲同意,但应向甲支付稿酬

    B

    必须经甲同意,但不必向甲支付稿酬

    C

    不必经《雾都》杂志社同意,但应向其支付稿酬

    D

    必须经《雾都》杂志社同意,但不必向其支付稿酬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包括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甲在《雾都》杂志发表的一部小说,未作版权声明,因此《传奇文摘》杂志社若转载该小说,则不必经甲同意,但应向甲支付报酬。

  • 第21题:

    单选题
    李某于2011年2月3日在《经济早报》上发表了一篇抒情散文《流火七月下江南》,没有任何版权声明。张某看到这篇散文后,将其推荐给《时间隧道》文摘杂志,《时间隧道》杂志登载这篇散文时( )
    A

    不必经李某同意,但应向李某支付稿酬

    B

    必须经李某同意,并应向李某支付稿酬

    C

    必须经《经济早报》编辑部同意,并向《经济早报》支付稿酬

    D

    必须经《经济早报》编辑部同意,但不必向《经济早报》支付稿酬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休闲》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成立。理由是: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S的作品,属于侵犯S翻译权。《休闲》杂志社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S付酬。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12年真题)甲在《视线周报》上发表了一篇散文,没有任何版权声明,乙将该篇散文推荐给《风雨同舟》文摘杂志,《风雨同舟》杂志登载这篇散文时    (    )
    A

    必须经甲同意,并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B

    不必经甲同意.但应当向甲支付稿酬

    C

    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并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D

    必须经《视线周报》编辑同意,但不用向《视线周报》支付稿酬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2010年1月底,郑毅在小区门口捡到一只装有30万元的皮包,毫不心动,想方设法归还给了失主,社区干部刘强据此撰写《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投给月刊《美善》,赞扬郑毅拾金不昧之举。2010年第3期《美善》用5个页面(每面约780字)刊出了该文,署名为"刘强"。同时,《美善》在目次页右下方按例登载了该杂志社声明,内容为:"本杂志社严正声明:凡在《美善》发表的作品,未经本社同意,任何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和影视单位不得擅自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否则将视作侵权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010年4月中旬,美善杂志社的一名编辑看到4月10日出版的《社区文化报》也登载了《一只皮包映射美德》一文,但是篇幅减少了,仅有110行,每行20字。经仔细比对,这篇文章所反映的作品主题、记叙的基本内容和所采用的基本表达形式,均没有变更。文章末尾注明"刘强原作,本报摘编"。 美善杂志社将此情况告诉刘强后,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社区文化报社侵权。 原告认为:在杂志社已经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改写、结集出版和改编成影视作品等"的情况下,《社区文化报》仍然登载《美善》上的已发表文章,这是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和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社区文化报社未经作者许可,大量删节作品,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社区文化报社非法使用作品且不支付报酬,侵犯了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被告答辩称:《社区文化报》确实摘编登载了刘强的作品,但报社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规定,没有侵犯作者美善杂志社的权利;至于作者的稿酬,报社将在法定期限内按法定标准支付,现在法定期限未满,故尚未支付,这并不构成侵权。 刘强认可社区文化报社关于稿酬的解释,但不接受其他辩解。 社区文化报社应向刘强支付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正确答案: 社区文化报社应向刘强支付稿酬125元,具体算式是:字数=20×110=2200(字),应按2.5千字计稿酬=50×2.5=125(元)
    解析: 暂无解析